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我出门了。”
白城近郊的一栋烂尾楼下,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儿站在门口,面色无奈地踢了一脚太师椅上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虚开眼,嫌弃地摆了摆手,“去去去,快走~快走~,别来打扰我睡觉。”
“……”
他们是一对父子。
大男孩儿叫王戎,中年男人叫王自在。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住在白城近郊的烂尾楼里?
当然不是因为没钱。
王自在有钱,有很多钱,认识他的人都知道。
但王自在有个坏习惯,就是不喜欢花钱,或者说他不喜欢为自己花钱。
为什么?
王戎不知道,也没问,因为他知道王自在不会告诉他。
而且,这事也没那么重要。
虽然这里没水没电,和世界有些脱节,但这里是家啊,是能让他安心的地方。
可今天…或许会是永别。
……
“老王,你就没有点什么要交代我的?”
王戎的声音有些低沉,满含不舍,这点引起了王自在的注意,他打了个哈欠,难得的定了定神,问道:“干嘛搞得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晚上还要再见的不是,快走吧,再晚你上课就迟到了。”
王戎没动,这事他要说清楚,也必须说清楚。
“老王,今天是7月11日,你不会忘了这代表着什么吧?”
“7月11日?不就是你生日吗?还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王自在无所谓地说道,但很快,他的脸色一变,眉头一拧,睡意全无,蹭的站了起来,抓着王戎的肩膀问道:“你高三了?”
王戎瘪了瘪嘴,有些无语,“连自己的儿子上高几都不知道,有你这么当爹的吗?”
王自在摇头,像是陷入了回忆,泪眼婆娑地看着眼前的王戎,“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就十八年了,当时抱你回来的时候你不过比我巴掌大一点,现在比我都高了……”
“老王?”
王戎小声地喊了一句,在他的印象中,王自在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相反,他很固执,认定的东西就绝不会更改,就算是错的也要一错到底。
但现在,王自在竟然露出了这种老妈送女儿出嫁的模样,让他有些不适应。
……
时间渐去,王戎忍不住再次出声,“老王,我要迟到了。”
这时,王自在终于回过神来,连连点头,“对对对,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可不能迟到,你等我一下。”说着急匆匆的进了屋。
没多久抱着一个黑匣子走了出来。
“这是我当年从绝禁之森带出来的,陪我征战了二十四年,杀敌无数。今天,我把它交给你,希望能助你披荆斩棘。”
“绝禁之森?窟号009的那座窟?你真进去过?还活着出来了?”王戎心生怀疑地望着他。
绝禁之森是最早的几个窟,也是最难的几个窟,进去的人基本没几个能活着出来。
虽然王自在经常说他以前多厉害多厉害,但就他现在这胡子拉碴,吊儿郎当,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劲的样子,王戎怎么也看不出他以前会是什么风光人物。
不过这种状态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他十二岁生日之后吗?
王自在自然知道王戎心里在想什么,咳嗽了两声,打断了王戎的思绪,“人不可貌相都不懂?想当年,你老爹我也是人尽皆知的风云人物,听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吗?这句话用来形容你老爹我最恰当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