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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1页)

《泊岸》作者:葛蔓蔓简介李遥离婚了,像一场梦一样李遥坐在理发店的皮沙发里,人懒懒地陷进去,看着年轻的理发小哥们动作夸张地摆弄着几个女人的头发。尤其那个黄毛小哥,姿势极是卖弄,用细长的梳子将一缕长发高高挑起,手持剪刀,撅着臀歪着脑袋,咔嚓、咔嚓几声后,雪白披布上只落下细如微尘的碎屑,头发落回原处,同之前几乎没有差别。她牵着唇角笑,日子其实也是这样,温水煮青蛙,一点点琐屑的磨损,通常无法察觉,等到许多刀下去,才终于意识到,那么长一段都被切掉了。那个时候,也只能接受了。又进来一个一头红发下巴尖尖的年轻女孩子,推开门便惊叹:“呀,这熟悉的气味。”李遥一怔,刚进门时她还觉得有些刺鼻,坐了一会儿,竟然也习惯了。正发愣着,有小哥自玻璃门探出头喊她,“您好,轮到您洗头了。”她将自己从沙发里拔出来,那小哥正在冲手上的泡沫,埋着头,等她走过去。尽管人家没看她,她还是装模作样看了眼手机,又抬高了声音解释,“不好意思,我有点急事,改天再来吧。”出了门,她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有些好笑自己这临场反悔的行为。她昨天离婚了。今天吃了早饭,突发奇想要换个发型,改一改几年没变的黑色中长发。渝县地处南北分界线附近,算是四季分明,这会儿9月还未过半,残留着不少暑气。李遥晃荡着东看西看,后背溢出层细汗时,才在人行道上一棵高大梧桐下停下来,太阳光从树顶贯透下来,在她身上,也在地面上,投射出各样不同形状的光点。在长椅上坐下来,闲闲打了个呵欠,心说,“不至于,对,没必要。”她和王明昭在一起快14年,从19岁到马上34岁,是人家说的,从校园到婚纱的所谓神仙爱情。每回旁人表达艳羡时,王明昭都咧着嘴笑,她也配合地抿着唇做出羞涩之态。其实,虽然不差,可也没有人家说得那么好。她觉得有些扯,怎么这会儿才想起这些,就像一场重要的考试已经结束很久,成绩出来知道自己落榜了,才琢磨起来进了考场以后的种种细节。王明昭比她大一岁,两人认识的时候,她大二,他大三,他算是同一个学院的学长,只是不同专业。第一回见面,是院里一次大型活动,她和几个同学包揽了所有的平面设计,庆功的时候,学生会的人主动联系她们,说她们是幕后英雄,必须到场分享荣光。她那天刚接到她妹妹李遇的诉苦电话,说她放学回家又撞上铁将军把门,她妈赵春华一声不响回了娘家,她爸李宏毅照常在超市里忙活,给了李遇二十块钱,让她自己出去吃饭。李遇那会儿还是个中学生,挂电话前哼哼唧唧问她,“姐,你说他们会离婚吗?”她被问得心里乱糟糟的,整个下午人都像沉在水里,闷闷的,很不畅快,哪有心思去庆什么功?可人家热情极了,又不好推拒,最后只好借口有事迟些去,打算待一会儿就走。进门的时候,只有王明昭身边有空位,她悄悄挪过去坐下,跟大伙儿解释了,便安心吃起菜来。也没胃口,其他人在喝酒说话,桌子许久无人转动,她只挟了面前两个菜,安静又缓慢地吃着。觉出有视线向她扫来,微微侧了侧头去看,王明昭笑得和煦问她,“你只吃喜欢吃的菜吗?”她回过神,才想起自己一直没怎么动过其他菜,胡乱点了点头应付。听到他说,“我也是,喜欢的天天吃都可以,不感兴趣的就不怎么动。”她这才抬起头来,不动声色打量他,衣裳是旧的,洗得很干净,笑容明朗和气,面前的黑色手机也是旧款,看得出用得很精细,磨损并不多。忽然起了兴趣,笑笑问他,“你喜欢吃什么菜?”他挠挠后脑,有些不好意思,“清炒土豆丝、红烧排骨、还有油焖茄子,都是小时候我妈和外婆常做的。我就是人家说的那种,小时候的味蕾记忆决定一生口味的人。很无聊吧?”问到最后一句时,他眼神明澈直直看向她。她心里忽然动了一下,那时候,她觉得那是心动,当下也看过去,很认真地摇了摇头,“一点也不,很好。”他又笑起来,问她,“真的?”她重重点头。他后来说,她那时候脸红了。她自己却记不大清楚了,现在想想,应当是红了的,只不过大约是激动大过于羞涩的那种红。手抚着落在膝头一片晃动的光团,她想,19岁的她,那会儿极度不安,遇上一个人,然后,不管不顾地,一厢情愿地,把许多标签贴在人家身上,诸如念旧、专一、长情,还有,惜物。都是让她心安的美好品质。她像在超市茫茫货架里挑选一根适合自己的牙刷,所谓适合,不需要外观特别好看,也不需要刷毛多柔软一用便钟情不已,要的是经久不变形。这要求,多少有些不合时宜,于是没那么容易找到。谁知,竟误打误撞碰上了,可不是要激动得脸红么?那晚,他们又闲聊了许多,他的分寸感极好,没有热情到露骨,又适度地表达出了对她的在意和好感,超出了普通同学一点点。散场时,其他同学要赶下一场唱歌局,她却想回去了。他自告奋勇陪她一起回学校,出租车上,他在闪烁灯影里偶尔偷看一眼她的侧脸,让她生出恰到好处的虚荣心,心情也变得好了许多。送她到宿舍楼下时,他仍旧淡淡笑着,声音温柔叮嘱她,“你进了门给我发个消息,我再走。”她像是踩着云朵一样上了楼,先开门,再开灯,然后,突然决定打开窗户,趴在窗口看到他安安静静立在楼下,微垂着头,手里拿着手机等她的消息。那个等待的姿势,她记了许多年。想起来,便为他的周到倍感安心,还有一点点的甜。安心和甜的比例刚刚好,也都足量,让她觉得踏实和可靠——她当晚睡得很香很沉,没有宿舍里其他人初恋时激动到失眠的情形。可她是喜欢的,她一直跟自己说。他一路上极其规矩,没有有意无意碰她的手,也没有借过马路的机会揽她的腰或肩膀,最多,就是看着她,眼神里有恰到好处的热切。她想,这样很好,他不是那种爱火“噌”一下燃起来,一下子烧得彼此丧失理智的人。她不喜欢那样的,总觉得,极度的绚烂之后很快就会化成一团黑灰。她喜欢的,是那种绵长的、温煦的爱,不需要太强烈,却需要很长久,最好热度也能恒久地保持下去,上下偏差不要太大。阴差阳错之下,王明昭,开局就赢了。膝头的光团跳到了小腿处,她伸手顺了顺一头柔顺的直发,心想,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吧。那之后,他们进行得缓慢又顺利,一个多月的时候才牵手,后来再到拥抱、接吻、做爱、同居……一步一步,按部就班,让她有种踏踏实实、稳稳当当的感觉。毕业以后,他们都留在了平城,先后进了不同的公司,工作到第三年,他们见了彼此的父母,定下了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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