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瑾自己是大夫,师从名医秦越人,也就是后世人们所说的扁鹊,他是师父的关门弟子,从小就跟随师父学医,天赋出众,时人尊称师父为神医扁鹊,管他叫小神医。他救治过无数病人,各种疑难杂症都诊治过,他对自己这种病并不绝望,总会有法子的。
面对着封珏关切的眼神,他说:“我没事,慢慢治吧。”
封珏松了一口气,也许弟弟从鬼门关走了个来回,生死都经历过了,对其他的事看得没以前那么重了:“对,别着急,慢慢来。回头我跟爷爷申请一下,专门以你的病症做一个研究课题,一定会找到治好你的办法的。”封家是医学世家,曾经出过诺贝尔医学奖得主,几乎所有人都学医,还创办了全国最大的私立连锁医院——生民医院。
风瑾听完,连忙拒绝:“别,姐姐,不要去给爷爷添麻烦。”如果他的记忆没出错,封瑾姐弟在封家的地位很尴尬。
这事还要从封瑾的父亲封佑宁身上说起,他毁了家族为他安排的政治联姻的婚约,娶了自己心爱的女孩,致使家族利益严重受损,是家族的罪人。封佑宁很倔强,他另立门户,离开家族医院,自己开了一家小诊所。封瑾姐弟就是在外面出生的。
然而好景不长,封瑾四岁时,父母双双因车祸去世,他和姐姐的监护人变成了他们的爷爷封孝儒,被接回封家抚养。封孝儒并不怜爱这对失去父母的姐弟,虽然不少衣食,但也没有给予正常的关爱,姐弟俩就在乏人问津的状况下磕磕绊绊地长大了。
封瑾是直到十多岁的时候才被重视的,因为他的长相随着年龄的增长益发出众,成了远近闻名的美少年,这可是家族的一笔大财富。也是因为这个,封瑾得到的关注和资源多了起来,但因从小缺乏引导和管教,他的性格有点野,用姑姑的话说是没教养。
这种关注更使得他骄傲起来,他仿佛也明白自身的价值,开始有恃无恐起来,尤其是在18岁那年和沈氏医药集团的长孙沈熠融订婚之后,他变得越发骄纵,结交了一堆狐朋狗友,成了圈子里有名的纨绔子弟。
这一切也随着他染上这个奇怪的病后结束了。封家想尽一切办法,都没能将他的病治好。青年才俊沈熠融本来跟封瑾就是政治联姻,没什么感情,因为他的脸才同意了这桩婚事,如今唯一的可取之处都没了,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再履行这个婚约,十分干脆地解除了婚约。封瑾就变成了人人厌弃的废物,人们更是恨不得痛打落水狗,是不可能再往他身上投注精力的。
对于男人还能娶男人这件事风瑾心存巨大的疑惑,据说是社会文明的一大标志。风瑾只觉得这个时代的人有点疯狂。
封珏看着弟弟:“小五,要不你试试这个药吧,这是美国康氏医药研发出来的新药,说不定能有用处。”
风瑾知道这个世界上唯一真心对待封瑾的人就是这个姐姐了,他不想让她失望,便点了点头:“好。”
成君昊拿过药膏盒子仔细看了一下,有些怀疑地说:“这是针对神经功能障碍性皮肤病的,对不对症啊?”
封珏说:“小五的病一直查不出原因,我看这症状像是神经性皮炎,我觉得可以试一试。”
成君昊没再说什么,只能看着风瑾涂药。
药涂上后不久,风瑾只觉得皮肤终于有了感觉,开始如着了火似的滚烫,一会儿又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动,痒得令人难以忍受,而封珏还在一旁殷切地看着他:“怎么样?感觉好点了吗?”他只得咬紧牙关忍着,手拽着被子,不去触碰。
成君昊眼见风瑾的脸越发红了起来,连脖子根都红了,说:“是不是过敏了?赶紧洗了吧。”
封珏自然也是发现了不对劲:“陈姨,快,打水来,给小五洗脸。对不起,小五,我太鲁莽了。”
风瑾咬牙强忍着不适:“没事,说不定一会儿就好了,你们先走吧。”
封珏还想留下来,被成君昊拉了一把:“走吧。”两人这才离开。
陈姨赶紧打了水来给他洗脸,洗完之后,灼痛感和瘙痒感才减轻了些。风瑾身上的病号服都被汗水给浸透了,他长吁了一口气,估计自己早已被死马当活马医了,什么药都要试一试,这样下去,病没治好,人就要给折腾疯了。
风瑾等完全平静下来,这才将右手的三根手指搭在左手腕上,给自己号脉。风瑾从来没给自己号过脉,他常年跟随师父在列国行医,身体非常健康,极少生病,就算是生病,也是师父师兄帮忙看的,往往是一剂汤药或一次针灸就解决了。
脉象洪数,分明就是火热之邪,阳气过于旺盛,并且已入血分,腐蚀血肉,热邪由内而外发散,表现在体表便成了痈疽。然而痈疽硬而不化,并且毫无知觉,他想起了从前师父说起过的一味可以麻痹神经的毒药。
想到这里,风瑾已经给自己开出了药方,他叫来陈姨:“陈姨,帮我找纸笔来。”
陈姨很意外:“你要纸笔做什么?”现在还有谁会写字啊,全都是用智能手写板记录了。
“我要写点东西。”
“用手写板可以吗?”陈姨拿出自己的手写板递过来。
风瑾这才意识到现在的人连纸和笔都不用了:“好吧。我写个方子,你帮我去要药铺抓点药。”
风瑾接过手写板,准备动笔的时候,发现自己竟不知道写什么文字,按照他长久以来的习惯,一直是写篆体的,但是现在的文字全都是简宋体,他能认,但是要写出来,却不那么顺手,他涂擦了许久,才将方子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