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锦眠看着他埋头拿药油的样子,心尖尖不由得软成了一潭春水。傅陵川冷起来就像千年的冰,暖起她来,又是无人可及的阳光。陆锦眠感觉自己每天这种冰火两重天里被撕扯着,要折磨疯掉了。
“眠眠,眠眠,出来吃饭,小哥哥夹菜……”
突然,陆锦眠的手机响了起来,这把声音阳光又醇朗,正是出自她闺蜜米莱的哥哥。
肯定是米莱干的好事,悄悄录了她哥哥的声音做了专属铃声。
傅陵川给她脚趾涂药的动作停下,视线盯住了她的手机。
屏幕上闪动的也是米莱哥哥的头像!
“米莱,你怎么换我铃声。”陆锦眠赶紧摁了接听键,没好气地质问道。
“当然是撮合你和我哥啊,你当我嫂子不好吗?快出来吃饭,我哥给你夹菜。”米莱大大咧咧地嚷道。
陆锦眠把手机捂紧了,小声说道:“不行,我在我傅大夹又这儿。”
“白天还盯着你啊,你长点出息,都多少岁了还天天被他管着。”
“明天再说吧。”陆锦眠赶紧把电话挂了,迅速换回了以前的铃声和来电头像。
“谈恋爱了?”傅陵川丢掉手中的棉签,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没有,怎么会!不立业哪敢谈恋爱,哪有钱、哪有脸啊。”陆锦眠扳高了脚看脚趾。他涂药的手势真轻,褐色的药油现在涂满了肿起来的脚趾,像给脚丫子歪歪地戴了顶小礼帽。
“倒还知趣。”傅陵川站起来,冷着脸走回了办公桌后。
陆锦眠被他这一句知趣浇了一头的冷水。
是啊,她得知趣。
哪来的狂妄之心,想染指傅陵川这样的天之骄子。
“我出去和朋友吃饭。”她埋头收拾东西,小声说道:“下午去学校,晚上要去图书馆查点资料。”
傅陵川看着电脑,没理会她。
陆锦眠悄悄看了他一眼,无声地叹了口气,趿上运动鞋,一瘸一拐地往外走去。
她的心情格外地复杂,想用力摁灭这段感情,又忍不住想要生起狂妄的心,想要努力试一试。之前总想着她皮糙肉厚,脸皮还够用,说不定多试几回,真的成了呢?可刚刚傅陵川那句知趣,真真地让她感觉到了有些心灰。
这世界,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起码连双舒服的运动鞋都买不起。
她瘸着脚,穿过一楼大厅各种复杂的眼神,走出了大门。
高中时每个月八百的生活费。从上大学后,她的生活费到了每月一千五。早餐在家里吃,上学偶尔是家里的车送,平常都是坐地铁,地铁卡提前办好了。这一千五基本就是午餐和晚餐钱,日用品有些也是从这钱里出。衣服鞋袜都是家里的管家按她的要求去买的,她当然不敢高要求,能穿得出去就行。
这么久了,没人知道她居然与傅陵川同在一个屋檐下。
而且,她一个平白无故受人资助的人,哪还能提要求?已经对他感恩戴德了。
学校已经请了假,陆锦眠干脆就不去了。她拖着伤脚到了地铁站,随便买了个面包当午饭,就坐在地铁站里看书。这地方又凉快,又不会有人打扰。虽然学的是高护,可她还是尽量挤时间去旁听了内科和外科的基础课,这些在护理工作中也是用得上的。所以自修的时候,她要比别人用更多的时间来消化学到的东西。
很快到了晚上兼职的时间,她提前半小时赶到了酒店。把书包寄存好,换上了工作时用的月白色长旗袍,找领班央求着要了一只大两码的高跟鞋,强行把伤脚塞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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