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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艰难岁月 父母爱情(第1页)

母亲永远理解自己的女儿,就像阿珍永远无法理解母亲一样,两个人之间存在深深的代沟,这种代沟既是性格的产物,更是时代的产物。

母亲的身世颇为坎坷!

时间回到1950年代,在桂东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一户普通农民家里,一个名叫“春兰”的小女孩出生了。春兰前面已经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她是家里的老幺。

那时本省刚刚解放,老百姓普遍缺衣少食,春兰家里只有两亩贫瘠的薄田,日子过得相当艰难。雪上加霜的是,春兰两岁左右,母亲便过世了,父亲一人拉扯几个孩子,挖过野菜,吃过米糠,更多的日子,是红薯和着白米饭一锅煮,能填饱全家人的肚子就行。

由于家庭困难,所以春兰过了十岁才开始读小学一年级。到了二年级时,春兰的学业便彻底终止了,可以说,她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会做简单的算术题,其他的大字基本没认得几个。

先天教养的缺失加上后天教育的缺位,似乎为春兰一生不幸的命运埋下了伏笔。当春兰还是花一样年纪时,听到本村的一个人说去广东打工可以挣大钱,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春兰听信了那人的话,跟随他去到了广东。

结果那人却把她给卖了,卖给了一个年纪大很多的男人当老婆。男人为了防止她逃跑,每天和家族的人一起,把她看得死死的。春兰身无分文,又不认得几个字,性格柔弱的她只能在这种环境下屈辱地继续生活。直到一年后,她生了个女儿,男人才对她放松了警惕。

她终于找到机会带着孩子逃了出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但是男人一家紧追不舍,一直追到了她家。在春兰族人的保护下,男人一家不敢嚣张,说,春兰不回去可以,但是孩子是他们家的人,得让他们把孩子带走。

春兰的族人也劝说她,最好放弃孩子,不然以后没法再嫁人。她还这么年轻,肯定要再找婆家,但是拖着个孩子,不会有人再敢要她,难不成要娘家养一辈子?

春兰看着尚在襁褓中的女儿,她眉眼跟自己多么相似,她还那么小,还不足三个月,实在是万分不舍。但是禁不住族人的强大压力,只能强忍悲苦,含泪把孩子递给了男人。从此以后,她数不清魂牵梦萦多少遍,却再也没见过这个孩子。

对于已非清白之身的女人,远嫁是最好的选择。阿珍的叔公恰好做生意到了春兰的小山村,认识了春兰的大哥品寿。叔公听品寿说想给自己的妹妹找婆家,便说自己刚好有个侄儿不错,就是家庭成分不太好,所以老大不小了还没有姑娘肯嫁给他。

品寿只想着快些把妹子打发出去,当即便说:“成分要什么紧,先看看他们对不对得上眼再说。”

双方一合计,便给两个年轻人撮合上了。春兰长得倒也算是眉清目秀,腼腆含羞,一看就有贤妻良母的味道。叔公的侄儿名叫国胜,长得精神硬朗,身材结实,眉目含笑,是个精明能干且老实本分的小伙子,因为家庭成分的缘故,许多媒人都不肯给他做媒,相了几次亲也是屡相屡败,都快二十五了都没讨上老婆。在农村,二十五岁已是大龄青年了,三十岁讨不上基本就注定一辈子打光棍了。

也许是三生石上的缘分,两个年轻人初次见面就对上眼了。春兰见小伙子精神壮实,心下暗暗喜欢,但腼腆的她又不好表露。国胜对春兰也是一见钟情,急切地想知道她的心思。

但是叔公说:“我只帮你介绍认识,剩下的你自己看着办。”

国胜因为家里有七个兄弟姐妹,父母无力抚养,便将小小年纪的他送到了叔父那里,让叔父抚养,从此以后,叔父便相当于他的父亲。既然叔父说不管,那他就只能靠自己。

国胜想了个法子,他跑到春兰家里,邀请她到他家去玩下,其实是试探她的口风,没想到春兰很快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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