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作为国民军而逮捕起来。最初几天逮捕的人超过两千名。我也是其中之
一。被逮捕的人排成四列纵队,从难民区出发,走向沿扬子江堤岸的各处
(宝塔桥、四所村、老江口、草鞋峡、燕子矶一带),队伍长达一日里
(约二英里)。入夜后。日本军几乎把他们全都斩尽杀绝(前引书1,第
三八三至三八四页)。
集体屠杀的方法好像是极其残酷的。估计是马吉牧师,这个外侨在信中谈到十二月二十三日那天的情况时是这样写的:&ldo;中午,一个男子被送到总部里来,他头部焦黑,既无眼睛也无耳朵,鼻子也残缺,样子很凄惨。我叫他乘上我的车子,把他送到医院里去,但两、三小时后他就死去了。据说他是和几百个同伴一起,被日本军捆绑起来后,浇上了汽油点火焚烧的。但他碰巧在外侧,汽油未浇到他的头上。后来,有一个类似的患者被抬进医院里来,其烧伤的程度更为严重。这个人也死去了。起初,他们恐怕是遭到机枪的扫射,没有全部死去。第一个人全然没有外伤,但第二个人却有外伤。后来我又在去家‐‐在鼓楼对侧‐‐途中,途经马路的拐角处,看到一个男子躺在地上,他的头上和手上同样被烧得焦黑。一看便知道他是挣扎着爬出来,到了这里后才死去的。真是难以置信的暴行!&rdo;(前引书2,第三十八页)火刑的方法是残酷的:以五至十人为一组,被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然后把这些人投入在熊熊燃烧中的院子里。这是日本军对十二月二十五日从金陵大学收容所里带出来的一部分中国便衣兵的处置方法,是前面已介绍的该大学教授贝茨博士的报告中所谈到的。
关于这种火刑以及其他暴行,新岛淳良也于一九六七年在南京曾听说过,他记录如下:
屠杀的方法是各种各样的。在西边的汉中门附近,出现了活埋的情况。
把几万人分几次埋于土中,使他们窒息而死。当时幸存的伍长德,后来站
在东京审判的证人席上。在市中心繁华的马路上,约有一千个人排成一行,
被点火焚烧。对逃走的人,就地枪决。在市中心,即现在的人民广场一带
(鼓楼下面),许多青年被吊在电线杆上,火从下面烧上来,把他们活活
烧死。还有许多青年被剥得精光,给浇上硝酸、硫酸后死去(《夺走三十
万人生命的&ldo;南京事件&rdo;》,载《东风新闻》,一九六七年七月三日。关
于在汉中门附近的活埋情况,参照本书第五十九至六十页)。
一九七一年夏,访问南京的《朝日新闻》记者本多胜一也听到过下列可怕的事实:&ldo;在&lso;永利亚化工厂&rso;,反对日本军强行带走人的工人,当场被剖开肚子,挖去心肝。据说,后来日本兵把心肝煮熟后吃掉了。&rdo;(《中国之旅》,岩波文库版,第二三一、二三四页)
这是日本军对俘虏施加暴行的方法,俘虏当中,有的似乎也被用来作人体实验的。提交远东国际军事审判的。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处敌人罪行调查报告》,对此情况介绍说:&ldo;敌多摩部队将我被俘的人带到医药试验室,把各种有毒细菌注入他们体内,对其所发生的变化进行实验。该部队在极保密的机场内进行这种试验,因而不知道确切的死亡人数。牺牲犬猫来进行药物实验,这对于富有同情心的人来说已是于心不忍,何况把我俘虏同胞供实验用,这种做法实是视俘虏连犬猫都不如。真是可悲之极&rdo;(《远速》,五十八号,载洞富雄编前引资料1,第一四四页)。对于这种情况,是有人作证的,新岛淳良根据当时曾在日本军的俘虏收容所里被役使的谢金龙这个人提供的证词,他介绍了这样一个事实:&ldo;在俘虏收容所所长森田中尉的指挥下,有一百个俘虏死于细菌试验。&rdo;(前引《夺走三十万人生命的&ldo;南京事件&rdo;》)
正当校对本书时,出版了《同细菌战部采取自决行动的两位医学工作
者》(常石敬一、朝野富三合著,一九八二年十一月,新潮社)这本关于
&ldo;多摩部队&rdo;的书。此书认为,&ldo;多摩部队&rdo;是个通称,陆军给它起了个
隐秘的称呼,叫&ldo;荣一六四四部队&rdo;。该部队成立于昭和十四年四月十八
日,创始人也是臭名远扬的&ldo;七三一部队&rdo;的石井四郎(第一七九页)。
前面已经说过,南京地区西部警备司令官、第十六师团第三十旅团长佐佐木到一少将于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进行查问工作,但查问会议于翌年一月五日停开,佐佐木就这将近半个月时间所取得的&ldo;成果&rdo;说:&ldo;到今天为止,从城内清除了残兵败卒两千名左右,收容在旧外交部里。&rdo;接着,他还说:&ldo;在外面,把牧师手里的中国伤兵当作俘虏收容起来,还陆续逮捕了在城外近郊继续进行不法行为的散兵。在下关处置了数千人。&rdo;(《一个军人的自传》,增订版,第三三四至三页)
在下关处决的是数千名游击队员(?),虽说有两千名&ldo;便衣兵&rdo;收容在旧外交部里,但这些&ldo;便衣兵&rdo;的实际命运又如何呢?
如前所述,佐佐木少将在一月五日停开了查问会,但好像隔了两天,七日又恢复开会。在贝茨博士的手记中这样写着:&ldo;他准备接受登记。我认为,一月七日正在大学内恢复进行公开登记时,宪兵从走在宪兵们前面的许多男子中强行拉走了一百个人左右,其中就有他。可见,在这个星期内,实际进行工作的军官们,奉命每天强行拉走许多男子。如果他们不这样做,似乎认为是未能满足上级的要求(先前提出要当过兵的人去自首的做法,实际已经停止,那是不言而喻的,登记的做法也与最初时大为不同)。&rdo;(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2,第四十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