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也算大气,白月光娶的不是自己,自己便化出一种博爱之心来,替他考量一下对方门第,是不是委屈了那么好的凌凗。
药藤说对,“凌氏要和四大家联姻,错过了小娘子,还有其他三家。窦氏排名不在咱家之下,说不定窦娘子比小娘子更温柔、更可爱、更年轻。”
说得居上气不顺,鼓着腮帮子问:“药藤,你的牙还疼吗?”
药藤一怔,下意识捧住了右边脸颊。
有点失落,人之常情,就算自己已经和太子有了婚约,也不妨碍她一心两用,暗搓搓惦记。
翻个身叹气,明日一定要显得大方得体些,面对面道一声恭喜……呜,居上悲伤地捧住了脸,古怪地体验到了一种失恋的悲伤。太子身上感受不到,只能借助别人了,也算潦草地懂得了人世间的七情六欲。
睡了一夜,心情没那么糟了,第二日一早起身,准备出发。居上穿上了她新做的胡服,跨上了她的枣红马,女郎也有男儿般的飒爽。
凌溯打量她一眼,心下暗觉满意,反正要比容貌和风韵,他的太子妃是绝对所向披靡的。
其实他倒也不是那么肤浅的人,他一直觉得女郎的内在比外在更重要。当然外在也能兼顾,那就更好了。居上无疑是两项并重的,所以带她出席这种场合,会让他毫无后顾之忧,并且略有长脸的感觉。
大队翊卫和太子亲卫开道,出得春明门,往南有片狩猎场,前朝时候专门畜养猎物,以备皇族消遣之用。后来新朝建立,那片林子由典牧署掌管,相较前朝管理得更加井井有条,亦投放了很多新奇的走兽种类进去,毕竟北地人打猎是变相的竞技,不像前朝贵族,打到两只兔子一只狐狸,就已经算满载而归了。
居上甩着鞭子信马由缰,不经意回头看了一眼,队伍中不知何时加入了两头体型硕大的豹子,两双黄澄澄的眼珠子朝她看过来,顿时把她吓得一激灵。
她倒吸一口凉气,讶然问凌溯,“这是哪儿来的豹子?”
凌溯不以为意,“我专门养来狩猎用的。”一面分辨她的神色,“怎么,你害怕?长安人打猎,难道不用豹子吗?”
此话一出,仿佛长安勋贵都成了乡巴佬,居上得支撑住体面,昂着脖子说:“当……当然用,不过平时舍不得放出来。”
实情她没好意思说,早前存意他们打猎,常用的是猞猁。猞猁比豹子体型小得多,也不那么具有杀伤力,以捕猎小型的猎物为主。这回猛地来了两只大家伙,那一双发亮的眼睛,一身铜钱似的花纹,看着就不好惹,闹得不好恐怕会扑人。
居上转回身,悄悄把手里的马鞭收了起来。她没有养过豹子,但她养过猫。猫看见这种晃动的小棍子尤其感兴趣,万一那两只误会她在逗它们,那自己怕是要被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凌溯看她忽然循规蹈矩,再也没有了马背上的恣意潇洒,就知道她在害怕什么。
他不由嗤笑,看似天不怕地不怕的女郎,原来也有露怯的时候,便大声宽解:“小娘子不用怕,这两只豹奴是我从小养大的,比孩子还要听话,不会伤害你的。”
居上又回头觑觑,见那两只豹子戴着项圈,有专人牵着。凶狠的瞳仁虽然虎视眈眈,但表情好像十分友善,便暂时松了口气,喃喃说:“北地人真是骁勇,老大的豹子,就这么牵上大街了。”
还好再往前人烟稀少,不用担心豹子会伤及无辜。骑在马上的人也终于可以驰骋了,鞭子一扬,离弦之箭般蹿了出去。
居上好久不曾跑马了,她拍了下檀奴的屁股,那枣红马发足狂奔,她压低身形虚拢住马缰,虽然追不上凌溯的皎雪,但速度也不差。
凌溯的坐骑,那是经历过大战的,通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所以取名叫皎雪。宽袒的郊野才是神驹驰骋的天地,长安城的坊道,对它来说大材小用。凌溯大概发现快被她追上了,胜负欲又兴起,轻喝了一声,只见皎雪撒开蹄子一顿跑,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这下居上发现两者之间的差距了,没办法,先天条件限制,不能怪檀奴。
她拍了拍檀奴的脖子,迎着风大声说:“没关系,咱们慢慢跑,不和人家比。”
但檀奴是匹有傲性的马,它不屈地甩开蹄子哒哒奔跑,居上十分感动,有梦想就不是废马。但眼梢一瞥,忽然发现那-->>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