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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页(第1页)

“元直,莫非忘记敌将出阵时,子龙曾问对方姓名?”诸葛亮淡淡的笑着提醒了一句。“于圭?于禁?唉,我怎么忘记这一出了,看来此人必然是于禁之子,赵将军这是准备以此子诱敌了。”徐庶豁然醒悟道。“于禁乃当世名将,只怕不会为了儿子,因私废公,贸然乱了自己的阵脚啊。”庞统微眯着小眼,摇头说道。“于禁这人,领军备战,不亚于古之名将,临危处难,只怕未必有多少节操。”诸葛亮想起历史上于禁在汉水淹没营地时,向关羽投降,致使一世英名毁于一旦,不由对庞统之语,给与了否定。就在诸葛亮三人谈话之际,于禁军中已经敲响了退军的金钟声,于圭听到钟声,心中一急,拔马便走,却不料赵云手中长枪突刺而出,直接刺穿了于圭坐骑的后腿,吃痛之下的战马,暴跳而起,直接把于圭摔下了马背。吃了一惊的于圭,跌倒在地,刚挣扎着爬起来,就被飞马而来的赵云,伸手给拎上了马背,一手按着于圭的脖子,纵马飞奔回了本阵。于禁眼见儿子就这么被抓了,心急之下,把心一横的他,当即一举手中的长枪,吼道:“将士们,给我出击,斩杀诸葛亮!”于禁在军中素来有威望,这会眼看大公子被抓走了,将士们自是一阵悲愤,当即爆发出一声怒吼,径直向赵云掩杀而至。“杀,杀啊!”战场之上,喊杀之声,不绝于耳。军阵前的诸葛亮,眼看果然如自己所料,于禁竟然主动出击了,大喜之下,手中羽毛扇一挥,道:“传令,陌刀军正面出阵,骁骑军左翼突击,给我活捉于禁……”诸葛亮一声令下,军前战鼓号角齐鸣,早已经等得急不可耐的刘封,大吼一声,道:“弟兄们,给我杀啊!”陌刀军虽然经过了重新整编,但军中的老底子却还在,而且这五千士兵,都是从三军中挑选出来的,个个都是身强力壮的勇士,加上这大半年的严格训练,战斗力也早已经恢复到了最初的巅峰时期。身穿重甲,手持精钢打造的陌刀,无论是防御力,还是杀伤力,都绝对是当世最锋利的一把尖刀。长坂坡的斜坡式地形,对占据地形上头的陌刀军士兵来说,更加有利于他们的冲锋,短短的三百步距离,两军转瞬就短兵交接上了。而此刻赵云,飞马回到本阵之时,伸手把于圭仍在马下,喊道:“把此人绑了,好生看押,留下一部兄弟,护卫主公安全,其余将士,随我突击,活捉于禁!”“活捉于禁!活捉于禁!”五千骑兵一挥手中兵器,齐声高呼,在赵云的率领下,如排山倒海之势扑向了于禁所部兵马。(生擒于禁生擒于禁于禁主动下令进攻诸葛亮的本阵,看似莽撞,但却也是迫于无奈,眼下三军将士士气受挫,若是始终坚守阵势,拖延下去的结果,最终只会军心瓦解,等待他的最终只能是败亡一途。此刻他的儿子被俘,三军将士正处在哀军之势,这个时候主动出击,不但能够激励士气,将士们也能同仇敌忾,胜则能一往直前,败也最多是三军瓦解。“杀!”“杀啊!”于禁纵马飞奔,在军阵之中来回驰骋,指挥各营军士保持着严密的阵形,对诸葛亮的荆州兵马,猛扑而来。这个时候的于禁,显得从容镇定,纵马飞奔的他,肩上飞扬而起的鲜红战袍,就像一面鲜红的战旗,激励着帐下五千将士,奋勇向前。于禁帐下的军士,绝对算的上精锐之士,但刘封所率的陌刀军,同样不是软柿子,相反更是精锐中的精锐。“杀!”两军刚刚交接上,冲在最前排的陌刀军中的一名军侯,大吼一声,手起刀落,寒光一闪,迎面冲上的一名曹兵,连人带刀,被斩成两断,当场惨死。精钢制造的陌刀,锋利而又坚韧,陌刀军的士兵,甚至连身上穿的锁子甲,都是精铁制造而成的,全军五千将士,人人一身漆黑的锁子甲,从头部武装到了脚底,抬眼望去,犹如一群黑色的幽灵。刚刚交兵,冲在最前排近百名曹兵,直接被斩杀,鲜红的血液,残肢断臂洒落一地,那震撼的场面,犹如人间炼狱。面对精悍至此的陌刀军,激起血性的一名曹军军司马,扬起手中的战刀,大喝一声,当空斩向一名冲上来的陌刀军军士,眼见刀刃近身,只见那名军士双脚一沉,双手举刀一挡,劈空而下的战刀,直接断成了两截。这名军司马也是了得,眼看手中战刀折断,倒也不慌,反而迅捷的拔出了腰剑的佩刀,挥手便斩了出去,躲避不及的陌刀兵,被对方的佩刀直接砍在胸甲之上,只听“当”的一声脆响,陌刀兵只是微退了一步,却没有伤到毫毛。“死开!”被砍了一刀的军士,恼怒的大吼一声,手中的陌刀挥扫而出,只见刀光一闪,站在面前的曹军司马,胸口喷射出一道血雾,充满不甘的倒地而亡,直到死去,他也无法相信,一名普通的士卒,穿的战甲,竟然坚固至此。他不知道的是,诸葛亮为了打造陌刀军的锁子甲和陌刀,从今年二月初期开始,足足用了八千杂役,五百名铁匠,日夜赶工,费时近半年时间,花费数亿钱财,才打造出这么一点装备。这还都是因为诸葛亮有宜春城(萍乡)这个资源丰富的矿产基地,给他提供了大量的炼钢的煤炭和铁矿等天然材料。所以数诸葛亮耗费如此巨大打造的精兵,自是不同凡响,陌刀军的士兵,无论是单兵作战还是集体冲阵,在特定的情况的下,绝对是可以以一挡十。位于中军的于禁,望着阵前的兵马,竟然刚一交手,就被眼前这批身穿铁甲的荆州军,杀的毫无还手之力,惊异之下,他的眉头不由紧皱了起来,显然诸葛亮的兵马发挥出的战斗力,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计。就在这个时候,赵云的骑兵部队,也从山坡的背面驰骋而出,同样是玄黑色的甲胄,犹如黑色的旋风一般,数千铁骑,转瞬就杀入了于禁左翼的阵营之中。这个时代的人,主要崇尚黑色和红色,所以诸葛亮在打造自己的两只精锐部队时,皆采用了黑色甲胄。骁骑军的骑兵,穿的主要是藤和皮编织的甲胄,因为骑兵最大的优势就是速度和冲击力,若是骑兵都穿重甲,根本无法发挥骑兵的威力,所以诸葛亮选择了蛮人穿的藤甲,再配以皮革编织,这样既坚固又能减轻重量,对于骑兵来说,无疑是最好的防护甲胄。为了制造出视觉上的冲击效果,骁骑军的战马,即便不是黑色的马匹,马背上都披上了黑色的长袍,八千人的骁骑军,除了赵云一人是银盔白马外,全军皆穿玄黑色甲胄,骑着玄色战马,甚至连战旗都是一面黑色的旗帜,上面绣着一匹金黄色人立而起的战马,显得气势十足。“杀!”一骑当先的赵云,犹如浩瀚的星空中最亮的繁星,纵使再千军万马之中,依旧是那样的光彩夺目。“吼!”一枪横扫而出,来不及躲避的数名曹兵,直接被银枪扫飞而出,端的威势惊人。望着骑兵杀到阵前的于禁,心知这一战自己败了,而且是败得彻彻底底的,但作为一员沙场老将,他不会束手就擒,即便是死,那也得轰轰烈烈的战死。绝望之下的于禁,高举手中的铁枪,扬声吼道:“弟兄们,随我杀,今日就算是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杀啊!”于禁左右的上千名士兵,轰然应道,组成一个移动的方阵,悍不畏死的迎向了正面而来的骑兵。在于禁的带动下,战场上原本被压制的节节败退的士兵,纷纷爆发出了惊人的战力,他们悍不畏死,不死不休的冲向了陌刀军和赵云的骁骑军,纵使是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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