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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页(第1页)

陈聿修快步走近,含笑问:“摩耶娜刚刚醒过来,殿下为什么就急着离开,怎么不在一起叙手足之情?”“你们也是同生共死的好朋友,为什么不留下?”陈聿修微微一笑:“这个时候,任何第三人站在那里都是多余的。”摩罗诃银色的眸子中霜雪般的光芒一闪即逝,不再多说,扭头便走。陈聿修的眼睛一直紧紧盯着摩罗诃,不曾放过他任何细微的表情, 眼见他转身要走,这才闲若无事地说“说到朋友,我听说殿下入质匈奴时,也曾与匈奴左贤王结为挚友。”摩罗诃的眼睛遥遥凝望着远方,有一只苍鹰,在天的尽头振翅而翔:“你们汉人应该也知道当今匈奴左贤王的名字。”陈聿修忽然深深吸了一口气:“是,他叫做冒顿。”摩罗诃回首,看他一眼,眼神深得看不见尽头:“你也同样应该知道,这个名字的典故。”陈聿修脸上忽然露出了深深的畏怖,仇恨,以及一些无法掩饰的敬仰和佩服:“有哪一个汉人能忘得了冒顿这个名字。”冒顿!这个名字拥有着足以震撼整个天下的力量,匈奴最出色的单于,把匈奴一族带向繁荣强大的君主,把整个大汉朝逼得忍气吞声许多年的不世霸王。他曾把刘邦的大军团团围困,使汉主不得不屈膝求饶,他曾轻佻地发国书调戏新寡的太后吕雉,吕后也惟有忍辱求全。在他马刀所指的方向,强大的汉国,也只能献上金帛马匹和王族贵女以换安宁。冒顿!他是整个匈奴的传奇,所有汉人的噩梦。“又有哪一个匈奴人忘得了冒顿的传奇。但是,只有他才会……”摩罗诃语气一顿,唇边徐徐绽出一个美丽得令人惊叹却又冰冷得叫人战悚的笑容:“才会在自己八岁那年,把父亲取的名字弃而不用,改名冒顿,至今已二十多年了,现在,他就是冒顿,是匈奴人中的不世英雄,以前的名字,已没有人再记得了。”陈聿修的心跳在一瞬间停滞,也不知是被摩罗诃奇异的笑容所震憾,还是被一个八岁就敢为自己改名冒顿的孩子所震慑,一时竟觉呼吸艰涩,就连身体也不再属于自己,只能望着摩罗诃举步远走,却再不能发一言动一指,只是强烈的不详却自心头浮起,未来变得一片灰暗,只是肩负得责任很重很重,重得叫人不知怎样才能真正承担。(二十九)远方沙尘又起,只是这一次,大部份武士脸色都变了,就连他们跨下的马也不安地嘶叫起来。这些身经百战的勇士可以清楚地从飞扬的沙尘中看出,这一次来的是真正的军队,绝对在百人以上的精锐骑兵。则贤急促地说:“王上,为防万一,我们先……”“匈奴人是永远不会退后的。”冒顿的眼睛遥遥凝望着沙尘所起的方向,根本没有理会则贤的话。只在二人对话之间,远处的军队终于肉眼可辨了。只不过二百余骑,但是人精马强,奔驰迅疾,而且直往他们所立的沙丘冲来。马速奇快,逐渐逼近,二百余把战刀一起挥向半空,寒森森的杀气似乎充溢了整个天地,二百余人齐声大喝,其声势竟如千军万马一般。冒顿身后只有二十余人,可他眼看如此阵仗,却无丝毫退意,只是冷冷一笑,笑意里无限倨傲自信,竟令得则贤一肚子相劝的话说不出半句来。这就是他的王,这就是他的主君。匈奴人不世的英雄。许多年以前,冒顿单于战无不胜,从不曾退却过,而今天,匈奴人的左贤王冒顿也一样,无论面对怎样的险境,何等的敌人,也绝不会后退半步。劝告的意念在这一刻消散于无形,则贤策马上前,想挡在冒顿之前。其他武士也一齐策马,自然而然散成一个圈,意欲把冒顿护在中间。冒顿却朗声一笑:“才两百人就让你们乱了阵脚吗,全给我在原处不许动。我们匈奴人不是柔弱的汉人,匈奴的王族永远不会象汉人皇帝那样躲在皇宫里指挥别人出生入死,无论万马千军,我也会立在阵前,今日却要被这区区两百人吓得躲在你们之后吗?”一众匈奴武士不敢违令,只得重回原处,但望向冒顿的眼光却无比崇敬,这是他们的英雄他们的王,这一刻,他们已立下为冒顿死战不悔之心。二百余骑带起了一阵强烈的旋风急扑而来,马蹄过处,沙尘纷飞,遮天蔽日,渐渐接近。忽然有一骑红马越众而出,马上男子披了件鲜红的披风,在骄阳之下,象血一般耀人眼目,座下宝马无比神骏,转眼间已抛下后面二百骑数十丈,离着冒顿还有百丈距离时,忽然发出一声大喝。他这一人之喝,竟比方才二百余人齐声发喊犹觉惊心动魂,威势慑人,只令人心为之顿,气为之滞。匈奴战士人人变色,冒顿却连眉毛也没动一下,人如旧,马不惊,只冷眼看那烈阳下如火的红披风飞扬成漫天火焰,生似要直撞上来一般疾冲而至。眼看那一人一马就要与冒顿撞个正着,那马上骑士再发一声朗喝,骏马猛然扬前蹄长嘶一声,终于止了步。方才冲势如风似电,大有一往无前之势的马却在瞬息间停住了前行的脚步,方才那朗喝声中,这骑士勒马之神力已令人乍舌。而马停步之时,他的红马与冒顿的黑马,已经是马首相连,若再慢一步,两匹马就要撞在一起,大大出丑了,这骑士分寸掌握之精,时机控制之准,更是叫人惊骇。随着他这匹马停下来,身后还在数十丈外的二百骑,齐声发喊勒马,飞马不过往前奔驰几步,便即停住。这二百骑发动之时,似要追云捉月,奇快无伦,可一停下来,便是说停就停,绝不脱泥带水,二百骑所组成的阵势没有丝毫混乱。这样的驭马之术,精湛骑技令得冒顿身后,威震西域的匈奴勇士也个个心头暗惊。这样强大的骑兵,如果不只二百人,而是一万人,则整个西域,将没有可以和他们匹敌的精兵。那红衣红马红披风的骑士,眉目英挺俊朗,一如他那一身的火红,他的笑容也如旭日一般光芒万丈:“胥飞拜见左贤王。”鲜卑族三王子胥飞,是近年来名传西域各国的勇士,武技之高,据称从无一败,更精于骑射战阵,在鲜卑战士中精选骑射做战最佳的的战士三千人,组成飞星骑兵,由他亲自训练,来去如电,势无可挡,更显骑战之利。历次与他国做战,常能以飞星骑轻易冲破别国战阵,肆意杀戮,轻松取胜。三年来,飞星骑兵之名传扬西域,隐然是这片广阔大地上,最强的骑兵团了。冒顿眼眸冷冷扫过这一干足以让任何将领震惊的强大骑兵,淡淡道:“三王子今日是示威来了。”胥飞微微一笑,回头轻轻扬手,身后二百余名勇士,一齐长刀高举致敬,同声高喝:“拜见左贤王!”动作整齐划一,声音高昂洪亮,尽显以往训练之精良。“左贤王误会了,我鲜卑一族都是马上的勇士,只有面对我们最敬重的人,才会出动最强大的骑兵以表示礼节。鲜卑与匈奴都是西域强族,我们同样讨厌汉人的奴役压迫。我们马上的男儿,是天地间最自由强大的雄鹰,永远不会甘心向柔弱的汉人臣服。左贤王能够信任我,这次托我以重任,尽力破坏楼兰与汉议和,我也一定会为左贤王办到。”冒顿徐徐点头:“三王子目光远大,的确不能让汉人的势力再长久在西域扎根了。无论是鲜卑与匈奴都不缺无敌的勇士,但汉人的国力却更加强大,三王子的飞星神兵的确所向无敌,但尽起鲜卑一国之力,能挑出的这样超强精英也不过三千人,到时汉人若以数十万人之势强压而来,终难匹敌。于其我们各族分别直接面对汉人的攻击,倒不如让楼兰最先出面承受在明处的一切攻击,而我两方则暗中相助。汉人因敌人是楼兰而料敌势错误,我们就此给他们致命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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