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睡过一觉养精蓄锐,第二天一早,果真听见慕容聿出门去,然后随着两个亲兵模样的青年去了城北大营。
宁博容牵着她那匹花十贯钱买的土黄色瘦马,就这样不远不近地跟着,见慕容聿进了大营,她就在营外的树林里停脚,于树下盘膝坐着休息一会儿。
等他点齐了兵马出来,她也上马,就这样慢慢悠悠地跟了上去。
单人单骑,马上又是一个瘦弱的少年,开始的时候,这百余士兵才没将她当回事呢,毕竟他们这一百余人皆是一身皮甲,又有锋锐兵器上好战马,更别说他们一群汉子个个人高马大,谁会将那么个瘦瘦小小的少年当回事儿啊!
一路从旒城到边城,越是往北越是荒凉,因为战事频频,此处连百姓都很少见了,行了十几里路,只瞧见一处歇脚的地方,几个村落倒是隐约可见曾经的样貌,高高矮矮的屋舍还在,人却早已经没了踪影,只剩下这空荡荡的房子被灰尘掩埋。
战争,对于百姓而言永远是最伤痛的记忆。
宁博容默默跟着,饿了便掏出事先买好的烧饼来吃,喝上几口水也便是了。
正午的日头毒辣,慕容聿虽心中着急,却仍是让士兵们在树林中歇歇脚。
“郎君,你瞧那少年郎,竟是爬到那么高的树上去哩。”张校尉指着足有百步外的宁博容。
他们既歇了,宁博容便跳到树上去小憩一会儿,却不多时就听到了脚步声。
“喂,兀那小郎,何以一路跟着我们往北去!”沙哑的男声正是那张校尉。
宁博容头也不抬,回道:“这路难道唯有官家可走?”
“那自不是。”
“这便是了,你们走得,我自也走得。”
“这往北去便是边城,却不是你这等小郎该来的地方,该回去的便快回吧!”张校尉劝道。
宁博容知道这位中年汉子的好心,笑道:“放心吧,我自是知道往什么地方去。”
一低头,却是看到慕容聿站在这张校尉身边正往上看,宁博容赶紧将头缩了回去。
“张校尉,你先回去休息会儿吧,到日头稍西,我们便继续上路。”
“是,郎君。”张校尉应道。
慕容聿之父博望侯乃是行伍出身,因早年便在边城镇守边境长达十年,池将军麾下的大部分将领都对其格外尊重,带着博望侯手令来的慕容聿自然也备受这些士兵将领敬重。
宁博容有些奇怪,这家伙有什么话要单独对自己说?
“——是你?”
卧槽,什么意思?
慕容聿抬头看着树上那个隐约的身影,蹙着眉道:“我应当是不曾看错的。”
看错你个毛线啊!
“即便你换了装遮了脸,连声音都变了,但是,那一双手,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
那是一双极美的手,纤纤玉指莹白若素,没有半分瑕疵不说,便是那指尖圆润的弧度,都显得格外可爱。
宁博容不喜欢手上脏脏的感觉,这年头都没有好好的手套,在那天落脚温汤客舍之前,她一直是用绷带缠着手的,就学着影视剧里看到的那样,将一双手用绷带细细缠绕起来,直到那天泡了温泉,那一条脏到不行的绷带早就被她扔了。
没办法,这年头路都是泥路,那一路的灰尘沾下来,却是压根儿不能看了。她又不曾带备用的绷带,只得就这般了,幸好男装的袖子长,压根儿不大引人注目。
谁知道这慕容聿只是这样——扫到一眼,就看到了?
尼玛谁这么变态连一个女孩子的手都能记得这么清楚!
宁博容很肯定自己的手上没有任何的胎记啦痣啊什么的!他怎么能这么奇葩看得出来?
躺在树上,宁博容皱起眉来,并不想承认,他反正也没证据不是吗?
“……你,来找他?”
这口吻很是微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