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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页(第1页)

李婧姝从未见过这样的深思渊。她一时不知道是为他终于幡然醒悟而高兴,还是预见了未来手足相残的场面而落泪。但她是一个皇后,她要做的,是给皇上最坚强的后盾,无论这个皇上是谁。更何况,她觉得他不会回来了。桌子上摆放着上次沈思沐来时拿来的花卉琉璃小插屏,里面四季花朵芬芳斗艳,像是真的扎根在土壤里。他总能淘来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讨她欢心,每一次每一样,她都很喜欢。她茫茫然不知道要写些什么,但她知道这个时候的沈思渊一定在等着她的回信,通过她的笔墨来分辨皇城里是否还是原来那一片天,而她撑起这片天时,是否很辛苦。提笔三思,再念一切安好,珍重的话说了几遍,只盼他是真的能懂。李婧姝什么话也没有多说,就像沈思渊一样,鸿雁而来,只是话话家常。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书信,无论火漆密封的再严实,沈思沐总有办法打开窥探里面的内容,能话家常,说明一切安好,自是不必担心。最后,她把两枚护身符放进信封,那是她前几日礼佛时从得道高僧那里求来的。为此她斋戒七日,沐浴焚香,跪了整整一天。那封信带着李婧姝的关心与想念,一路栉风沐雨地来到沈思渊身边,花了三日。沈思渊拿到那封信的时候,顾潇潇的地基刚挖一半,她像一个土木工程的专业人士,带着头巾,拿着锸干得起劲,一个皇妃尚且如此,他一个皇帝自然不能自甘落后,唱着劳动号子,带领着一干人等别提多有劲。袁素衣带着那封信来到这里的时候,就看到一个皇上一个妃子,没有在岸边顶着黄盖,身边丫鬟仆人环绕着,稍微展现一下爱民如子的形式,而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喊着号子,正在底下当民呢。那一瞬间,她还是觉得自己当初的怀疑是对的,这个沈思渊有可能真的不是皇上,但跟原来鱼肉百姓的皇上相比,这个爱民如子的皇上也没什么不好,就算是假的,也是好的。道听途说和真实所见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富贵离得近,最先看到袁素衣,急忙放下手里的活,前去迎接:“袁将军!”短短两日不见,富贵已经完全看不出是宫里娇生惯养的内官,黝黑的皮肤、瘦弱的身板和稍微有点暗哑的嗓音,都在告诉人们他是一个为了生计忍受着生活重担的苦力。唉,谁让他家主子也天天在地里干活呢。“公公怎么变得如此狼狈啊!”记忆中的富贵,可是一个白净少年啊。“多谢将军关心。”富贵倒是没有对自己如今的景象有什么惋惜,他自六岁入宫,做过最下等的活,一步一步的走到今天,师傅有意提携,皇上愈发看重,但说到底不过是个不男不女的太监。可在这里,只要你和他们干一样的活,他们也会像个爷们一样看待你,汉子来汉子去的叫你,虽然苦点累点,但富贵心里得到了莫大的满足。他看她一脸有事情的表情,又见下面泥泞难行,说道,“可是来找皇上的?奴才这就去通传。”富贵放下手里的锸,拍拍身上的尘土,迈着欢快的步伐去找沈思渊。袁素衣看到富贵跟他说了几句话,她赶紧上前走去,只见他把手里的活递给富贵,冲她摆摆手,示意她不用过来,袁素衣便在岸边等他。有时候沈思渊随和的,会让她忘记他的身份是个皇帝,但那日用刀捅齐豫尚时的神情又历历在目。“你不在前面守着,跑这来干什么了?”沈思渊走到她跟前,一张嘴吃了一嘴尘土,“噗噗”地吐出来。“宫里的回信。”袁素衣从怀里掏出那封信,双手奉上。“这么快!?”沈思渊接过手巾,一看是白玉笙,忙问道:“潇潇不是让你去歇着吗?怎么还在这?”她身子骨本来就弱,不能跟他们一样成天在这忙活,顾潇潇经常是把她撵到帐篷里休息。“奴婢不碍事。”她接过毛巾,自行退下。沈思渊把手擦干净,“辛苦小袁将军跑这一趟。”“这都是臣应该做的。”袁素衣略微欠身,表示担不起这声谢,“皇上还真是能与百姓同甘共苦啊,这才多长时间都能和百姓们打成一片了!”他“嗐”了一声,笑起来。他哪有那本事啊,他当皇帝这些年,不说丰功伟绩,也是恶名远扬,旁人怕他还来不及,怎么会能和他们打成一片?不过是沾了顾潇潇的光,同样是皇室的一份子,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办法,这么快就和工人们成为好朋友。他私下里也问过她好多次,得到的都是同样的回答:“这是一个秘密。”行吧行吧,沈思渊也不再多问,反正日后有的是时间,只要他有耐心,总能等到她说明白的那天。“正所谓,‘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朕这般有‘反求诸己’,自然天下归之。”夸他两句还真的在这喘上了,这些之乎者也的句子,袁素衣听起来就头大,后悔多嘴说了刚才的话,应该止在回信那里的。袁素衣,抱拳赞叹道:“皇上英明。”沈思渊打开信,里面都是一些寻常事,他便知道了,宫里一切如常。他的目光最后落到最后面一排小字上面:安好,勿念,珍重。落款是卿卿——原主和她之间的昵称。信封里还有两个护身符,两张纸而已,沈思渊拿在手里却沉甸甸的,那是一个妻子,对外出未归的丈夫,唯一的希望,平平安安。可信上字字句句说的确实她早就做好了他不会回去的准备,她一个人也能应付得了宫墙里的腥风血雨。他一时百感交集,可惜,他不是原来那个皇帝,不能对她的情感作出什么回应,对她的关爱也只是为了生存在演戏。对于她的感情,沈思渊终归是无力承受。沈思渊把载着皇后祝福的护身给顾潇潇,她忙碌了一天,腰都直不起来,却在拿到的那一瞬间又充满斗志。如果说沈思渊有文学做载体,曾经幻想过宇宙与神学,那她一个生物化学研究生,曾在一家科研所工作,就是一个典型的无神论者。但她仍然感激,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有人正在用他们这里最崇高的信仰来为他们二人求取最质朴的祝福。她突然为自己曾经幻想与沈思渊归隐山林而内疚。她渴望与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可宫里许多人,渴望的,不过是偶尔能见他一面,纵使今后孤独常伴,也有那几面聊慰此生。“我倒是有点想她了。”顾潇潇看着一时感概。虽然没见过皇后几回,但皇后却是后宫里为数不多,不在乎她地位低微,对她十分友好的人。“等这个工程结束了,我们就回去吧。”沈思渊在研究富贵刚刚送进来的羊角琉璃灯的手一顿,神情落寞,再细瞧着竟是满眼凄楚,他问道:“你,真的希望我回去吗?”这话问的顾潇潇心情难以名状,只能干笑两声缓解:“那当然了,我们在这这么辛苦,为的可不仅是造福百姓啊。等大坝建成,百姓们必定对你有很大改观,你必是一代明君,跟你的爸爸和弟弟完全不一样的明君。这样我就能仗着身份,把我的美妆行业做大做强,到时候我就是大周第一女首富了!”沈思渊追问:“那我呢?”“你都成明君了还要怎样?成仙或者长生不老吗?我们可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信谣不传谣啊!”“我是说,你成为大周第一女首富了,那我是什么?”顾潇潇一时哑口无言,都到这个时候了,她怎么脱口而出的还是从前的计划呢?但她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现在她被那些工人锻炼的脑瓜子出类拔萃。她的设计理念比较超前,很多工匠别说见过,就是听也没听过,她总是变着花的把人夸高兴了,人家自然而然愿意踏实给她干,那真心实意的,可比用权利身份压榨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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