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霆,我想跟你结婚。”
说完,莫晚晚像被戳破的气球,垂下头,呼吸很轻,静静等待男人的答案。
很多年以后,男人依旧记得这个场景。
女孩穿一身白色的运动服,站在香樟树下,周围弥漫着香樟的香味,阳光透过树叶洒落在她身上。她满面羞红,螓首低垂,像是害羞的天鹅把脑袋埋在水里,却不知身边的人把她的羞涩完全看在眼底。
馨香宜人,阳光明媚,时光温柔。
阳光透过树叶温暖了她的粉颊,她透过胸膛温暖了他的心。
“好。”
他听到自己毫不犹豫地回答。
莫晚晚惊讶抬头,男人深邃的眼如深不见底的海,暖流涌动。
她冲动求婚,他立刻答应。
莫晚晚反而没那么羞涩了,粉脸绽出明媚的笑容:“我没有开玩笑哦。”
“我知道,我也不是开玩笑。”男人凝视着她的笑脸。
她笑得真好看,这是唯一一个让他觉得哪哪都顺眼的女人。
皮肤白皙,身材偏瘦,脸蛋不是那种让人一见惊艳型的,而是属于耐看型,越是仔细看,越是觉得美。除开这些外在硬件,她的性格偏于温和。
他莫名的就有种直觉,这个女孩子是适合做太太的。
莫晚晚渐渐敛起笑容,深吸一口气,继续朝前走,口吻有些沧桑感:“莫言霆,你知道,我相亲很多次,爸爸妈妈为我的婚事苦恼,我急需一个丈夫安他们的心,维持我们整个家的体面。所以,我的话真不是开玩笑。”
“我知道,我们都没有开玩笑。”男人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就定下心来,不会后悔。
“莫言霆,我知道你虚荣心强烈,但是你身上也有很多值得赞赏的品质,所以我求婚的对象是你,不是别人。”莫晚晚给一棒槌,再给个甜枣,适当地顺毛。
原来她是这么看待他在第一约会上的表现的。男人愉悦地勾起唇角:“我的荣幸,晚晚小姐。”
“莫言霆,我年薪三十万,婚后,我主外,你主内,我养你。”莫晚晚看了看他的新运动服,开口欺负老实人,目光又转到他的脸上看是什么反应。
男人嘴角狠狠一抽,他的皮肤比较白,可是皮肤白不代表就是小白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