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错对一切比她职位高的人都有着一种盲目崇拜,包括言峰大人和言峰小人。我对此不发表意见。
我沉默地望了archer消失的方向一会儿,才悄悄问阿错:“那个……我听说英灵召唤需要这位英灵的圣遗物来着,远坂大人是怎么找到赛亚人王子的遗物的?”
阿错:“……”
后来我知道那不是赛亚人王子,可惜这件事情是当事人亲自告诉我的,这位周身自带释迦牟尼转世光环的主在我面前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然后用大门里的东西给我上了一课,警告我要不是看在我要为他打扫战场的份上,这种把他和杂种相提并论的罪过早就够我死一万次了。人家才不是赛亚人,人家是上古英雄之王,吉尔伽美什。
我顶着一脸血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其实我的真爱是短笛大魔王来着,不过贝吉塔变成了英雄王,还是很令人扼腕叹息。
我听阿错说,英灵的真实身份一般是绝密信息不能告诉别人的。而且这位archer大人从来傲慢自大,连自己的aster远坂大人见了他都要卑躬屈膝。他会和我这种人说话还是解释自己身份,怎么看都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于是我觉得他之所以没有杀了我还跟我浪费时间说话,估摸着应该是留我一条命好继续看《吊丝变成高富帅》的更新来着。
自从我干上了事故处理员这份悲催工作之后,就喜欢上了写小说。男主角一例是穷矮挫,忽然有一天踩了一泡狗屎,于是一路外挂大开,打遍天下无敌手泡遍美女体不虚,结局就是江山美人两手在握的皆大欢喜。这种被人诬蔑为种马文学的高雅艺术总能给我绝望的生活带来一丝春风般的慰藉,它让我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就算你是个修路的,只要有一天开了外挂,一样能够变身英雄,拯救自己的世界,路让别人修去吧!
我带着这样的梦想过了一天又一天,手稿也堆积了一尺厚了,有一天我加班过后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宿舍的时候,差点没被闪瞎了眼。
一尊全身抹着圣诞节廉价金粉的神正用贵妃醉酒的姿态斜躺着,屋里乱扔得到处都是稿纸,他手里还拿着一叠,看到我进门,这位神挑了挑眉,缓缓坐了起来。
“你写的?”他扬了扬手里的东西,然后扔到了地上,“垃圾。”
“……”
“不过,在这无趣的时候还算勉强能娱乐本王。人类贪婪的欲望,不切实际的妄想,这些东西用如此幼稚的形式表达出来,还算是新奇。”
“……”
“哦?”他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憋气到脸发青的表情,“你是在对我不满吗?”
我勉强露出一个狗腿的笑,结结巴巴开口:“a……archer大人……”
他从鼻腔里“嗯”了一声。
“你……您躺的地方,是我供奉种马大神的供桌……”
“……”
“我、我天天都有认真擦的,您盔甲上的金粉不掉色吧?弄脏了我会很……”
我忍了忍,决定看在他是英灵的份上不和他计较了,我心疼地看了一眼整个屋子最干净的供桌,出乎意料,这位大人不但没有因为我的不计较而表现出欣慰,反而铁青了一张脸。他动了动手指头,然后在他背后出现了一个又一个金色的圆圈,很多看起来贴满了外汇储备的东西露着头虎视眈眈看着我。
我吓得倒退三步!
“哼。”archer冷笑了一声,最后收起了他自带的背景光圈,“用宝具杀你这种东西,真是对我的侮辱。”
随着身影渐渐化成金色粉末,这位从头到尾我都不知道他名字的大人终于消失了。
我呆了一会儿,火速扑到我的供桌上,仔细检查了一遍,终于确定了英灵用的东西质量就是高,整张桌子上面居然连一个金粉颗粒都没有。
恨,早知道就让他掉一两颗在上面了,收集个一两年我也能小有积蓄啊。
后来我偶然听见言峰小大人说,这位骚包到了极点的英灵大名叫做吉尔伽美什。是个很牛叉的人物,百度给我的资料告诉我他来自一个没有种马小说的遥远古代,可能正是因为这样,这位从哪个角度都和远坂大人那个装逼王很像的高贵人种才对我的低俗爱好感兴趣,嗯,还用“观察人类的贪婪欲望”这种中二借口,大家一起来鄙视他。
我敲开了隔壁阿错宿舍的大门,想让她给我弄台电脑过来。结果一进门就看到韦伯的巨幅肖像画下面,抱着订制韦伯抱枕沉睡的阿错。我看着正面墙上耷拉着嘴角好像随时都能憋出一泡眼泪的娇小男纸,忍不住按住了抽痛的太阳穴。
我刚认识阿错的时候,这位身高一米九挂零的奇女子对我立下誓言,要找一个全世界最强大的男朋友。我们一起经历了悲剧一样的工作,一起走过了风风雨雨,终于,当我们第一次见到名为rer的英灵的时候,我和阿错都在瞬间领悟到,符合阿错标准的世界最强男人终于出现了!
“我是征服王伊斯坎达尔!圣杯是我的!”
那狮子的体魄猩猩的怒吼泰山的咆哮山魈般的毛发集合体哟……
在墙角后面等着打扫战场的我感觉被喷了一头一脸唾沫星子。
这边阿错抓着我的胳膊疯狂穷摇:“一日!一日!你看到了吗?!这才是世界上最强的男人!rer……”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我勉强拯救着自己的胳膊,“征服王确实够强大,但是这么上来就自报家门的男人你不担心未来后代的智商会……”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