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让江文东也肩负责任,或者说让他肩负的责任越大,王刚才能加大把这件事,控制在可控制的范围内。
那么问题来了。
江文东是不是防卫过当?
铁板钉钉的防卫过当!
他在开车撞向赵亮时,那算是正当防卫,因为不那样做,他无法逃离现场,还得被群殴。
但他在撞飞赵亮后,却又迅速倒车碾轧,然后又接连撞了三个人的行为,那就是防卫过当了。
因为那三个急于逃走的混子,当时已经对江文东失去了威胁。
尤其江文东在撞了他们后,又用钢管打碎他们膝盖的行为,那已经远超正当防卫。
说白了那就是故意伤人。
是一种犯罪行为!
以上这些,江文东当然明白。
“王局,您说的很对。”
江文东语气淡然:“可我想说的是,我不会纠结我的防卫,究竟有没有过当。”
王刚脸色一沉:“江文东同志,你是个什么意思呢?难道你想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个道理,在你这儿行不通?”
“王局误会了,我当然没把自己当作什么王子。我以后也永远不会去做,为了自己的私利,就去伤害他人的事。”
江文东看着王刚的眼睛,缓缓的说:“我只想通过这件事,告诉所有人。谁敢无故伤我一根手指,我就剁掉谁的两只手的道理!”
王刚的脸色再次一变。
江文东却低下了头,拿出了香烟。
他虽然满脸的血,可脑子却没受伤。
当然能看出王刚,正站在公平的基础上,努力让他来担负一定的责任!
想让江文东担责?
门都没有!!
很多事情,别提什么正当防卫啊,防卫过当之类的。
举例。
一个红色通缉犯和你素不相识,更没有伤害你,却被你因眼红巨额悬赏,就拿板砖悄悄摸到他背后,一板砖把他给砸昏,把他送到派出所后,最终导致他被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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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在这件事上,你是不是要担负“故意伤人”的责任?
还有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