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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页(第1页)

没了抵抗,全身无力。更可怕的是,她居然在不知不觉,不情不愿的情况下,无意识地回应了他这个缠绵的吻……“妞儿,回神儿了!”重重的吁了一口气,钱傲轻笑着捏了捏她满脸潮红的小脸,见她呼吸不畅地微张着粉唇……他的心里,完全被柔软填满!脑中至少空茫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的元素,身体下意识地僵滞了片刻,不可思议地瞧着他,斜眼一瞥,接着赞道。“钱爷,技术不错!”然后,手一挥就甩开他,站起身来,冲着旁边乐不可支的颜色嚷嚷:“小颜子,送我回去吧。”点了点头,颜色拿过车钥匙就要走,脚步刚一迈,就看到徐丰在拼命给她使眼色,那意思很明显,留住她。狠狠地回瞪他一眼,颜色哪能出卖自家姐们儿:“走,我送你。”徐疯子真是哭笑不得,伸手就拉住了颜色:“媳妇儿,你别跟着瞎掺合啊,你这脑袋已经够糊涂了,别再传染给了二嫂。”“我呸!你敢嫌老娘糊涂?”“不敢……”徐丰闭了嘴。最后,钱老二只能怨念地瞧着女人纤细的背影,闭上了眼,一脸的阴霾。颓然!这结,什么时候才能解得开?徐丰见状,赶紧的劝解,颜色不在旁边,这丫的说话都硬气了几分:“我说哥哥,今儿咱们兄弟自个喝,让那俩女人去折腾,咱心里先撂下,少了她们,这地球还不转了是怎的?”钱老二不吭气,堂堂的钱二爷沦落到这份上了,真他妈的憋屈啊。抽出烟点燃,深吸了一口,吐纳,目光怔怔。那个不要他,不理他,而他却不敢再去逼迫她,且不说她怀着自个的孩子和那该死的抑郁症,就说老招数使了一次又一次,她早就不怕了,他也没劲儿了。这夜,烂醉如泥的他被白慕年送回似锦园时,终于还是没有忍住,拿出手机顺手就拨了那个记在心尖上的号码。没想到,这次电话只响了几声,她就接了起来,没有称呼,没有犹豫,只是礼貌、客气又生疏的三个字。“喂,你好!”最简单的三个字,最平常的开场白,却将他的心一下击得七零八落,自从她与他发生过关系之后,不管什么时候接电话,从来没有这么平静地对他说过话。她会骂他,会讨厌他,会憎恨他,她叫他混蛋,叫他王八蛋,叫他姓钱的禽兽,偶尔也有一两次柔声叫他钱傲,可不管什么都好,那些词都是有感qg色彩的词。而不是像这样平常得如同一个普通人,和张三李四王麻子没有了任何差别。话筒里传来她均匀的呼吸声,正如她的平静一样,并没有因为他的电话有过多的心理起伏,可他的心却怦怦直跳,只需听着她浅浅的呼吸,就能在脑子里细细的描绘出她无瑕美丽的小脸,以及他曾经不厌其烦触摸过的每一个棱角和线条。原来,他想要戒掉的瘾,早已深入骨髓,没有一刻或忘。心绞痛,慌乱,不知如何开口。最后,在他半晌还是无词之后,元素再次挂掉了电话。此时的元素,屈膝环抱着自己,倚在窗边,整个人像一个永恒的雕塑一般,其实她已经在这坐了好久,她也没有睡。窗户打开着,午夜的微风将窗帘吹得沙沙作响,空气中似乎还夹杂着屋外空气的清馨。但是,她的心却很混沌。不知道他为什么电话接通却什么也不说,脑子里反复闪过无数的画面,而所有的画面里,只有同一张面孔。她不懂,为什么还是忘不掉……明明他就是个混蛋,明明他的女人多如牛毛,明明他就是企图杀害妈妈的凶手,明明他……元素,你还是这么犯贱!心里波涛汹涌,面上却平静得如一潭死水,原来,心的麻木,才是真正的麻木,原本痛到极致之后,就只剩下平静。夜风起——她慢慢起身回到床上,将自己整个埋入被子里,这一个短暂的无声电话,让她的心搅成了一锅粥。依稀从话筒里听到他粗重的喘息声,好像又喝醉了,隔着电话线,她似乎也能嗅到那淡淡的烟草味儿。他喝醉了,不是该找女人陪吗?为什么还要给自己打电话?她的心乱了!她不想欺骗自己,她喜欢这个男人,可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她不知道,但是,这只能是她一个人的秘密,她绝对不会告诉他,也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这是一份注定无望的爱,却难割舍那份情。……第二天,元素照常起了一个大早,洗漱好自己,去了店里给洛叔叔帮忙,这已经是她目前最简单的生活规律。生活归位,一切都好,不是吗?晌午的时候,她才回家,陶子君正在客厅里做着复健,从医院回来,她已经很少管她和元灵的事情了,但今天瞧见她脸色不太好,还是担心的问了一句。“素,你没事儿吧?”“没事。”摇了摇头,她转身就进了厨房,在锅碗瓢盆的交响曲中,去沉淀自己的情绪。时钟指向中午12点,午餐时间,大多就只有她和妈妈两个人,灵儿不着家已经成了规律。刚端上碗,就听到有人敲门的声音,元素以为是元灵回来了,很随意的就走过去拉开门,不曾想,门口站着的是钱仲尧。看来他的身体已经大好了,没有轮椅,当然也没有拐仗,仍旧是一副云淡风轻,恬静优雅的样子,满面含着如三月春风般的笑容。自从上次,她被钱傲从他公寓扛走之后,他们再没见过面,而她也自觉再无脸见他,没想到再次见面会是此番情形。“你,怎么来了?”“怎么?不欢迎我来串门儿啊?”里屋的陶子君听到是钱仲尧的声音,欣喜不已,她寂寞久了,还挺想念有人陪着唠嗑的日子,像钱仲尧这样有耐心陪老人的年青人,如今可不多见了。“仲小子,快进来!”没想到妈妈这么热情,元素垂着头,将钱仲尧让进了屋,随手接过他拿来的礼物,礼节问题上,他总是这样,滴水不漏。刚一进屋,陶子君就问:“吃饭了没有?一起。”“成,那就讨扰了。”钱仲尧客气地坐到了饭桌上,陶子君挺欢喜的,赶紧又吩咐元素再去弄几个菜。元素勉强笑了笑,依言进了厨房。听到妈妈开心的同仲尧聊天,元素满心诧异,又满腹怨念,怎么会这样呢?一辈子没改变的性格,到老了突然变了。一边炒菜,脑子里七零八落地想着事,整个人越发低沉。早饭她已经没有好好吃,看来这中午也没法吃好了,想来想去都是叹息。大概是从小历练的缘故,元素做菜相当不错,小时候饿肚子的时候多了,就懂得了自己做饭做菜,那时候妈妈上晚班,经常都是她自己踩在小板凳上给自己和妹妹煮面条,炒饭吃。渐渐长大,竟无师自通了一手好厨艺,记得在似锦园时,那个男人也总是夸的,每次都将碗里吃得干干净净,很给面子。噼叭!沸水顶着锅盖的声音,将她从思绪里拉了回来,丢开铲子,她憎恨自己居然又想他了。起锅,关火。一晃神的时间,她就已经将菜端上了桌,很普通的一个家常的青椒肉丝被她翻炒得香味四溢。钱仲尧的心里,不禁柔和起来,胃口出奇的大好,他始终默默地吃着饭,禀呈了钱家人的优良作风,吃饭绝不多言,瞧着他的身影,每多瞧一眼,元素心里就多纠结一分。“来,多吃点。”陶子君对待这位革命同志,看来的确有相当的友谊,一如既往的热情,将最好的菜端到他的面前,像对待贵客一般的态度,让钱仲尧愉悦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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