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啊……好名字。”
女孩微微睁大眼,不解地看向他。
傅则闻走近一步,她就后退一步。
也不是怕,只是不想和他纠缠。
“林小姐——想必明白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傅则闻也不急,只是以分外冷静的语气点明了事实:“这城里都是我的人,沈叶两家也不能帮你,过几天办完这里的事,我会带你一起去沪市。”
“依附强者,方能在乱世生存啊。”
说完这句话他就离开了,只是握紧的拳头泄露了他几分不稳定的心绪。
不过一个下午,去一趟茶楼,她就换了个地方住,再也回不去沈述安那小院了。
林卿歌叹了口气,想到沈述安之前要带她去沪市的话,现在她去是能去,不过不是跟他一起去了。
要是之前的她,面对当下这种情况,说不定要寻死觅活扞卫清白,可如今情况不同了啊,她在沈述安那里接触到了新思想新知识,心性发生改变,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纤细白皙的手指轻敲桌面,她看向桌边的窗户,金色的夕阳光线透进来,分外美好。
唇边翘起小小弧度,另一个帮助她完成任务的跳板,这不就来了?
……
这些日子,傅则闻不再留情,雷厉风行地跟各大商户谈了话,把大部分商铺田地都收入囊中,这县城里的富商大户无不臣服于他。
拿捏住城中的经济命脉政治权力,又有军权傍身,这小县城也彻底成了他的囊中之物,纵使叶允琛和沈述安再不甘心,也毫无办法。
这也愈发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在乱世中,要想不被人踩在脚下,只有手握兵权,拥有真正的实力才行。
因为林卿歌的事,昔日好友彻底闹掰,形同陌路,两人前后坐上火车离开这里,前往沪市。
几天后,傅则闻带着林卿歌和他的手下们,也来到了这奢靡繁华、处处危险处处机遇的沪市。
林卿歌坐在别克轿车内,透过车窗去看这个年代的沪市街道。
街上行人来来往往,虽然并非人人西装旗袍那么夸张,但礼帽手杖、西服西裤、旗袍马甲……这些代表新潮的穿着服饰还是比她待的那个小县城要多很多。
有人骑着自行车穿梭于大街小巷,有人坐着黄包车风度翩翩、仪态不乱,有轨电车行进时铁轮摩擦铁轨产生的噪音,盖住了偶尔出现的吆喝叫卖声,时不时的,也有一两辆轿车与他们并行。
四周的建筑有些杂乱,在这里,两层甚至更高的楼房随处可见,尖顶的西式建筑更是占地极广。威严气派的教堂、新奇优美的新式宾馆、钟楼石狮转栏避雷针……高高的西式建筑和空中交错的电线、地面盘旋的铁轨一起,构成了这个领先华国其他地方太多的沿海城市。
坐在车内,她似乎都能嗅到硝烟的味道,还有甜腻的脂粉香。一种奢华迷乱又冰冷危险的感觉,让她心慌。
旁边的男人突然握住了她的手。
他军装扣子扣到了最上面一颗,整个人规矩严整、一丝不苟,在外人看来,他这个人就是冰冷无情、看一眼就要人命的煞神。
可他现在在无声地安抚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