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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页(第1页)

闫佑之知道长时间待在实验室做实验,对身体多多少少都有一定的损伤,整日缠着她,不让她将太多精力放在工作上,又和她讨论起要孩子的事情。他是知道前世方若尔是多么喜欢孩子的,对待要孩子的事情更是态度积极。可今生不知哪里出了差错,在得知闫佑之在计划要孩子的时候,她顿时惊了,“这么快?我还没有准备好……”“你什么都不用准备,只要调养好身体就可以了。”闫佑之抱着她,将下巴埋在她肩窝里面,亲吻着她的颈项。他一直非常期待他们的孩子,那个不知道是长得像她还是像他的,流有两人血脉的孩子。另一方面,他也顾及到她的身体,像让她不要将太多时间花在工作上,趁着打算要孩子的时间,调理身体,减少与放射性物质的接触时间。闫佑之的计划还是很有效的,备孕的时间整整准备了两年,这两年当中,只要她在实验室待得时间超过他预计的时间,他就将备孕时间拉长,并告诫她许多关于生孩子的各种事项。她虽然热衷于自己的事业,但对孩子这一块十分负责,顾及到未来孩子的身体健康,一直控制着少往实验室跑,并学习一些舞蹈类的健身。两年后,她终于怀孕,并在十月之后,成功诞下一个小女婴。【全文完】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试读,鉴于渣作者负rp,准备存稿十万再发文,小伙伴们可以先看一下,如果觉得还能看,就去收藏一下吧。新文试读,文案:长大和成熟,真的是一件特无奈的事。有时候真想有个时光机啊,可以回到青葱少年时候,无忧无虑,好像时间多到用不完,可以恣意挥霍。又希望自己变得很强大,勇敢的像奥特曼一样,可以打到世间一切小怪兽。黄蓁蓁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出生的时候,将所有的技能点都加在了运气上,才会让自己的青春有重来一次的机会。她望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房间,还有这只存在记忆中的大红色纹有吉祥如意垂着流苏的窗帘,有她大腿高的大床,一切的一切是如此熟悉又陌生。这是她十八岁之前的家,后来这里被拆迁改建成繁华的商业街,眼前的情景就只在她梦里出现过了。不知是不是青春年少的记忆太过深刻,每次梦到家,都不是她后来在城里住的三室两厅小区房,而是现在这个宽敞明亮的两层楼的农民房。她掀开窗帘,看到外面的池塘里荷花摇曳,清风吹过带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荷香。耳边不时的传来汽车从门外马路上穿过的声音,以及楼下嘈杂的来往旅人在楼下买卖的吆喝声。自从建了跨江大桥之后,这里就成为三个市之间的交通要塞,必经之路,即使在跨江大桥没有建起之前,也因渡口就在这附近,此地依然十分繁荣。再过几年,这里直接被划到市里,成为经济开发区,此处也因它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商业中心。故地重游,还是自己年少时候的家,黄蓁蓁别提有多惊喜,迫不及待地打量自己过去的房间。房间大约只有二十几个平米,因怕靠在马路边太吵影响她学习,她的房间并不是靠在马路边上的,而是后面的一间房,东南向,采光很好,两面窗户,一面打开便是后面的院子,一面对着侧间的小路。房间里的家具也不像她后来用的那么精致,只是一套高大的壁橱,纯实木的,上面花纹十分朴质,四周是祥云纹,中间分别是梅兰竹菊的雕刻,雕工相对来说也粗糙的很。黄蓁蓁却很喜欢,在十几年后各种复合木柜泛滥的年代,眼前这套纯实木家具简直可爱的不行。她跑过来好奇的打开橱柜。橱柜足足有两米多高,总共有六个门,第一个门打开,黄蓁蓁就忍不住黑线了一下,就见橱柜上面下面都塞满了被子,还整整齐齐地叠着好几套床单,床单即使没有打开,只通过外面能看到的花纹就知道,定然也是类似于百鸟朝凤花开富贵这样的图案。她记得这是她妈妈最喜欢买的床单花纹。她伸手捏了捏被褥。放在上面的,都是崭新的棉花被,一床十斤重。下面都是一床床套着白色或淡粉色床罩的蚕丝被,六斤到十二斤不等。她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初二那年,舅舅家的女儿,也就是她的大表姐二表姐要结婚,这边风俗是要陪嫁被子的,老妈便和舅妈她们一起,去隔壁不远处的蚕丝被厂里批发了十床蚕丝被,她和哥哥一人三床,说是以后给她做嫁妆。她一直都没结婚,被子有没有给她做嫁妆不知道,反正到后来她都大学毕业工作好几年了,这些被子她都还在用着呢。打开第二个橱柜门,里面就全都是夏季常穿的衣服挂着,除了裙子薄外套针织开衫,还有两套春秋二季的校服。黄蓁蓁看到两套校服,又惊又喜,连忙摘下放在身上对着镜子比划了一下。夏天校服上面是一件类似于十年后雪纺料子的蓝边白衬衫,下面是及膝盖上面一点有点百褶的苍蓝色裙子。即使以她之后十多年的眼光来看,这套校服的款式也让人惊喜不已,简单大方又不失小清新。她在身上臭美地比对了一会儿之后,就有些郁闷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即使不想说,她也忍不住评价一句:好挫。记忆中,她不仅发育晚,开窍也很晚,这个时候的她完全没有打扮自己的意识,厚厚的马桶盖头,头发全部盖在头上,厚的像带了一顶糟糕的假发,刘海更是又长又厚,一直及眉毛,将自己的额头全部遮挡了起来,露出下面尚算端正清秀却不惊艳的脸。要不是肤色细腻白嫩,简直活脱脱就是一男娃子,现实版的樱桃小丸子。这幅挫样让素来爱美的她简直捂脸泪奔。她终于想起来这是什么时候,初二。初三已经留了长头发,转学后更是扎起了马尾辫,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她留了长头发,整个人也像脱胎换骨一般转变。她在镜子前伸手将额上头发全部撸了上去,再看镜中的自己,果然明丽了许多。这世上很多人留刘海比不留刘海好看,但也有一些人是属于一留刘海就像是把整张脸的光彩都盖住了似的,变得普通不起眼。黄蓁蓁就属于后者。要是有点型的刘海还好,这种厚的如同西瓜皮马桶盖一样的刘海……简直不能忍!她迫不及待的想找理发店赶紧把自己发型给换了,可想到自己现在这么短的头发,即使换也换不出花样来,想想还不如等头发留长,到时候直接一个马尾辫,刘海全部扎到后面去。她郁闷地拨弄了几下自己的刘海,又对着镜子使劲儿看自己初二时的模样。这个时候她还未长开,看着极度的平凡,一双眼睛倒是明亮,却是内双,不大也不小,鼻梁不算高,却秀挺玲珑,大学期间,她整整给自己的鼻梁按摩了四年,终于把自己的鼻梁捏的看上去高了不少。说到这个她就郁闷,老爸老妈都属于鼻梁非常挺的帅哥靓女,哥哥也遗传了爸妈的优点,长的那叫一个光彩夺目,偏偏自己,隔代遗传了爷爷的鼻子。黄蓁蓁一个北方闺蜜那时候说起南北方不同的时候,还拿她的鼻子举例说:“北方人的鼻梁都又高又挺,像我;南方人的鼻梁都都不高,像蓁蓁。”她当时真是一口老血,愤愤道:“你这地图炮也太严重了,我凭什么代表南方?南方高鼻梁的妹子多了去了!”就是因为北方闺蜜这一句话,她大学四年每天不间断的按摩鼻梁两侧,生生给自己按出了鼻梁来。一把辛酸泪。都说美女和绝色美女之间的区别就在于鼻子,黄蓁蓁长开了后也算出色的,唯独一个鼻子,简直是她心中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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