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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页(第1页)

沈晚冬示意美妇人坐到跟前来,她并未接过那方帕子,轻叹了口气,道:“怎么称呼你?”“妾身姓曾。”那曾氏猜到眼前这位绝美的夫人身份高贵,并不敢失了礼,莞尔笑道:“那边坐着的男孩是妾身的儿子,另一个是妾身的妹妹,家乡人都叫她小曾氏。”“你儿子是个好小子。”沈晚冬低着头,暗自神伤,若放在平时,她是绝对不会和陌生人说半个字的,可今儿不知怎了,就是想和这曾氏说话,大抵,都是母亲吧。有些伤情,别人不会懂,只有母亲能懂。“这位大姐,你问我为何哭,我,我儿子丢了,我找不着了。”沈晚冬泣不成声,双手捂住脸,身子颤抖不已。“哎!”曾氏叹了口气,回头瞧了眼自己的儿子,竟也红了眼。她知道自己身份卑微,大约是不配碰这位夫人的,可是……曾氏鼓起勇气抬手,轻抚着沈晚冬的胳膊,柔声道:“若是有人抱走妾身的孩子,妾身肯定会疯。这种事,不是他人能劝慰得了的,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平日里有个病病灾灾的,都让人焦心不已,更别说母子分离了,妾身只愿夫人能早日找到孩子。”“多谢你。”沈晚冬从手腕上将戴着的一串玉珠取下,塞到曾氏手里,哽咽着,哭道:“你说的没错,别人都叫我别担心,可我怎能不担心?大姐,你的话说到我心坎里了,这手串送你,愿,愿”说到这儿,沈晚冬泣不成声:“愿你儿子以后好好的,别和你分开。”曾氏叹了口气,皱眉,轻声问道:“恕妾身多嘴,孩子的爹呢?为何不与夫人一起找寻?”“他爹去了靖县,”沈晚冬的话刚到口边,忽然猛地站了起来,她怎么忘了麒麟的亲爹是吴远山,说不准就是这男人派人带走的孩子。吴远山这几年性子大变,行事阴沉难测,就连明海都没法猜到这人的心思,直言当初留了个祸害。难不成……“来人呐!”沈晚冬端起桌上的茶碗,一饮而尽,没有再理会曾氏,直接对手下们说道:“留两个在这儿等国公爷,剩下的跟我回大梁。”曾氏痴痴地看着沈晚冬远去的香影,才刚这位夫人说了句:国公爷?她的身份果然贵重啊。忽然,曾氏感觉手里沉沉的,低头一瞧,她手里此时正攥着串翡翠玉珠,珠子个个圆润饱满,水头出的极好,是异常贵重的东西,唉,她这种身份的人,怎敢收夫人这般重礼?罢了,等去大梁安顿好后,让儿子外出打听打听,亲自上门,将手串还给夫人。吴府虽说是在白天,可府里安静得很,院子里连个鬼影子都见不到,大人吩咐下来了,他近来头疼的紧,听不得半点声音,连往来的脚步声都不想听到。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待在屋里,不许乱走,否则家法伺候。家法?轻则拔掉手指甲,重则断手指头,以及阉割。所以呵,大家还是缩在屋里睡大觉,不用出去做活儿,求之不得呢。吴远山换了身干净直裰,他从水盆中拧了个手巾,仔细地对着镜子擦脸。昨晚上贴了许久的胡子,脸有些痒,不过能和儿子那样亲近,这张脸就算烂掉,那有何妨?昨儿晚上儿子睡着后,翩红来了,这女人说沈晚冬急的在大梁到处跑,还去了泼茶香酒楼找章谦溢,让公子在市井赌坊各处留意着。他听了这话,反手打了这贱人一耳光,登时就将这贱人的鼻血打出来了。怎么,当婊子当上瘾了?居然敢私下里留心章谦溢的动静!当老子是死人?还记得这贱人用手捂住鼻子,吓得连忙跪在地上,一个劲儿磕头,末了,小心翼翼地问他:是不是妾身说错什么了,又惹得大人生气。他冷笑,没说话。不错,这贱人当初是对她有恩,变卖家财,在他入狱后到处奔走磕头。其实也不能说有恩,原本就是这贱人自己贴上来的,他是她丈夫,她的天,她就该为他做事,天经地义。他垂眸看这贱人,闭眼,将衣裳脱光,让她去打盆水来,他要净身。起初,这贱人十分恭敬地帮他擦身,可当擦到大腿根时停顿了下,头越发低了,连看都不敢看。好么,果然是风尘里出来的,一刻都离不了男人,怕是觉得他没了根,嫌恶他吧。他登时就恼了,一把将这贱人推倒,撕扯掉她的衣裳,从桌上那起根红烛,朝着她底下猛……等瞧见血了,这才停下。对付不安分的荡妇,他的法子太多了。想到此,吴远山冷笑了声。他从抽屉里拿出个锦匣,打开,取出大胡子,对着镜子仔细贴。待会儿他想和麒麟玩躲猫猫,这小子今儿早上说想回家,想二娘和弟弟了。哼,国公府姓荣,哪里有麒麟的容身之地,他舍不得让儿子寄人篱下,慢慢来吧,他觉得很快麒麟就会改口叫胡子叔叔为爹爹,很快。正想入非非间,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外头响起。吴远山抬头看去,原来是老管家张叔。“怎么了?”吴远山对着镜子按压假胡子,淡漠问道。“老爷,公子,他,他。”老院家吞吞吐吐的,目中有惊惧之色。“麒麟怎么了!”吴远山大惊,疾步跑过来,一把抓住老管家的胳膊,厉声道:“我问你话呢,你听到没有,难道你的耳朵也像翩红一样,被打聋了?”老管家吓得忙低下头,哆哆嗦嗦道:“那会儿公子在院子里玩木马,老奴在旁看着,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到处找了都没有,老爷,他,他能去哪儿。”明珠明珠吴远山瞪了眼老管家,重重地甩了下袖子,疾步往出走,他站在青石台阶上往四周看,小院并不大,空空荡荡,没有树也没有花,一眼就能看到头,孩子能去哪儿?难不成,躲在哪个屋里了?“老爷,老奴才刚每个屋都找了,并没有见公子。”老管家忙凑上前去,他斜眼看向北边,那儿是禁地,里头关着李明珠,小门常年四季用大锁锁着,钥匙在老爷那儿,除了送饭,平时连他这样的心腹仆人都不得进去。才刚他瞧见禁地墙上有几个小小脚印,当即判断出小公子可能翻墙进去了。可是他不敢对老爷说出他的猜想,老爷太多疑了。先前他就提了一嘴:莫不如将夫人休了,遣送回她母家。何苦养在跟前儿呢,您瞧见也生气。还记得老爷对着他笑,手按在他肩头,问:怎么,你同情她?他不敢再说话了,因为头两年给夫人送饭的是和他一起从寒水县来的老宋,老宋可怜夫人,送饭的时候偷偷送进去一瓶伤药,没几天,老宋失踪了,一场连阴雨过后,老宋的尸体从河里被打捞上来了,尸体泡涨了几倍,眼睛瞪得老大,无法辨认出模样。官府说是醉酒失足,很快结案,可真相究竟如何,里头的猫腻就值得品味了。老管家一想到种种阴森往事,浑身就忍不住打寒颤,他低着头上前,战战兢兢道:“老爷,您说公子能跑哪儿去?”吴远山白了眼老管家,默不作声地回屋,从抽屉里取出禁地的钥匙,想了想,又将鞭子拿出来,揣在怀里,这才往出走。禁地的小院很空,正中间摆着口大红棺材,棺材跟前放着好几套女子寿衣、陪葬的金玉首饰、瓷器,还有许多元宝蜡烛,成摞的纸钱因淋过雨,烂成一滩,与泥混在一起,散发着死亡和颓废之气。这是给李明珠预备下的,有四年多了。吴远山抬眼朝前看去,果然,上房原本紧闭着的门此时洞开着,隐隐还能听见里头有话说的声音。男人摸了摸下巴上粘的假胡子,带着老管家悄步绕到屋子侧面的窗子跟前,轻轻打开,朝里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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