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局
“谲,动手吧。”可可从昆玉手里接过刀,对准沈清尚的腹部。
“为什么?”谲是在问他为什么背叛。
“因为顾沉香他不知好歹!操了他那么久,居然还没把他给操服。我就知道他的那颗心不会肯只属于我!快点吧,”可可把刀在沈清尚白皙的小腹上比了比,“虽然你死了之后我们也不会放过他,但我们有的是办法让他生不如死。比如……我可以现在就在他这里划上一道,血会一点一点地流出来,一时半会死不了,但他会感到越来越冷……”
“是么?”谲讥笑着瞥了地上让他自裁的匕首一眼,“那你动手吧,我就站在这里观赏。”
显然连昆玉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想到谲会是这种态度,按照昆玉这段时间潜伏在谲身边的观察,他对沈清尚绝对是上心的。怎么会这样?
“好,既然如此,那你就好好观赏!”
说时迟那时快,可可挥起刀柄,就往身后的昆玉肚子里一插!昆玉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可可已经跳到他身后,一手掐着他脖子,另一只手把肚子里的匕首拔出来,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下面坐着的人全都站了起来,看着他们的头领被人挟持,却也不敢轻举妄动。
昆玉虽然挨了一刀,但还不至于致命。他的脸上居然还挂着笑:“哼,你们以为杀了我就能逃得出去吗?在我进来之前,门口你带来的人早就被我迷晕了,之所以暂时留着他们的性命,是为了等一下亲手把他们开膛破肚,用老鬼先生教导我们的方法,让他们知道知道跟错了主人的下场!”
“跟错了主人会是什么下场?”教堂的门忽然被一脚踹开,一个墨西哥人端着冲锋枪大大咧咧地进来了。他身后跟着的,是全部谲带来的手下,足有三十人左右,全都是百里挑一的精锐。
谲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意。一切,都按照他事先设想的那样。
其实,谲在招揽这一批手下的时候,早就猜到老鬼很可能会放一个棋子进入他的阵营中,这也就是他放了屠戮回去通风报信的原因。他怕屠戮供出来的地点是假的,所以如果老鬼的棋子来到他身边,那么他就可以通过追踪这个暗鬼与老巢的联络,来得知老鬼组织真正的集会地点。只是他也没想到,竟然会昆玉这样的核心人物亲自前来。所以他多次告诫沈清尚不要与这些人走得太近,还要把他赶回国去,因为他也不确定,这些人里到底有没有暗鬼,有的话哪一个才是。直到两天前他终于发现了昆玉与老巢联络的秘密信号,知道了昆玉的身份,撒了这么久的网终于到了收网的这一天。他提前告诉了所有手下,要警惕昆玉的任何行为,所以他的迷药当然没有起作用。
昆玉眼见着一切都已败露,现在自己落在他们手上,作为人质,也限制了组织里其他人的行动。难道真要束手就擒?在座的都是组织的高层,如果在这里全军覆没,组织就将瓦解,自己死后有什么脸去见他们的精神导师老鬼?
“杀了我吧!”昆玉对着挟持他的可可大喊。
可可一眯眼睛正要动手,就听旁边爆发出一声女人的大吼:“不要!不要杀我哥,我愿意……代表老鬼组织投降,只要你们放了我哥,我保证解散老鬼组织,以后再也不会找你们麻烦,我们派到世界各地去的杀手,即日起停止所有行动。”
“昆燕!”昆玉恨铁不成钢地瞪着妹妹。
“哥……放弃吧。老鬼先生他,早就已经离我们而去了,连师傅也……师傅早就走了。其实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师傅他老人家在临终前曾经偷偷告诉过我,老鬼先生一开始并不是那样的人,他只是因为最钟爱的徒弟要离开他、结婚生子过正常的人生,他才开始不再对徒弟怀有感情,让他们自相残杀、淘汰弱者。所以残忍并不是他最初的信仰,是师傅年轻的时候不甘心,他觉得自己本来可以成为老鬼先生最钟爱的徒弟,他恨那些早早结束了老鬼先生生命的人,可到临终时师傅也说,在他内心深处,其实他知道,即使老鬼先生一直活着,他也不可能成为他最看重的徒弟。”
这个世界上本没有鬼,只有人心里有鬼。老鬼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却在他死后,被一群不甘心的追随者硬生生神话成了神,甚至还假冒他的名义,发展壮大了一个极端的杀手组织。
最后,昆玉崩溃了,他在迷惘中找不到信仰,就像迷失在了黑夜中的人一样。在座的其他组织高层听到这个话,也都愣住了。连他们的精神领袖都崩溃了,在谲带来的精锐手下面前,他们似乎也失去了拼死反抗的理由。
最后的最后,谲架着重伤的沈清尚从教堂里走出来。
外面阳光灿烂,明亮刺眼。沈清尚恍然想起了去年秋天在黑石的葬礼上,他也是这样从一间灰暗的教堂里走了出去。不同的是,那时他是一个人,现在他的身边有了他想依靠一生的人。那时是一个萧瑟的深秋,此时是一个明媚的春天。
作者有话说
始于教堂,终于教堂。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第一次写文,我做到了。
正文完。结婚和洞房,以及一些还未解开的旧事,会放在番外里。
后记
【注】这一篇会谈谈创作理念和心路历程什么的。不想看作者的碎碎念神马的,可以直接点“下一章”番外。
清清嗓子——恩哼~平生第一次写完一本书,内心感到灰常激动,所以哪怕没有人想看,我也要假模假样的吐点槽。
我一直是一个耽美小说的忠实读者,我最喜欢的作者分别是深海先生、淮水之上、薇诺拉。我每天业余时间就捧个书看啊看,看着看着我渐渐觉得不满足,我觉得书里的人为什么不按照我的想法来走。之前我是真不知道自己能写,直到自己动笔之前我都不知道,我现在也不清楚我这十二万字是怎么从我手里流出来的。直到现在我才懂得了,什么叫“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当然我自以为这处女作还相当之不成熟,完全不敢称得上妙,不过那种上一句还不知道下一句要写什么,然而写完上一句,下一句会自动在脑海里浮出来的感觉真的很妙——就好像脑子里有个人握着你的手,在对你诉说一样。就好像我笔下的人物活了,他们一旦走上了舞台,就会自行开始他们的表演,我只是看到了,把脑子里看到的画面记录下来而已。
说说我的心路历程吧。
这本小说不长,前后一共才写了两个星期。刚开始我会非常在意自己的点击率,我老去看,有多少人气了,有多少收藏了。然后看到数字很惨淡,我曾经一度非常难过、想要弃笔。我不禁与身边也在写文的朋友交流,他们有的说,“你写的文不够真实、这不是gay的真实内心(这是一个我的非直男闺蜜)”,“你的打斗场面不够精彩(这是喜欢看打斗的男性朋友)”,“你不够玛丽苏(这是一个很火的言情写手朋友)”,“你的受一开始xxoo的人居然不是正牌攻(这是看了开头弃坑的读者)”……
我越来越迷茫,甚至想,也许我喜欢的类型与读者喜欢的类型相去甚远吧。朋友们建议我写的东西,我觉得我写不来,我喜欢强强、不喜欢玛丽苏,我觉得不管是攻还是受,都不能爱得完全没有理由,受的性格也必须是强大而富有吸引力的;我也不是男人,不清楚男人的心理;我也没有处男情结,甚至喜欢有点风骚的类型,并不介意“受菊不净”。
可是某一天下午我忽然想通了,这小说本就是我自娱自乐的脑洞时光,本就只是忠实地把我享受过的脑洞时光记录下来而已。至于有多少人跟我一样口味重、愿意陪着我一起畅游我的脑内世界,又有什么关系呢?于是从某一章开始,我再也没关注过点击率,也没研究过什么存稿、定时更、哪个时间段更最多人会看什么的,我只是自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