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一字落下,我忍不住说道:“从我认识你以来,一路经历了那么多大大小小的事,命都差点丢了几回,可我不怕,为什么这次你非得要我回去。既然如此,那天你就该让我跟师父回五毒山,把我留下又不带我走。”万神医探出个脑袋,摇头:“啧啧,沈小秋,你真是不懂我们这些大老爷们的心思。”“万神医把剩下十七天的诊金还给我!”“你们继续!”门啪的就关上了。我绑好包袱,起身,抱拳:“告辞。”“秋秋。”水行歌拉住我,定声,“就是经历了那么多事,我才决定送你回去。那天如果我没有及时恢复,你会如何我根本就不知道。以前我没有任何牵挂,可如今不同。而且签订商约后,魔教众人都会回教,只剩几人,我若化身,根本就保护不了你。”我静静看着他,好像明白了他的心思,不是不担心,而是因为太担心。宁可千里迢迢的牵挂,也不要留在身边担惊受怕。万神医说的没错,我们两个都是笨蛋,根本不懂对方:“可我不怕……以后还有那么多时日在一起,难道一有危险,就将我送走?水行歌,我想跟你一起,哪怕再危险,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他叹了一气:“那一起去蜀中。”“嘿嘿。”“老鼠。”“……”离开医谷前,万神医一直想捏我的腰看看是不是真的好了,结果每次要碰到,就被水行歌扇飞,淡然道:“我已经验证过,确实恢复了,不劳神医再费心。”看着豆豆那一脸耐人寻味,我揉他的包子脸:“小小年纪的不要想歪了。”豆豆暴跳:“你这么说了我才容易想歪好吧!”我跟水行歌连小嘴都没亲过!只牵过小手!你想歪了对得起什么都没有做的我们吗。离开医谷时,已经初冬了。我和水行歌去买了几身过冬的衣裳,马夫他也打发回西域去了,自己驾车,说是怕窝在马车里被人从外面偷袭。我便给他挑了双狐毛手套,免得赶车的时候冻了手。大包小包往车上扔,水行歌手里拿着缰绳,笑道:“秋秋,你要不要把整条街都买下来。”我哼声:“不要吐槽我,里面可有一堆是我从万神医那讨来的各种灵丹妙药。”末了坐在一旁,抱他胳膊,“要不是我已经是五毒教的弟子,一定拜万神医做师父,以后你受伤就不怕了。对的对的,我们日后在后院挖个大池子,然后养一只乌龟,你那天趴在池子里就好啦,又没天敌。”“秋秋……”水行歌艰难道,“如果是这样,那我曾经是乌龟你真的不介意?”我哈哈大笑:“你都变成过小柏树了我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他失声笑笑:“找个机会给你变貘。”我用力点头:“嗯。”蜀中说远也并不太远,驾车从这里去大概要二十多天。只是我们一路当作游山玩水,大半个月过去了,才行了三分之一的路程。想着他又快变身,我也快来葵水,准备进了下一个小镇,干脆就找家客栈住下。这十八天里,走的虽然是大路,但也走了几条羊肠小道。那晚来的黑衣人没有再出现,而雨千寻竟然也一直没有回音。一路劫匪见了不少,上回初一一群不要命的土匪来打劫,正碰上水行歌化身老虎,追了他们三片树林……地图上标识的下一个小镇叫洛城,虽说是城镇,但听闻先代城主曾领门人助先皇平定叛乱,因此这城中没有设守备一职,现任城主就是当权者,安居一方。我蹲在马车平板上,给他围了一条狐裘:“水行歌,过了这个镇,我们步伐快一些吧,不然天更冷了。”水行歌说道:“不急。不管这次能否解毒,都要回魔教处理事务。因此抱着还有一丝希望能解毒,一路游山玩水也开心些。日后一起回了西域,怕是很少会再来中原了。”我这才明白他为什么一点也不急,不由探身亲了他面颊一口,偶尔吃吃水行歌的豆腐也不错:“那个……师父师娘还有师兄师姐都对我很好,走之前能在五毒山摆个喜酒么?”水行歌点头,马车的轱辘声混着他的声音,却还是听的真切:“好,随你喜欢。”我长松一气:“我真庆幸当初师父让我去送信,早一天还是晚一天,都碰不到你了。”水行歌笑道:“我也庆幸,没有早一天经过那里,也没有晚一天。”我们俩笑笑,马车缓缓驶进洛城。我在城门下抬头看去,洛城二字红如胭脂,带着微微暗红。字体刚劲有力,城墙之上,并没有穿着官服的人把守,却有几个便衣人来回走动。说是城,实际是朝廷安插在武林中做眼线的门派吧。寻了客栈,向掌柜要两间上房,刚说完,掌柜猥琐的小眼直朝我们两人打量,然后说道:“公子真是慷慨,对丫鬟也这么体贴,立刻就给您准备上房。”我怒了:“我哪里像丫鬟了!”水行歌冷眸盯他,直盯的他额上冷汗直落,掌柜讪笑:“在下走眼了。”末了又凑耳低声,“如果是有人来问两位的下落,在下一定不会泄露出去的,放心吧,我们是讲信誉的人。”我:“……”我们难道像私奔的恋人吗……水行歌拉了我的手,径直住到对面客栈去了,然后远远当着那掌柜的面,丢了一大袋银子给人:“劳烦掌柜准备两间上房。”这个掌柜比方才那掌柜聪明多了,一句话也不多说,立刻招手让小二领路。进了房里,还打了一壶热水来,说是见两位风尘仆仆洗个脸泡个脚用的。午睡了一会,腹中阵痛,起来一看葵水提前了。换上月事带,又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看着染血的衣裙,无奈放进木盆里,去客栈后院洗干净吧。刚推门出来一会,便见旁边的门也打开了。我笑笑,每次我一有什么动静,水行歌就立刻出现在旁边,安全感倍增。他看了看我手里的木盆,微皱眉:“还是白昼,怎么换衣裳了。”我轻咳两声:“姑娘家的事。”水行歌极有默契的一副了然神色:“腹中可痛?”“唔,还能忍。但衣裳得洗,否则过了一两个时辰就洗不干净了。”“扔了吧,我去买几身衣裳。”我摇摇头,就算水行歌有银子,也不是这么奢侈的:“你去找大夫要几贴药,洗了脏地方我就用水泡着等有空了再洗。”水行歌点点头,临走前又补了一句:“不要乱走,我很快回来。”我笑笑,真当我是个孩童。不过这大半个月来一直没分开过,离开这么一小会怎么会有事。到了后院,刚倒上热水,便听见有人冷笑一声:“终于是孤雁一只了。”“……”行走江湖,武功渣是绝对不行的。武功渣运气还不好的姑娘,还是乖乖在家里绣花吧。我无比感慨的想着,水行歌,带我回西域给你绣鸳鸯好不好。可惜事与愿违,我手上的确有绣花针,可却不是我在扎东西,而是在扎我的手指。我咬牙忍痛盯着那行刑的汉子,他扎了五枚,针针入指,直至快晕厥过去,那坐在黄花梨长椅上的人才沉声:“你倒是说,还是不说。”我瞅着一屋子的黑衣人,分明就是那晚在屋顶袭击我的人,痛的有气无力:“说什么?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得罪过你们。”那人冷声:“你是没得罪我们,可是得罪了城主大人。速速将明月珠交出来。”我轻笑:“明月见过,猪也见过,但就是没见过明月猪。莫名其妙来追杀我,如今又抓我来动酷刑,就算我知道,也不告诉你们。”那人脸上一抽,眼神微微一动,那汉子又蹲身抓了我左手,嚓嚓扎进五枚针,手指比大婶的还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