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磁县下七垣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2期。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发掘报告(1958~1961)》,附表四八、四九,文物出版社,1987年,333~358页。
2严文明:《横阵墓地试析》,《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3《人口学辞典》,198页。
1参见刘铮、邬沧萍、查瑞传编:《人口统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42页。
2《人口学辞典》,172页。
3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85年,110页。
1[美]威廉&iddot;彼得逊:《人口学基础》(中译本),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86页。
2邬沧萍:《中国人口性别比的研究》,《中国人口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
3《人口学统计》,27页。
4李成瑞:《中国人口普查和结果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54页。
1宋镇豪:《从社会性意义探讨仰韶时期居民的疾病和生死》,《考古与文物》1990年5期。
2刘铮:《人口理论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157页。又参见《人口统计学》,28页。
第三章婚姻
婚姻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一种以人类自身生产为前提的男女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理所当然有其本身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男女两性的差别和性本能,是婚姻关系借以建立的生理基础。从本质上说,婚姻人际关系所表现出的社会组织系统,属于社会构成的特定形式范畴,故婚姻形式总是与相关的经济方式和社会生活的内约外规相适应,在诸如生理本能等自然属性作用于婚姻生活的同时,各种社会属性因素对婚姻运作机制的支配和调节,意义绝难低估,而其时代特色也是极为鲜明的。
第一节婚姻形态的演进
男女两性结合,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前提,人口的世代更替,总是在性结合形式中实现,性行为对种的蕃衍和体质优劣的直接影响,人类在长期社会交往实践中,逐渐有所觉察和认识,因此在自然淘汰的选择原则下,婚姻行为规范得以慢慢形成和日益完善,由此产生的各种婚姻制度,为人口再生产提供了社会的保证。
人类初始,生产力低下,只能赖原始群的集体力量,在极其艰难的自然条件下求得生存。&ldo;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rdo;1,无所谓婚姻和家庭,只有杂乱的性交关系,&ldo;长幼侪居&rdo;,&ldo;男女杂游&rdo;2,两性关系不受任何约束,既无年龄和行辈的婚配限制,也无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的界分,异性之间均可任意选择作为发生性行为的对象。
杂乱性交历经了相当漫长的阶段,随着原始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化,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形成了一些按年龄、性别或体质强弱不同而分工的劳动组合,行辈男女间也会因生理条件的悬殊,产生微妙的性心理变化,原先祖先与子孙、双亲与子女间的两性关系逐渐遭到排斥,慢慢形成了只在同一群体的兄弟姊妹或从兄弟姊妹间两性结合的社会行为规范。这种排除直系血亲间的性关系,只按世代划分的血缘群婚,在中国的古代神话传说中每每可见。
如传说三皇时代女蜗与伏羲的行辈婚,他们原是一对兄妹,《春秋世谱》云:&ldo;华胥生男子为伏羲,女子为女蜗。&rdo;《独异志》卷下描述了这对兄妹为婚的经过:
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蜗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ldo;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rdo;
于烟悉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这对兄妹交媾之前和之中的矫揉做作当然属于文明人的构想,在那个时代行辈婚却是天经地义的。据说&ldo;伏羲鳞身,女蜗蛇躯&rdo;3,在两汉至魏晋南北朝的画像石和帛画里,两人通常被绘成人面蛇身交尾的男女形象4。有意思的是,山东嘉祥县武氏石室有这样一幅画像石,伏羲和女蜗蛇尾纠结,面各相背;两人之间,又有男女小人一对,蛇躯交合,面部相向1。两辈间的婚媾互不妨碍,恰是一幅血缘家族的行辈婚画面。
又如《搜神记》卷十四记了两则故事,一则是&ldo;昔高阳氏有同产而为夫妇&rdo;,是说兄妹双胞胎后来结为夫妇。一则记高辛氏的少女&ldo;解去衣裳,为仆竖之结,著独力之衣,随盘瓠升山入谷,止于石室之中&rdo;,&ldo;盖经三年,产六男六女;盘瓠死后,自相配偶,因为夫妇。&rdo;也是说的兄妹之间血缘通婚。
台湾高山族有这样一则传说:很久以前,大陆上一对兄妹,为了追寻太阳,漂泊到台湾岛上。岛上毫无人迹,为了繁衍后代,天神暗示他们结为夫妇,可是哥哥不同意。妹妹只好想了个法子,哄骗哥哥,说给哥哥找到一个对象,请他晚上去相会。晚上,妹妹在脸上画满黑色花纹,到相会地点等候哥哥。哥哥来后竟认不出自己的妹妹。于是两人行交合之欢,繁衍了后代。从此,高山族少女婚前都要纹面2。
这则故事与伏羲女蜗兄妹为婚颇相类似3,表明在人类婚姻史上,行辈间的血缘婚确曾作为最早产生的一种婚姻制度,普遍流行过。文献有谓伏羲&ldo;制嫁娶之礼&rdo;4,女娲&ldo;因置昏姻&rdo;5,正是视这种血缘家族的行辈婚为人类社会最先确立的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