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主大人弯下腰,从草地上捡起了一把土著用的长刀。虽然已经残破不堪,刀身上也布满了铁锈,但用来杀一只地精已经绰绰有余了。
罗宾单手举起刀,正打算一刀劈开龙脉地精的脑袋。这时候,史矛革似乎是听见了罗宾捡刀的动静,他猛地睁开双眼,从地面上跳了起来。
史矛革没有选择逃跑,也没有选择偷袭,如果是一只愚蠢的普通地精或许会那么干,但他是一只特殊的聪明地精。他心里很清楚,在这位堪比魔鬼的人类战士面前,他根本逃不掉,也没有任何翻盘的可能。
于是,他双膝着地,扑通一声,干净利落的跪了下来。他跪的义无反顾,跪的大义凛然。
因为哪怕晚上一秒钟,这位魔鬼战士手里的刀说不定就落下来了。
“我投降!请不要杀我!”
史矛革喊得理直气壮,而且使用的是非常标准的帝国通用语,这让罗宾也有点小惊讶。
一只可以喷吐龙息的聪明地精,就这么杀了确实有一点可惜。但是,罗宾也绝对不会对敌人手下留情。
冰冷的刀锋落在史矛革的脖子上,从刀刃上散发出来的杀意,让史矛革忍不住浑身颤抖。
“我数三个数,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数完了说不出来,脑袋搬家。”罗宾冷冰冰的说道,然后就开始数数。
“一。”
在这个瞬间,史矛革聪明的小脑袋立刻开始飞快的运转起来。
“我带您去我的部落,我所有的财产,都归大人您。”
他毫无犹豫的把自己的部落给卖了。
可罗宾不为所动,他已经知道了地精部落的所在地,后面他自然会带人去收缴自己的战利品,根本没必要专门由史矛革带他去。
“二。”
史矛革的绿脸上汗如雨下,他急忙又说:“我有一壶私藏的金子,只有我知道藏在哪里,我愿意全部献给大人您。”
金子!
一听到这个词,罗宾的眼睛立马亮了,他现在最缺的就是钱,迦娜那里他还欠着一屁股账呢。
“好吧,恭喜你,小绿矮子,你为自己争取到了活命的机会。”罗宾冷着一张脸,把刀从史矛革的脖子上缓缓移开了。
龙脉地精跪在地上,深深地低着头,忍不住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刚才那短短的两秒钟,是他这辈子最恐怖的两秒钟,他感觉自己的心脏似乎都要跳炸了。
“西蒙!”罗宾扭头大吼了一嗓子。
“首领,我在这儿呢。”西蒙颠颠的跑过来,摘下脑袋上的血头盔,一脸憨憨的模样。
罗宾伸手一指跪在地上的史矛革:“看紧这家伙,他要是有什么不轨行为,就立刻杀了。”
西蒙立马立正站好,把腰板挺得笔直,扯着嗓子回道:“是!首领!”
接下来,铁卫和精灵开始打扫战场,他们分工明确,两拨人各负责一摊。
铁卫们像是一群叉鱼的渔夫,举着长矛在土著的尸体堆里走来走去,无论是死的还是活的都补上一矛。
有相当多的土著战士没有当场战死,他们或是被砍断了手脚,或是肚子上被捅出了一个大洞,或是四肢中箭,总之是失去了行动能力,只能倒在满是血水和残肢的草地里,痛苦的呻吟着、哀嚎着,动也动不了,逃也逃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