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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第1页)

拿的越多越好,让他恢复的越慢越好。让他忘掉一切,哪怕像个疯子一样。

“……”

“你们最好能拿走我的命。”

两周后,被开膛破肚的季随被随意地扔在了郊外的半山腰,没有任何的止血措施,也没有任何的缝合。脑子,眼睛,内脏,脊柱,什么都没剩下,只留下了一副苍白的只剩下四肢和肋骨的皮囊。

为了自由,这些都不算什么。

几天,几周,几个月,几年,几十年,该长的东西都会长回来。

为了自由,他可以等,不管过程多痛苦。

过去的十年他都熬过来了,现在他又怕什么呢。

他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

第10章灭

村子里的人们都知道山上有个好看的疯子,没有名字,眼睛不大好使,一问三不知,但是见人就笑,笑起来的样子像阳春三月的风,暖的醉人。

他们最开始发现他的时候,他浑身是血,赤身裸体地坐在一块石头上晒太阳。

这种疯子他们平日里遇的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可是他太不一样了,他美的让他们移不开目光。

他在阳光下笑的是那么灿烂和满足,仿佛已经拥有了全世界。

突然有一天,疯子不见了,再也没有在那块石头上出现过。

后来从山上回来的人们告诉村民,疯子住在半山腰那个废弃的工厂里,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身衣服,虽然破旧,却一直干干净净的。他把工厂的一个阳台打扫的锃锃亮,还种了许多花,虽然不知道靠什么为食,却一个人住的很好。他每次上山都能看到疯子懒洋洋地坐在阳台上看书,晒太阳,眼里尽是满足,他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好事能让疯子每天幸福成这个样子。

每隔一段时间,疯子都会回村子一次,怀里捧着大把大把的花,挨家挨户敲门,把花塞给你。他不要钱,你只需给他一本即使收废品的人都不愿意收的书,或者一把野花的种子就可以把他打发走。

他很乖巧,又温柔又有礼貌,从来不强人所难,比村子里的正常人不知道好上多少倍,不知情的人根本看不出来他是个疯子。

那天疯子起得很早,在日出之前到山下的河里,洗了澡,洗了衣服,又打了水回来打扫了阳台,浇了花,然后和他的花儿们一个挨一个地问了早安。不知道为什么,疯子很爱干净,喜欢看起来干干净净的东西,也喜欢让自己和身边的东西一尘不染,甚至亮闪闪的。

疯子喜欢在黎明之前下山洗澡,因为那个时候没有人会看见他。他是个疯子,是个没有记忆,没有过去的人,他没有什么常识,也不懂什么道德观念,却不知道为什么不愿意被别人看见自己的身体。他也不喜欢在深夜下山,虽然同样不会被人看见,却会撞见正在亲热的情人,每当他看见拥吻在一起的男男女女,脑子里就会闪现出一些很吓人的画面,一大群人在疯狂地折磨着一个可怜的,幼小的,瘦得只剩下皮包骨的少年,那个孩子苦苦地哀嚎,却被残忍地折磨死了一次又一次。那些施暴者都是陌生的面孔,或憎恶,或狰狞,或贪婪,他坚信他从未见过他们,可他们的一举一动给他带来的感受都是那么清晰,仿佛他也曾经亲身经历过那些一样。每当那些画面闪现在他的脑海里,他都会止不住地颤抖,干呕,流泪。他害怕极了,害怕那些东西会成为现实。

时间过去的越多,他看到的画面越多。他渐渐意识到,那个少年可能真的是自己,可他不愿意承认,因为他没有勇气去面对过去,他现在过得太快乐了,他没有勇气再过回以前的生活,他宁愿相信自己只是是其中的一个施暴者,见证者,而不是被虐待者。可是每次他自欺欺人的时候,自己胸口和后背那两条刚刚愈合,还留下淡粉色痕迹的伤疤就会提醒他,他曾经被开膛破肚,弃尸荒野。

不要怕,不要怕,都过去了。

他这样安慰自己。

他们都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不会再来找自己了。

不要怕,不要怕,都过去了。

不会再回去了。

可是,一切的一切,都在那一天破灭了。

在他看到那些拿着枪,穿着战斗服,面色冷峻的人之后。

他见过为首的那个长官一样的人,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像牢房一样的地方。那一天那个男人吐了。

他一定很讨厌我。

他们是来杀我的。

好害怕!

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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