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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第1页)

有什么比当着一个男人的面说自己爱上了他的老婆,更让这个男人生不如死的?然而卢越竟无权反对。甚至连生气都不能。不但不能,今天还要低声下气地向这个人请求,请他允许自己再见自己老婆一面。只为,自己的身份已不再是丈夫,而只是“前夫”。前夫,多么刺心的名词!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那样小肚鸡肠歇斯底里地嫉妒和中伤,要以寻花问柳加倍的背叛作为婚姻的报复,要那样轻易地放弃了丈夫的名份,要苦苦非难、冷落、疏离、直至将天池逼得投海?如果生命可以重来,如果生命可以重来……卢越沉默地喝着熟悉的普洱,浓茶如酒,化作相思泪。曾几何时,他与程之方情同手足,无话不谈。然而自从天池溺水,他们就反面成仇,虽然鸡犬之声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今天,这对老同学、老朋友,终于又见面了。又是这个地方,又是这些人,只要把吴舟换作许峰,就可以回到两年前。而程之方曾在这里发过的那句誓,也焕然重新,回响在每个人的耳边,斩钉截铁,不容忘记。——“我要等天池醒来,等待她的第二次生命。她的前世我无缘参与,但是她的来生,我将预订。”即使生命重来,也是属于程之方,而不是卢越,是吗?卢越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茶,分明是把茶当成了酒,越喝眼睛越红,只觉满腹话语,却一句也说不出来。琛儿陪坐一旁,看到哥哥满面于思,少不得替他说出心里话:“老程,我想安排哥哥和纪姐姐见面,没问题吧?”“这个我也说不准。”程之方谨慎地斟酌着词句,“不过她刚刚醒来,神智还不能完全恢复到发病以前,我个人的意见是还是不要刺激她的好。”卢越不耐:“老程,你就不要打官腔了。你就直说让我不要见她好了,何必这么咬文嚼字的。”程之方咳了一声,不说话。琛儿偷偷瞪了程之方一眼,却只得陪笑说:“纪姐姐刚醒过来时,连你也不记得,后来还不是慢慢想起来了?说不定她见了我哥,也会一点点想起来,也许对她的康复还有好处呢。”“这是两回事。”程之方苦笑,“她记得我,是因为我从来没有给她带来过任何痛苦。事实上,不仅是痛苦,是我根本没给她留下任何印象。所以,她反而会对我有印象。”“医生,你在说绕口令儿?”“差不多,因祸得福吧。简单说吧,就是她不在乎我,既不在乎记得我,也不在乎忘记我,所以,很偶然地,她记得了。而且,她病的日子,我一直在她身边罗罗嗦嗦地,每天给她读报,和她聊天,在她的潜意识里埋下了很深的影子,所以,她才会对我有印象。而你哥,还有那个欠过她一条命的吴舟,她却都忘得干干净净的,这是因为他们曾经让她痛苦。”“欠过她一条命的吴舟”,多好的形容。唉,到底是谁欠了谁一条命呢?这世上的爱情,永远是一个人亏欠另一个人,少有两相情愿平分秋色的。然而弄到像吴舟与天池这样,要以生命做抵押来坚守爱情的纯粹,也堪为旷世奇缘了。天池与吴舟的恩怨,真是说三天三夜也说不清。也许,哥哥从一开始,就是个介入者;更也许,自己当初,根本就不该撮合哥哥和天池相恋。琛儿叹息:“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她拒绝所有痛苦的记忆,所以,所有让她痛苦的人和事她都忘了,记得的,反而是一些不关痛痒的故人故事。”“不关痛痒。呵呵。”程之方再次苦笑,咳了一声,“总而言之,所有曾经给她带来情感伤害的记忆,她都潜意识地回避了,这就是选择性失忆的典型特征。”“那么要不要紧呢?”琛儿问,“电视剧里常常会有这样的情节,通常患了失忆症的人,她的亲人和朋友就要想方设法,帮她找回记忆,让她重新记起以前的事,这样,她的病才会完全好,她才真正成为一个正常人。”“这是个角度问题。站在心理医生的角度上,每个人都有或轻或重的心理疾病,失忆症只是其中较为明显的一种。我们普通人,有时候也会下意识地忘记一切事情,也会主动地选择失忆,这其实不能算是一种病。对于患者不愿意保留的记忆,忘记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既然她选择失忆,就说明她不愿意面对这段回忆,那么强行让她重新记起来,对她的心理上来说是一次新的伤害,那又何必呢?尤其像天池这样的例子,生性敏感,又久病初愈,太刺激她,很难预料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所以,还是尊重她的本能意志,让她自由选择记起或者忘记,让一切顺其自然为好。”琛儿无奈地和哥哥对视了一眼。这老程兜来绕去,归根结底其实就是一句话:不让卢越见天池。卢越苦苦一笑,将一杯酽酽的普洱一饮而尽,黯然说:“老程,我没话可说,你好好对天池吧。”说罢,起身便走,摇摇晃晃地走下楼去。琛儿看着哥哥的背影,深深叹气。她知道,哥哥一定又是去酒吧寻醉了。自从纪天池沉睡后,哥哥就一直是这副样子,永远在半醉半醒间,即使不喝酒的时候,也失魂落魄,这两年来她也把这个样儿看惯了。可是如今天池醒了,哥哥却只有更伤心,又令她不禁心疼起来。她回过头,问程之方:“老程,说实话吧,你是不是根本不想天池恢复记忆?”天池的故事上了报,朋友们很快闻风而至,笑容丰富,眼神好奇,兼且问题多多——“你在睡着的时候,会不会做梦?”“是不是觉得自己经过一条很黑很长的通道?电视里起死回生的人都是那样说。”“你还记得我吗?看到熟悉的东西会不会觉得不适应?你说话的能力可好?”琛儿深觉扰攘,叮嘱核桃以后谢绝来宾。如果真是朋友,不会在这个时间锦上添花,她和纪天池,都不需要这样的热闹。但是天池倒并不反感,她渴望听到人声,即使那些对话使她发窘,也在所不惜。只是与现实世界隔阂两年,再回到人群中,颇觉吃力,听力视力都有些不够用,口才更是迟钝。琛儿安慰她:“以前你也不是一个伶牙俐齿的人,你通常都很沉默。”“我生病以前……”天池央求,“琛儿,多说一些我以前的事给我听。”“大学时,我们睡上下床,可是夜里我常常会爬到下铺来和你同住……”“这个我有印象。”天池微笑,“还有呢?”“以前你最喜欢的饮料是咖啡,而我喜欢冰淇淋,一黑一白,一冷一热。我哥哥开玩笑,给你起个英文名字叫‘哥伦比亚’,叫我‘哈根达斯’,说我们两个合起来就是‘卡布奇诺’……”天池诧异:“是饮料吗?我怎么记得应该是‘唐诗’、‘宋词’?”“你记岔了。那个绰号也有,不过是许峰取的。他说你凄婉清丽像一首词,而我香艳玲珑是一首诗。真肉麻。”天池笑起来:“那个时候,我们多么容易快乐。”快乐?琛儿摇头,不是的,不是那么容易的,在她记忆里,几乎没有见过天池真正快乐,也许刚刚结婚时有过,然而,那又是多么短暂。她有些叹息,天池不记得她哥哥是谁,她对卢越没有印象,提起他来毫无反应。天池接着说:“你好像不喜欢说我们工作以后的事情,一回忆就往学生时代说起,好像患失忆症的人不是我,倒是你。”“这便是老的象征。”琛儿自嘲,“老人都记得清楚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昨天早晨吃什么倒未必记得。”“这样说来,其实每个人都患失忆症,不过是程度深浅不同而已。”“你如果肯这样想就最好。”很明显琛儿不欲多谈,“其实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想起来就想起来,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何必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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