“那我给你化个妆?”叶酩不死心,又问。实在是孟佳期长了一张顶尖的脸,微微向上斜行的眼睛,眼角拖出一抹浅淡的潋滟色泽,天生适合化大浓妆,因为她压得住。
“也不用,就走吧。”
两人走到门口,叶酩招手摇了一辆计程车,两人落座。
“回头车费单你发我一下,我转另一半车费给你。”孟佳期认真地和叶酩说。
“不用不用。”叶酩笑了笑,忽然觉得孟佳期虽长得好看,但有一种不谙世事在里头。
明眼人是不会计较这点儿车费钱的,也知道接受馈赠比给予馈赠更容易拉近距离。但孟佳期不一样,她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就算接受馈赠叶算得清清楚楚,不肯让别人吃亏、也不愿意自己欠了人情。
“今晚舞会上,有一个大人物要来。”叶酩放下手机,闲谈般说。
“大人物?”孟佳期稍稍歪着头,适时地将话题递回去。其实她对什么大人物毫无兴趣。她只是细腻地、不想让叶酩的话落地。
“这大人物,据说他家里传到他这儿,是第21代。他家祖上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宋朝时期一位纺织大王,他家原先是京市的望族,到了他太爷爷这代,他们这一支才搬到的港城。他的一个远房侄子是如今政财司的司长,另一个表弟,如今在警务司任职——这些你信不信?”叶酩笑。
“信。”孟佳期干脆利落地点头。
这世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什么样的人没有?有她这样清贫的存在,便也有那天外之人。
“唉。只可惜,大人物什么没见过,太难攀得上。”叶酩感叹一句。
计程车在夜色里冲上山顶,最终在一栋英式建筑转盘附近停了下来,叶酩和孟佳期步行到厚重的、椴木装饰的软包门前,早有系着规整领结的侍者替二人打开门。
软包门缓缓打开,喧嚷不息的声浪迎面打来。孟佳期第一次进入这等声色犬马、经久不息的世界。
挑高的中庭,巨大的巴卡拉水晶灯之下,有一整支管弦乐团,带着白色手套的乐手们正用手中乐器奏响悠扬欢快的舞曲。这乐团不是简化的五人乐团,而是包含着长号、萨克斯、小提琴、短笛、短号、低高音鼓的正式管弦乐团。
伴随着乐团奏出的舞曲,舞池里,男人穿着燕尾服,女人们穿着舞会式的长裙,长裙之下,就连舞鞋踢踏起的飞尘,都是闪亮的。
进入这里,叶酩就像鱼儿入了水,将外头的大衣一脱,交给侍者,吩咐孟佳期自便后,便挽着她新攀上的公子哥商墨成的手,巧笑倩兮地离开了。
彬彬有礼的侍者过来问孟佳期,需不需要提供衣物保管服务,孟佳期礼貌拒绝了。
她来这里也不是想跳舞,而是想见识舞会场合下,上流人士的正装,看他们身上西装的剪裁、看他们举手投足时,西装合身的程度,也看他们服装的材质、面料和搭配。
在舞厅角落,放着一架绒皮沙发。她在沙发上坐下,从肩包里掏出黑皮软封的MOLESKINE插画本,将红环自动铅笔的笔身放在嘴里咬一咬,翻开一页全新的白纸。
舞会的角落有些阴暗,好在有一盏巴洛克风格的瓷胎小天使丝罩台灯。就着灯光,孟佳期目光在舞池里扫了又扫,开始寻找一个绘制的对象。
她在锻炼自己插画速写的能力。这也是她答应叶酩来参加舞会的原因。
舞池里的男人们也是帅的,只是西装穿起来,饶是在风度翩翩,也有不尽人意之处。骨架不够高大,肩膀不够宽,手臂长度不合适,腰太粗,抑或是抬起手时,西装并不合帖,在胸前隆起一团。
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