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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页(第1页)

她不甘心地咬咬嘴唇,知道他大可以抵赖过去,于是当机立断的换了一个话题:“你说的那个女人,根本就不存在对不对?”她的语气里,已有几分确然。他笑了笑,算是默认了。得到他的确认,她不禁闪过一丝错愕:“那那……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要和我分手?”镬他抓起睡袍套在身上,起身下了床,瞥了眼床头的电子钟,答非所问:“现在快一点了,你是想出去吃还是我来煮?冰箱里头还剩一点牛肉,青菜,还有鸡蛋。”“别岔开话题!”某女不为所动地怒吼,“……就炒个牛肉,做个菜汤好了。”吃饱了才有力气继续逼供,咳咳。“菀菀,”他忽然转过身来,对她浅浅一笑,“我提出分手,是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找我。”不采取极端的方法,有些人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谁。她呆了半晌,方才醒悟过来:好一招以退为进!这下子,她彻底地郁闷了,坐在床上,茫然喃喃道:“原来这都在你的计算之中……”“要不然呢?”他看到她深受打击的样子,不由加深了唇边的笑痕,“我等了十年,你以为我会轻易放过你么?”兀自下了一个肯定的答案,“不可能。”听到这句与情话无异的话语,她的脸红了红,心底缓缓泛开一丝甜意。但就此放过他的话,她还是不甘心,是以决定吐吐他的槽:“你就对自己这么有信心?你就没有想过,万一我真的不回头呢?你会怎么办?”闻言,他笑得风华绝代,语调很是温柔:“那么,没有办法了,我只能来硬的了。”“……”菀菀双肩一抖,忽地感到背后有阵阵阴风吹过。她挫败地瞪他,嘴唇抿成一条直线。不知怎的,在她的眼里,他的容颜开始发生诡异的变化:那双黑玉般的眼睛慢慢变得细细长长,并逐渐向太阳穴延伸,下巴的形状也跟着发生了变化,像个锥子似的变得又尖又细,就连他身上的毛发,也彻底换了种颜色,那身鲜亮的橘,分明就是狐狸的毛——没错!他就是一只狐狸!一只超级腹黑超级阴险的狐狸!她饮恨不已,抓狂了,随手就抓起枕头向他砸去:“苏翊,你这个大混蛋!去死吧!”可恶!从高中欺负她到现在,这世界究竟还有没有天理啊!柔软的枕头撞到他的胸口,反弹在地上。他吃吃低笑,优雅地弯身捡起,并不觉得恼,相反的,他很享受这种情侣之间嬉笑怒骂的小情趣。为了这一刻,他等了好久,好久了。在这个冬日的午后,他的心暖融成一片秦雪洛问过他一个问题:苏翊,为什么会是她?他一时哑然,只好回以苦笑:我也想知道是为什么。或许,男人大抵如此。心中一旦有了最爱的人,那么即便沿途繁花似锦、姹紫嫣红,亦不过是路过的风景。有人说,鱼的记忆只有7秒,7秒之后便又是一个隔世的轮回。但是在时光流逝的洪流中,在光阴的无数次洗涤中,她一直住在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闪闪发亮,屹立不倒,即使是在最寂寞的关头,他也从未让她离开过。一秒钟也没有。高三考场上那次意外,现在回想起来,依旧能够记得当时承受过的痛苦。那天,他骑上那辆陪伴了他三年的自行车,毫无目的地、几近疯狂地穿越这座城市大大小小的街道,花了一整天时间,执拗地绕城三圈,任凭汽车从身边呼啸而过,任凭路人投来怪异的目光,任凭汗如雨下,染湿衣衫。最后,日落黄昏,他疲惫不堪地停止了奔走。他弄清了每一条马路的名字,却不懂,为什么心里还是那样难过。那一年那个不善言表的清傲少年,终于看清了在她心目中,他和火喏的差距。三年相伴,终究还是比不过她对火喏的一秒钟情。这就是他多年以来无法释怀的原因。他给了自己七年时间,让自己成为一个足够优秀的男人,一个优秀到能够俯视绝大多数同性,能够为她遮风挡雨、排忧解难,能够使她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看到的男人。他要在她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影子,而非别人。当他为了争取一份合同不眠不休奋战三天时,当他开了一天的会议滴水未进时,当他连续半个月加班到凌晨时,当他累极困倦、不堪重负时,他就会想到她,然后,一股油然而生的力量硬是使他支撑下去。他告诉自己,苏翊,你别无选择。他没有火喏天生的高,有的只是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和付出。任何苦楚磨难都击跨不了他,为了她,他命令自己必须强大。这一切,他甘之如饴。而她,却一直没能读懂他真正的心意。他承认,他是个不够坦率的男人,在这方面,异常笨拙,远没有课业上的精明。他以为,从一而终的守候,默默地待一个人好,为她做爱吃的饭菜,帮她修电脑,带她吃田螺煲,就是最好的告白。他以为,这些的这些,会抵得过一句我爱你。所以说,他真的是一个笨拙的男人。他始终没有说出那句最为关键的台词,却比任何一个人,都还要爱她。正文一瞬永恒(大结局)菀菀,我们有空去结了吧。”他把枕头放回床头,顺势坐到床边,伸出一只手,亲昵地抚摸她地头。他身体的线条修长优美,窗外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清辉熠熠,甚是迷人。而他那双墨黑的眸中,依稀有别样的波光在涌动。肋既认真,又温柔。她心中蓦然一动,莫名地紧张起来:“结、结什么?”结账,结业,还是结扎?他倾身,贴近她。在一个吻落下之前,自他口中,她听到了一个温暖而美好的字眼——“结婚。”春花烂漫,草长莺飞的季节,菀菀穿起了纯白色的婚纱,当了春天新娘。他们两人的婚礼,经过双方家长反反复复的讨论,最后由雕塑名家苏爸爸一锤定音,定在市郊一间历史悠远的教堂举行,婚服、摆饰等也一并跟着采用西式的。没有人持反对意见。本来么,一开始,两边都比较传统的家庭是一致倾向于办中式婚礼的,只不过嘛,计划是永远也赶不上变化滴。相较于强调身体曲线的旗袍,层次感丰富、蓬蓬松松的婚纱……比较能够遮掩身材。没错,她宋菀菀是悲催的奉子成婚,纯白纱裙下微微隆起的小腹,孕育着已然有三个月大的小苏翊或小菀菀。新生命的来临,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毕竟,自从确定关系后,她一星期总有那么几天被某人拖至家中测试床褥弹性,如此一来,不中奖才有鬼。镬思及最近越来越食髓知味的某人,她不禁内牛满面。果然那清心寡欲道貌岸然神马的都是浮云啊浮云……“妆画好了吗?那边的人打电话来催咯!”身为姐妹团一员的晓洁兴冲冲地推开新娘化妆室的门,探头朝里面张望。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身穿一袭雅白的抹胸婚纱,长发向后盘成一个柔美的发髻,一张令人惊艳的脸蛋泛着不可思议的柔和光泽,侧首垂眸浅笑的新娘子。美人华服,耀了满室的光彩,竟如电影镜头般梦幻,就连同是女人的晓洁都不禁看呆了。有人招呼发愣中的晓洁加入她们的行列,几个女孩子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地检查准新娘菀菀的仪容,仔细抹平婚纱的每一道皱褶,摆正项链、发饰的位置,又磨蹭了十多分钟,总算满意地放人。菀菀提着裙摆,在姐妹们的簇拥下走出化妆室,心底暗暗庆幸当初挑婚纱时,英明神武的苏先生提议她穿这种堪堪及地的款而非中看不中用的大拖尾,要不然现在连走路都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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