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部门经理在小饭馆坐了半个多小时,一瓶二锅头也见了底,我也终于听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只不过这件事太过不可思议,如果不是这段时间见惯了脏东西,恐怕我能直接将部门经理扭送到精神病院去。
他之前并没有完全骗我,死者确实是之前一名死者的家属,只不过他不是临死前来的,而是死了之后来的。
部门经理和我说他当晚正在加班,其实也没有那么多工作,就是想通过加班多赚一点钱。那天晚上大约十二点的时候,部门经理觉得已经很晚,准备回家。
他刚收拾好办公室,办公室的大门就被敲响,他还以为是哪个员工没有回家,就说了声门没锁,进来吧。
房门应声而来,让部门经理没想到的是,门外面一个人都没有。说到这里的时候,他拿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辛辣的白酒入喉,他忍不住吐了吐舌头,脸上已经有了醉意。
部门经理还以为这只是哪个员工的恶作剧,毕竟他也知道自己在火葬场很不受欢迎,如果有员工受了气,这样做也不是不可能,毕竟有过先例。
他关上门准备回家,刚一回头,看到办公桌后面的椅子上坐了一个人。部门经理双手捧着杯子,又喝了一大口,这才发现酒杯里面已经没有了酒。
我把自己酒杯里的酒匀给她一切,他却摆摆手,又找了服务员要了一瓶,倒满了酒杯。
这一次他一连喝了三大口才继续说下去,眼中有着说不出的恐惧之色:“那个人我记得,是市里的一个小领导,上次有一具女尸就是他送来的。他当时就坐在椅子上,身上全都是血,不过他没有头!”
部门经理打了个哆嗦,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你知道吗,当时他的头被抱在他的手里,还冲着我笑!”
我听了后浑身汗毛倒竖,我敢肯定部门经理这是遇到脏东西了,估计还很厉害。因为之前在无灯小区的时候,我也见过头被抱在手里的断头鬼。
部门经理继续说下去,他说他当时都快被吓尿了,那个人和他说在火葬场门口的保安室放着一个骨灰盒,让他一会儿下班后去取,然后交给我。还有他的尸体也要交给我去缝,必须是我,其他人去一个他就会杀死一个。
他只给了部门经理三天的时间,如果三天没有看到我,他就每天杀一个人。
说完后,他就闭上了眼睛,过了半个多小时部门经理才壮着胆子过去,一摸才发现尸体已经凉了。
部门经理小心翼翼的把尸体用黑色塑料袋装好,他说他这段时间手一直都在抖,平时干的很利索的活那天竟然折腾了两个多小时。
说完后,部门经理直接将剩下的酒全都喝光了,他的眼神有些迷离,抓住我的手:“小林啊,我知道我平时对你们有些太严苛了,可是这是赚死人的钱啊,在这次无论如何你都要帮我。”
说实话,这个忙我实在不想帮,也不知道是部门经理说的太诡异了,还是天气有些冷,我感觉到了阵阵寒意。
可是架不住部门经理的阵阵哀求,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一个妻子,这句话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很适用。
作为一个现代人,尤其是和道德捆绑的现代人,我根本做不到坐视不管,任由那个鬼杀了部门经理。可是从我的角度来讲,这和古时候的鸿门宴差不道,为什么不是别人偏偏是我,用脚后跟想都知道。
用我的命换火葬场其他人的命吗?如果算上他们的家庭,这个人口基数可就大了,算一算还真是划算。
这个问题实在是很难抉择,见我开始犹豫,部门经理直接借着酒劲跪在地上:“小林,我答应你,只要你去了帮他把头缝好,我下辈子愿意做牛做马报答你。”
见到一个三十好几的人跪在地上痛哭流涕,我的心终于软了下来,周围已经因为部门经理奇怪的举动为了一大圈人,我把他从地上拉起来:“下辈子的事下辈子再说,你也别说我趁人之威,我不要其他的,只要以后请假别那么困难就行了。”
“好,好,好!”部门经理胡乱抹了把鼻涕和泪水,连说了三个好字,生怕我反悔一样。
其实提出这个问题我要求我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福伯说让我继续在这里上班,但是现在和以往不同,我的身边发生的事情越来越奇怪,我必须要查清楚。更何况还有小玉,无论走都远,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要救活她。
所以为了以后我不因为旷工而被开除,我才提了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要求,当然,前提是今晚能活着从停尸房走出来。
从饭馆出来,我先送醉醺醺的部门经理回家,见到了他的两个儿子和刚刚生产完气色还没好过来的妻子,原本犹豫的心里也彻底烟消云散。
之后我打车回到了火葬场,正好赶上下班的时间,我习惯性的看了眼以前林琳办公的地方,从里面走出了一个带着眼镜的文静女生。
叹了口气,谁也想不到短短一周的时间就物是人非,我已经家破人亡了,不能害的部门经理也是如此。
在去停尸房的路上我遇到了小刘。他原本微胖的身材已经形同骷髅,双眼深深凹陷,头发如同枯草,后背上仍然背着保安队长,正一脸阴沉的看着我。
小刘和我打了个招呼,说话有气无力的:“林哥,这么晚了就别再火葬场里闲逛了,小心撞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我注意到他的颈间露出的黄色符纸,看来他也只知道自己撞鬼了,只不过现在的道士符篆大部分都是骗子,真正有能耐的人根本找不到。
我本想着要帮他,可是想到了福伯的话,更何况还要去火葬场,原本到了嘴边的话也咽了下去。
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你也早点回去,别迷信一些神神鬼鬼的东西,破了财不说,病还没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