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不仅他要登台,毛遂做他的吉他手,周亮做他的键盘,也要一起登台。
六七年前,他跟哥们一起玩音乐,一起喝酒唱歌,一起在很小很不正规的舞台上嘶吼呐喊,而今天,他终于有机会把过去的梦想一起全部搬到这个全国舞台上,把过去的激情再重燃一次。
他的寸头形象让导师和观众们都挺惊讶。
荀梦香问他:“怎么换发型了?”
“想换就换了。”
史苍接茬道:“很有道理,还是那么酷。”
阙响道:“来吧,给大家介绍一下你今天怎么个玩法。”
“毛遂,鼓手。”毛遂举起鼓锤挥了挥。
“周亮,键盘手。”周亮举了举手。
陈最又指着他自己:“我,吉他手兼主唱,第一首歌,《Born Sick》,早年我们自己写的歌,一直没有机会唱给更多人听,今天我想在这里唱。”
陶吏率先鼓掌:“好,把这舞台当做是表演的舞台,而不是比赛的舞台,我看好你,加油!”
陈最微微一笑,灯光暗下去,又亮了起来。
先是一段吉他的过门声,然后键盘加了进来,然后一段鼓点。就这乐器的声音总体还是比较简陋的,不过陈最坚决要求不要更多了。
他开口,变换了一种音色,压低了嗓子,有一种粗粝的感觉。
神啊,把我打入阿鼻地狱吧
恶魔或许会宽恕罪犯
妈妈,再喂我吃颗药片
我爱您,也爱我自己,我也爱药片
I was born sick, but I love it。
I was born sick, but I enjoy it。
……
这是一首摇滚乐,陈最演唱起来的感觉很不一样,跟着节奏强烈的音乐,他整个人都着火了一样,充满了无穷无尽的生命力和能量。
这首歌是他写的第一首歌,词曲都比较稚嫩,可用了百分百的真心,原因无他,那是他第一次在音乐里找到自己,他用音乐表达了他对自己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