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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页(第1页)

等见完王守仁,温琼也差不多该启程上路了,这次温瑜只命钱妈妈和两个护卫跟随,有钱妈妈照顾弟弟的饮食起居,他自己还是放心的。

温琼考科举暂时放在一边,对于蒙阳来讲,现在还有一件真正意义上的大事,蓖麻丝终于可以大规模上市了。自古以来,盐铁茶丝都是赚钱最快的东西,前两样是不用想了,就算温瑜有门路,这里面水也太深,贸贸然分一本羮怕是要被那些大鳄们抽筋拔骨。

蒙阳的茶现在虽然小有名气,但还在上升阶段。蓖麻丝之前就投入市场一部分,反响相当不错,这也给了温瑜和王家信心,直接下令大规模生产,目前终于到了见证成果的时刻。

王以溪还是一如既往的沉不住气,烦躁的在屋内走来走去,看得温瑜眼晕:“之前广告做了那么久,二哥自己不是也颇为得意吗,放心,不会有问题的。”

王以溪被他说的有些不好意思:“我自然是相信妹夫的能力,可以请到全蜀才子花魁一同帮着宣传,恐怕天底下也就你有这份本事了。”

温瑜微微一笑:“二哥过誉了,也多亏之前牡丹节积累的那些人脉,现在整个蜀地都知道我们这‘清风丝’了。”

王以溪继续道:“其实我一直都不解,这好好的蓖麻丝,为何非要起名叫什么‘清风丝’,以我看这蓖麻颇为厚实,起名‘富贵丝’‘团圆丝’不是更好,而且这定价是不是低了些,我认为最少还能上浮个两三成。”

温瑜苦笑摇头:“二哥做这个生意,自然是看蓖麻千百般好,不过你仔细想,倘若平时这蓖麻放在你眼前,你可会去穿?”

“这……”王以溪一时语塞,他自幼绫罗绸缎享用不尽,蓖麻丝这种粗糙的东西他怕是看不上。

“就是这个道理。”温瑜缓缓道:“这蓖麻丝,其实严格来讲根本不叫丝绸,因为必须要跟绢等物混合纺织才可,光泽和柔韧度都比不上蚕丝。好在产量高不少,而且蓖麻蚕好养活,比普通粗布强了不少。”

看王以溪陷入沉思,温瑜接着说:“之所以叫清风丝,是取自‘两袖清风’之意,大明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也不是人人都穿得起丝绸,但你若让他们和目不识丁的百姓一样,想来他们自然也是不乐意的,如今有这蓖麻丝,不正好将他们区别开来。”

不错,打从一开始,温瑜就将消费用户锁定在清贫的学子和一心附庸风雅的小商户上,打的广告也大部分都是面向这群人,至于王公贵族,只要他们提起蓖麻不是用鄙夷的语气就够了。如此一来,他也不算是动了那些丝绸大户的蛋糕,说不定还可以跟他们联合一下,抬高传统丝绸的地位,实现双赢。

他将想法给王以溪一说,对方顿时敬佩的五体投地:“我总算知道我那老爹为何非要让我们往仕途上发展了,你们读书人的脑子果然不一般,今天我算是彻底服你了。”

温瑜没有言语,虽说预想的是很好,但具体如何还是要等结果。

成都府,一间绸缎在内,孙止昀是一个三次落第的年轻秀才,自诩才华横溢平时也颇为趾高气扬,好在他家里条件还不错,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好歹是个小地主,供他念书还是没问题。

今日闲来无事,他陪母亲嫂嫂沈氏来此处置购些衣物,店小二仔细打量了一番几人,心中已有成算,便将他们往新料区那边带“客官里边请,这是我们从蒙阳进的新料子,最适合您这样的书香门第。”

“哦?又是蒙阳?那个伤风败俗的温瑜?”孙止昀神情有些不屑,他早听闻蒙阳县令沉迷奇淫技巧,还搞什么女学出来,让一帮女子抛头露面,简直不知廉耻,现在听到蒙阳这两个字就觉得不舒服。

沈氏在一旁看不过眼:“我看温大人不错,最起码我娘家大哥去蒙阳回来后都赞不绝口,听闻那边地价快赶上成都府了。听说那位大人也是久试不中,人家直接去选了官,现在不也是一方父母官。”

孙止昀还不服气:“一个小小的知县,能有多大本事,他是举人选的官,这辈子撑死也就一个六品到头了,想官至宰辅还是要正正经经的两榜进士。”

沈氏冷笑:“那不知二弟何时能考个进士出来?”

“无知妇人!你这个……”

“够了!”孙母看不下去了,出声制止:“这是在外面,你们是想让人家看笑话吗!昀儿,这是你大嫂,长嫂如母你平时要尊重她,还有你,哪有跟自己弟弟那么说话的!昀儿不过几次不中,他可是我们家几代唯一的读书人,早晚要出人头地的,到时候我们孙家还不是要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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