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放心吧。”我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他摇上了车窗,目光隔着一层透明的窗户朝我的方向看来,紧接着他离开了这里。
这是一处位于那不勒斯某处街区的公寓。
公寓在眼前老式建筑物的第七层,这种老旧的公寓楼房没有装修电梯,连楼道里的电灯都是破的,发出的灯光就像虚弱的萤火虫在苟延残喘。我走了进去,里面的光线十分黯淡,若非我良好的视力,可能连脚下的台阶都看不清楚。
楼道里,有一两个身着蕾丝花边睡衣、披散着头发、裸露大片皮肤的妓。女正倚靠在扶手上,不停抱怨着小气的客人。
看起来,这地方比我想象得要鱼龙混杂得多。
我走到了第七层最左边的公寓门前,拔出绑在大腿上的手。枪,冲门锁上开了一枪。子弹的冲击弄坏了紧闭的门锁,我把门打开,小心谨慎地走了进去。
估计是枪声惊动了公寓里的人,我刚一踏进门口,就看见好几个人把手在玄关的尽头。
屋子里没有开灯,但这并不妨碍我审视着他们。他们手里都拿着刀具、铲子、铁棒或其他什么东西充当武器,他们大概刚磕了药,或者酗了酒,脸上显示出不正常的酡红和超出正常情绪范围以内的激动和凶猛,他们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几乎冒出绿油油的光,仿佛我是一块刚捞出油锅的骨头。
很快,他们之中走出来了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金发男人,看来这个人就是他们的老大。
对于混迹里世界、稍有些身份地位的男人来说,考究的西装就是他们的战衣,他们通常会一丝不苟地亲自打理身上的西装,像绅士抚摸显示风度的手杖一般抚摸他们的爱枪,以一种体面的姿态去击溃敌人。不过这都是一些老派的规矩。
“嗯?我的小女士,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
混混老大走到了我的面前,双手插兜,以一种极不礼貌的姿势弯下腰,几乎快把眼睛贴在我的脸上。
这么近的距离让我闻到了从对方鼻腔和口腔里喷洒出来的酒味。我礼貌地说:“先生,我想拿回我的戒指。你的同伴抢走了我的戒指,他告诉我你们在这里。”
“很抱歉,我的手下总是有些不听话,”他把双手从口袋里拿出来,亮出十根戴着宝石戒指的手指,做出一个无能为力的手势,“可我不知道什么戒指。”
我顿了一下,继续说:“但那枚戒指有些特别。”
对方故作友善的脸上流露出肉眼可见的厌烦,但在听见我下一句话的瞬间,他脸上的表情顿时僵硬了起来。
“那枚戒指上有‘VONGOLA’的标记,”我直勾勾地望着他,“有贝壳,还有象征着彭格列的花纹。你真的不知道么,先生?”
他沉默了一会儿,紧接着用如同秃鹫注视腐肉一般阴沉可怕的眼神直视着我。
他把沉甸甸的手臂搭在了我略显孱弱的肩膀上,凭借高大的身材居高临下地俯视我,打量着我的眼睛和脸庞,开口说:“我不知道,这里没有人知道你的戒指。你是刚来那不勒斯的吧?看来你是新来的份上,我会好好告诉你这里的规矩。”
伴随着他的话语,屋子里的其他人受到暗示般动了起来,打开了藏在墙壁、地板、柜子里的暗格,里面陈列着数不清的各式枪支。
“你要记住,人和人的交往最重要的就是学会遗忘,”他把粗糙的五根手指插进我的头发里,摁住我的后脑勺,随后他将那张阴森森的脸逼近了我,“我不知道那个戒指,你也给我忘掉。听见了么?很好,现在我们是朋友了。”
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来一袋白。粉,想把这个东西塞给我,或者说,想用这袋白。粉把我打发走。
“看来你知道戒指的下落。”我确定了这一点,街边的小混混可能不认识彭格列戒指,但这种小头目不可能不知道。
挑明了态度,这个人已经懒得再应付我。他的动作顿了顿,然后用一种容易令人产生不适的目光上下审视着我的脸庞和身体,瞳孔里面倒映出了我的身影——或许是我少见的亚裔长相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咽下了一口唾沫,紧紧地贴了上来。
他抬起另一只手,拉开了我的衣领,试图把那袋白。粉塞进我的胸口。
但他的动作停了下来。
我抓住了他的腕骨。
“先生,趁你现在还能说得出话,”我耐心地开口说,“请你告诉我戒指在哪里。”
……
十分钟后,原本完好无损的屋子里多出来了密密麻麻的、冒着硝烟的弹孔,这些窟窿似的弹孔让整间屋子看上去就像被捅穿了的马蜂窝。屋子里面除了硝烟的味道,还有浓郁的血腥味,地板上铺上了一层浅浅的血泊,好几个人躺在血泊里——出血量很大,但不致命,他们只是暂时昏了过去。我没工夫处理这么多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