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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第1页)

“……再换一首……”苏苏是个多金大小姐!五月的大都,热得有些发闷。但街上依然人来人往,喧闹繁华。正值端午,街上飘散着粽子的清香。虽然中原受蒙古人的统治,但毕竟是满地是中土汉人,所以中原的民俗,并未因外族统治,而发生变化。此刻,沿街已经拉起了长长的线,准备挂上灯笼,迎接端午灯会。听说因为南方叛乱四起,为了安抚民心,元朝大汗才借着端午节,举办灯谜会,与民同乐。当巨大的城门,和川流不息的人流映入夜熙蕾的眼中时,她就像刚从孤岛历险归来,看见生人一般激动。她兴奋地奔向城门,忽然觉得肩膀上少了什么,又赶紧跑回,她把百里容落下了。“百里容百里容,我看到人了,好多好多人!”她激动地拉着百里容的手,百里容面带微笑,面朝大都的城门。一个外族的金发蓝眼男子从夜熙蕾身边经过,夜熙蕾好奇地伸手,立刻被百里容捉住:“小蕾,不许乱摸。”夜熙蕾惊叹地睁圆了眼睛,对百里容佩服得五体投地:“百里容,你怎么知道我想摸那个人?”“哎,你呀,来到人间,要记住男女授受不亲,而且,这还不是你自己的身体。”“对哦,可是,百里容,那个人长得好像妖精哦,金发蓝眼,跟茂茂一样,但他身上没有妖气,他是人妖吗?”“人妖?”“就是人和妖生的。”“……”黑线从百里容额头挂下,更加拉紧了夜熙蕾的手,“他们是异域人,总之进城后,你不要乱摸别人。”“哎!好!”夜熙蕾听话地控制自己想去摸那些人的欲望,她还看见了一个长得像黑炭的人,原来人间真的多姿多彩,看那些人都是五颜六色的。百里容制止了夜熙蕾的爪子,但制止不了她的视线,苏苏原本带着少女羞怯的目光在夜熙蕾的使用下,放肆而大胆,毫不避讳地盯着那些人猛瞧。有人感觉到会回瞪夜熙蕾,但是夜熙蕾脸上那纯真烂漫的笑容,立时让那些男子都怦然心动,谁会介意被这样一个可爱漂亮的少女观看呢?而且,夜熙蕾的眼神透着一种特殊的媚,这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媚不似青楼女子带着风尘味,反而如同百合新开一般清纯。夜熙蕾眉目间这种自然而然流露出来媚,牵走了那些男人的视线,让他们不禁都为夜熙蕾的笑容而纷纷做起了深呼吸。百里容双眉微皱,随即,他摇了摇头,开始无奈地叹息。“下流!下流!下流!”苏苏的声音从夜熙蕾脑中而来,夜熙蕾收起好奇的目光,眯起双眼,用自己的意识跟那个苏苏交流:“你鬼叫什么?”“你放肆!你下流!你无耻!”“你居然说我无耻?好,我就无耻给你看!”“啊!你又要做什么!”“读你记忆啊,我刚才为了尊重你才没读的。”“不要!你敢!”“不要?你都说我无耻了,我不无耻岂不让你失望?”“你!啊——”夜熙蕾一挑眉,惊呼出声:“没想到这丫头居然是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呢。”她立时开心起来,对身旁的百里容说道:“百里容,这丫头是扬州富户苏家的女儿,京城有他们家别院,我们有地方住了。”“你确定?”百里容不动神色,语气平淡。“恩,我看过她记忆了。看你一定也没什么钱,我们就先用她的。”百里容点点头,算是纵容夜熙蕾冒认苏家大小姐的身份。随后,夜熙蕾根据百里容的指示,找到了天桥下,梨园前百里容的摊子,摊子边上插了一旗,上面写着:百里半仙。测字,算命,写信,画图。百里容摸索着摊子,然后坐下稍作休息,茂茂借机跳上百里容的膝盖,就窝在了上面。夜熙蕾提着死狐狸好奇得歪着脑袋看那面旗子:“咦?百里容,你还会测字算命?”“略懂。”百里容抚摸着茂茂。“也对。”夜熙蕾轻声嘟囔,“瞎子算命很准。”在夜熙蕾的眼中,一切皆有可能,就像蝙蝠精,也会写字画画,还会吹拉弹唱。百里容的摊子,位于人流最旺的地方,天桥边的广场上,杂耍的,卖艺的,说书的,卖杂货的应有尽有。还有酒楼饭馆,米行店铺,这里可谓是大都最繁华之处。“咕噜噜。”夜熙蕾的肚子叫了起来,看向百里容,他正收拾自己的摊子,就在这时,有位婆婆急急而来:“百里先生,你总算来了,快帮我写封信给儿子。”百里容放下正准备收起的笔墨,然后微笑地请老婆婆坐下,脸转向右边:“小蕾?”“在。”夜熙蕾蹦到了百里容的左侧,百里容再转回脸:“帮我去取些水来研墨。”说罢,给夜熙蕾一个小杯。夜熙蕾好玩得接过,将死狐狸一扔,就到面前不远处的一条内河里取水。回来时,百里容已经拿出了信纸。夜熙蕾将水倒入砚台,一边慢慢研墨,一边认真地看百里容的动作。百里容的手很漂亮,在阳光下白中透着亮,就像半透明的莲藕,虽然藕臂用来形容女子,但夜熙蕾觉得拿来形容百里容,再合适不过。“好了吗?”百里容的语气总是那么平淡,但听着就让人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好了。”百里容提笔,往桌边而去,那里是他一直放砚台的地方,夜熙蕾一见,匆匆将砚台塞入那笔下。看着毛笔,夜熙蕾又开始神游,这是她的缺点,思想很活跃,不容易集中。她想起了魄泽的那搓金色的狼毛,她在拔回后,正逢大皇兄夜阑生日,那天也是夜阑终于长成人型的时候。于是,夜熙蕾将那搓狼毛做成了毛笔,送给了她好看的大哥。夜熙蕾喜欢美丽的事物,美丽的人。此刻,看着百里容手中的毛笔,和那优雅的握笔的姿势,夜熙蕾忽然觉得,那支世界独一无二的金色狼毫,应该拿来送给百里容,再好的东西,放着睡觉,都失去了它的价值。于是,夜熙蕾做了个决定,就是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通界灵玉恢复能量时,她就回妖界,偷回自己的身体,然后找到那支狼毫送给百里容。百里容笔尖轻点砚台,那墨汁便化入羊毛,他左手放正了信纸,摸了摸。夜熙蕾发现,在百里容放信纸的地方,是一个四四方方的略微低于桌面的凹槽,这样,信纸就不会挪地方。老婆婆拿来的信纸是有红色的分隔线的,夜熙蕾还在担心百里容会不会写错地方,却见百里容左手的指腹摸过信纸,落笔之时,竟是分毫不差地落在信纸的红线之间。然后,就是老婆婆絮絮叨叨,百里容将老婆婆的话整理,书写,一封家信便随即而成,最后,收了那婆婆一文钱。夜熙蕾接过一文钱的时候,开心地像是得了宝贝,双眼放亮,捏在手心里真恨不得塞到身体里去。“呵……不过是一文钱。”百里容淡笑着,开始继续收拾小摊。夜熙蕾不同意地撅了撅嘴:“这一文钱里也有我的功劳,我给你取水研墨呢。而且,我从来没见过铜钱。”百里容动作微顿:“你没见过钱?呵,也是,你是个公主。”百里容自嘲,可是,转而又陷入迷惑,“公主也该见过钱。”“我不一样,我很小就被关起来了。别说那些了,百里容,这一文钱能买什么?”“一个大饼。”“哇!一个大饼耶,我去买来跟你分着吃。啊,对了,我们还有狐妖呢,不是说可以领赏?”百里容点点头,拿起一个简单的包袱,准备领着夜熙蕾去衙门。夜熙蕾看着铜钱自言自语:“那就是好多好多一文钱呢?会不会拿不动?”夜熙蕾没见过铜板,自然也就没见过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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