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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页(第1页)

可以说,在我二十八岁这年,我已经有足够的条件待业当个米虫了,无需工作,无需为信用卡透支额度而发愁,无需担心找不到男朋友,甚至我的闺蜜韦若也在这一年诞下了一个小男孩儿,圆了我当干妈的心愿。做女人做到这步,也没有几个。我还求什么呢?可惜,我不快乐。有人说,人之所以不快乐,是因为他她总在计较自己没有什么,而没有看到自己得到了什么。我承认我斤斤计较,因为我没有老公,准确地说是没有“另一个黎大毛”。在二十八岁以前,我是个不婚主义,认为男人就像钱包里的钱,早晚会离开自己,不可靠。所以,要是有很多很多的男人当替补,失去一个还有下一个,那就像钱包里有很多很多的钱,这一刻花完了,下一刻还会冒出来。这样的想法,截止到韦若做完月子后的第三天。我去她家里看她,顺便看到了她的二十四孝老公黎鹏,她的黎先生,她的大毛——我没有的“东西”。黎先生张罗得很起劲儿,像是打了鸡血。我也觉得他应该是打了鸡血,自己的公司做的蒸蒸日上,日进斗金,老婆韦若又贤良淑德,近日还给他添了个大胖小子,这些不都是人生里的鸡血么?我对韦若说,我很羡慕她。她惊讶的回望我,说:“咱们认识这么久以来,从来只有我羡慕你的份。”我说:“可是现在,我有的你都有了,你有的,我却没有。”她问我是什么,我说我没有“另一个大毛”,也没有“另一个小毛”。她笑了,拍拍我的手,老生常谈道:“要是碰到了合适的,也该考虑一下以后了。”我还记得几年前韦若刚结婚时,我们也说过类似的话题。当时我正准备卖掉父母遗留的房产,并且要用那笔钱去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咖啡馆,因为在那间房子里只有我,而咖啡馆则能装下天南地北的很多人——我可以时刻幻想我是金香玉,有一家龙门客栈。听到我的想法后,韦若问我住哪里,我告诉她,我会租房子住,以后有了积蓄,再买一间小一点的套间,只睡单人床,只准备一双碗筷、拖鞋、牙刷、毛巾。她说,我这番计划说中了她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要是没有黎先生,或许她也会选择这种生活。然后,她又说:“iuiu啊,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可以永远独居的。人是群居动物,总需要找个伴儿的,那个伴儿可能是男的,也可能是女的,总之一定要是活的。”我告诉她,我会养宠物。——后来我也确实养了一只猫,我叫它大喵。韦若有大毛,而我有大喵,韦若则认为人和宠物是不能比拟的,因为宠物不会和我说话,也不会和我沟通,更不会在你有病的时候带你去医院。我却反击道:“那我爸妈呢?他们曾经是我的伴儿,是彼此的伴儿,现在他们各自又找了新伴侣,心里再没我这个人的存在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伴侣是不可靠的,是可以随时更新和换代的。”我的话不慎勾起了韦若的伤心事,当时她的父母也即将办理离婚手续,幸好后来又重归于好。从这点上看,她比我幸运,她还有个完整的家。宠物的确不会在我生病的时候带我去医院,男人也不会,至今为止,我的历任男友没有一个像韦若的黎先生一样,会与我共患难,并且他们都出现在我最富贵的这几年。只除了一个人,也是在我二十八岁那年认识的——我的房东,仇绍。仇绍和我一样,本地人,自己开了一家婚庆公司,规模不小,当然,是一步一步做大的。他很有意思,好似每天迎接一对对新人还觉得不够热闹,愣是用他的所有积蓄买了一栋小楼里的一整个单元,上下共五层楼高,其中一层留给他和父母一家三口住,其余四层分别出租。仇绍说,这样才有人气。我不知道他是有多渴望人气,我只知道他很会气人。比如说,在我刚搬进这个单元门第三层的第三十天,生了一场大病,重感冒来势汹汹,我下不了床,说不出话,看着在我身边喵喵叫的大喵,我不得不为自己的可怜流一把辛酸泪。当时韦若正在做月子,我不可能叫她来救我,历届男友都已经烟消云散,没有人会管我,于是思来想去,我只好勉强拿起床头柜上的座机电话,按下仇绍设定的一号键。电话接通了,仇绍的声音很不耐烦:“喂?找谁?”我张张嘴,发不出声音,只能勉强喘气,没等几秒钟,仇绍那边就挂断了,看来,他准是将此当成了一场恶作剧。但是几分钟后,在昏昏沉沉之中,我听到了开门声、脚步声,还有男人的声音。我就像是一尊布娃娃被人颠来倒去的折腾,套上了厚重的衣服,又被人抱起,浮浮沉沉了好一会儿。最后的记忆,是停留在凌乱的脚步声中的。当我有了意识睁开眼时,仇绍正黑着脸坐在我面前。我想,应该是他救了我。仇绍双手环胸,皱紧了眉头,劈头盖脸把我好一顿痛骂,中心思想就是——要不是他第一时间赶到,我会死在他的屋子里,脏了整栋楼的风水,所以我欠他的,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气若游丝的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要不就以身相许,要不你就当做了一次活雷锋,别贪图回报了。”他回我轻蔑一笑,从我包里掏出小镜子举在我眼前:“你看看你现在的德行,我就是慈善家也下不去手,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我哭了,因为被我自己活像女鬼的尊荣吓了一跳,也因为我是一个连慈善家都不忍心施救的劣等品。于是我将这种厌世的羞愤转化为对仇绍的问候。——仇绍,我会和你势不两立,诅咒你情路坎坷,连劣等品也求不到!但我没想到,几年后,这句话竟然被我一语中的。作者有话要说:iuiu的番外作为独立故事存在,会和俺的几篇文的主角有联系,首先出场的就是若若和大毛了~~番外日更,篇幅不长,有兴趣的可以继续追~5858、一贱钟情02自从那天被仇绍救了以后,他的爸妈觉得他年少英发,助人为乐,就四处宣扬此事。他爸负责对所有棋友普及,他妈负责对所有三姑六婆普及,而那些棋友和三姑六婆又或多或少是一家子,又本着老夫老妻之间很难再有共同语言,而将此话题视为难得一见的奇葩处理,茶余饭后竟然讨论了一周有余。最后,大家纷纷得出一个结论——他们认为这是天赐姻缘,英雄救美之后,理应以身相许。他爸妈都觉得有理,分别向仇绍灌输救美就要娶回家的原则,而仇绍则以我长的像女鬼为由,敷衍了此事。于是在那之后的几天,他爸妈见到我总免不了说这样一句:“我们家仇绍太没眼光了,瞧这姑娘,长的多水灵啊,哪里像鬼?”我本想说,“叔叔啊,阿姨啊,我那几天的病容确实足以吓死鬼了”,然而话到嘴边,又觉得自己不该妄自菲薄,最起码仇绍还好好的活着,所以只好勉强笑笑,当着他爸妈的面故作叹息,声称自己和仇绍没有缘分。他爸妈却表现得更加惋惜,以为是我有意,而他们的儿子不懂得珍惜,因此错失良缘。这件事的结果就是,仇绍压力很大,每次见我都没好脸色,认为我故意误导他爸妈的爱情观。而我却认为,他爸妈已经活到这把岁数了,爱情观早已定型,那就像是茅坑里的臭石头,又臭又硬,与其误导,不如将错就错。但为了辞其咎,我也不忘问仇绍,像是他这样鼻孔长在脑瓜顶上的男人,到底喜欢什么类型的,我可以帮着介绍几个嫌生活不够虐,又愿意跳火坑的纯姑娘,最基本保障的就是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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