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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页(第2页)

此后。我活下去的动力便是自欺,与欺骗两个孩子。

我骗她们,妈妈远行,很多年后才会回家。只要她们乖乖听话、乖乖长大,妈妈总有一天会回来,带很多漂亮衣服和玩具回家。

都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可这些年的每个夜晚,我都会梦见她。

梦见她与我拍戏,与我斗嘴,与我相爱,可又无情地离去。

是我不够爱她?还是她不够爱我?她为什么要离开?我们一家人在一起,有什么不能挺过去?风风雨雨之后,才是彩虹,不是吗?我从梦中惊醒。心很痛。

我对她的恨意,日渐加深,变成了毒瘤,扎根骨髓。

20X4年6月12日是她的忌日,那天过了凌晨,就是孩子们八岁的生日。

忌日与孩子们的生日只差一天。她是故意的吗?真是个狠心的女人,为了让我们记住她,居然用如此卑劣手段。

在那天晚上,孩子们失踪了。

孩子们生日的第二天,我和警察在河边找到了她们冰冷的身体。我抱住她们的身体,几度忘记呼吸,晕厥数次。

知道剜心之痛吗?知道烈火灼烧皮肉的痛苦吗?你用刀往胸口捅一刀,搅一搅;或拿火烧一烧皮肉,也许能体会我当时痛苦的一半。

我是男人,也是血肉之躯,我从没你们想象的那样坚强。

她们还小,只八岁,甚至没来得及享受长大的乐趣,却不幸遭遇这种意外。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两个孩子在广场看见了粉丝祭奠她们的妈妈,她们在广场大闹一场后,跑了。

至于意外是怎样发生的,警方至今没有给我答案,我不信姑娘们会自己跳河。

不过,这些结果对于今天的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我失去了一切,也没什么可再失去的东西了。我失去了一切我所在乎的。我真是一个可怜人,与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呢?

半夜里,我时常会翻身,习惯性地将身边人揽入怀中。可她离开之后,每个深夜都变成了漫长的绝望,翻身过去,再也无法拥抱到那样一个真实的人。

我挺恨她,让我养成了拥她入怀的坏习惯。

她喜欢半夜喝水。我总习惯在入睡前,在她床头放一杯白开,早晨起来,那杯白开或少、或一滴不剩。可她离开之后,那杯水即使在床头搁置三夜,也不会见底。

衣帽间里,几乎都是她的衣物,睡衣、裙子、高跟。我不明白她买这样多的衣服有什么意义,她离开后,哪里还有人穿。

在无法入眠、且想她的深夜,我会穿上的衣服,被宝宝看见,她们会围着我打转,取笑我:以后等妈妈回来,一定要告诉妈妈,爸爸偷偷穿妈妈的衣服。

孩子们很天真。

她们大概天真的以为,我偷穿妻子的衣服,与她们偷穿妈妈的高跟是一个性质。

其实不是。

她们喜欢偷穿妈妈的高跟,是因为臭美;而我偷穿眠眠的衣服,是因为我想她,真的很想她。

呵。你们一定想说:竟不知,你是这种变态。

是的,我就是这样的变态。

毫不夸张地说。她离开以后,她的每件衣服、每一双鞋,我都有穿过。

记得那双高跟,我尝试很久也只能塞进半只脚,最后还搞得皮破血流。那晚,我抱着一双高跟哭了很久。为什么要哭?当然不是因为穿不上这双高跟。

丈夫穿妻子的高跟,好笑吗?

哈哈,我觉得挺好笑,一个好好的男人、男神,竟成了变态,一个死变态。

你们懂吗?那种再也不能拥抱爱人的感觉?

你们懂吗?那种曾经在你面前鲜活的爱人,忽然消失的感觉?

曾经以为死亡离我很远,当我看见妻子冰冷的身体,我才真切地感受到,原来人的生命如此脆弱,稍不留意,它便永远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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