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路易和医生一起查证了这是件连环杀人案,受害者的共通点,是曾经在同一桩性犯罪案件中被列为嫌疑人!
可是,当初的那起案子,虽然证据确凿,却最终只能封存了事。因为并列嫌疑人中的另外一人,是某家跨国公司唯一的继承人。
在金钱攻势下,这件案子最终以“证据不足”为名,最终宣布几名嫌疑人均当庭释放!
被害者在长期的审问与检查中,精神崩溃,最终跳楼自杀。而被害人的妹妹,在经历了长达六年的准备后,端起枪开始了自己的复仇!
先杀了两个帮凶,她最终的目标正是那名用金钱逃避了惩罚的继承人!
看到这里,平时被卡雀卡得欲生欲死,恨不得钻到卡雀家里去看存稿结局的读者们,却都开始有些沉默了。
“这或许是我第一次希望路易神探失手。”
“失手是不可能的吧……路易已经把整个案子的真相都破解出来了,可惜了,这个姑娘用了六年做了这么个看似不可能被发现的局,结果最后还是被路易破解了。”
“真的可恨!你们看见两个月之前的那条新闻了吗……女孩子被伤害本来就很难过了,结果常常在报案后得到二次伤害,那个新闻中的受害者,不就是反而被报复了吗?”
“如果是我姐姐受到这种待遇,我说不定也会这么做的!”
然而,让这些读者诧异的是,接下来的剧情中,路易却并没有像是他们预想中一样地,迅速的去破获这起案子。
与之相反地,路易找到了当年大律师团拿出来证明嫌疑人无罪的关键证据,并且十分顺利地证明了这条证据是伪造的!
不过,既然把时间花在了这桩案子上,显然,当终于找到第三个嫌疑人——也就是妹妹要复仇的第三人的时候,妹妹已经完成了复仇。
她听说了路易帮忙翻了当年姐姐的案子,低声地跟路易道了谢,就被随之而来的警方押上了警车。故意杀人,并且是连杀三人,等待她的是铁窗里的一辈子。
这是徐真真自从写作《路易探案集》以来,路易第一个疑似“失手”的案子。
这次失手,在评论区和微博,都引发了巨大的讨论。
那个被害人该死,这件事是几乎所有人的共识。只不过,一些人认为复仇是正确的,但是另一些人却认为,应该让这名被害人接受法律的审判,而不是复仇。
整个评论区里头,持什么观点的都有,在这个案子完结之后的第三天,新案子已经开始的时候,讨论的热度仍然居高不下。
“就算他是罪犯,而且的确是个该死的罪犯。可是法律的意义就算用来惩治犯罪,如果大家都私自复仇的话,那还要法律做什么,社会岂不是乱成一团?”
“问题就是,姐姐已经寻求过法律了,并没有得到正义的伸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妹妹不站出来复仇的话,恐怕这三个犯人一辈子都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对,如果没有妹妹出来复仇,路易也根本不会注意到六年前的那期性侵案,也不会去为姐姐翻案!”
“可是妹妹已经杀了两个人了!路易也已经翻案了,为什么不能让最后这一名罪犯接受法律的制裁呢?”
“姐姐已经死了!最后这名罪犯就算是被法律制裁,能判几年?而且,在家里那么有钱的情况下,说不定就先缓刑然后再减刑,最后甚至连进去都不用就直接释放了!”
“如果我是路易的话,我也绝对会稍微放慢一点脚步,给妹妹复仇的时间的。更何况,如果没有路易的话,这个案子根本都破不了,妹妹最后也说了,杀掉三个人之后她会去自首的!”
很快,这场讨论就迅速地蔓延到了媒体上。
绝大多数人的想法都是,依法来说,路易的行为确实违法。不过,作为一部文艺作品,这样的“失手”反而让路易的形象更加饱满了。
而且,作为一个故事来说,绝大部分人也是更加乐于看见妹妹最终完成自己的报仇,而不是最终放走一个人。
只不过,总有人的目光是和别人放在了不一样的地方。绝大部分人讨论的是这起案子和路易的表现,有些人想的却是如何利用这一点让惊雀损失。
随着惊雀现在粉丝越来越多,黑子也越来越多了。而且,毕竟是一路打脸走上来的,惊雀的敌人还是相当之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