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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北海之上 白色信封(第1页)

“今天是5号,星期四。中国农历中的立夏,我到达这里已经是第四天了。天气一如既往的寒冷,根本不能想象今天这个日子里在遥远的某些国家里正在感叹”天气这么热……”

和路明非等人分开第十天,我换乘了六架飞机,一直从中国南方到了斯堪的那维亚半岛,之后我就要用在波罗的海黑市上交易到的船票经过挪威海,到达格陵兰岛。

北大西洋暖流和东格陵兰寒流分别沿着两侧的海岸在海洋中流动,带起了截然不同的海洋鱼类和各种生物。我曾经有幸目睹过它们,那是十年前了,我透过护目镜在海洋中看见了那些美丽的小东西,色彩斑斓,灵活敏捷,海底是朦朦胧胧似乎能够看见沙子的颜色,但是我们都知道,凭借当时的装备是不可能靠近海底的。尤其是在北冰洋的附近,低温会冻伤我们的肌肉,血管甚至是内脏。

已经过了十年,我再次来到了这里。上一次为了执行任务,选择了最温暖的七八月份,根本就没有见到传说中绚烂美丽的极光,这一次再来……唉,还是看不见~~~“

“你还在写你的日记?”

“对啊。坐。”芬格尔穿着厚厚的毛衣,盘腿坐在甲板上,海风冷冽,吹乱了他一头的金发,也吹动了坐过来的那个女孩透明的衣裙。

“那为什么不在船舱里写啊,外面这么冷,我也没办法给你带衣服出来。”女孩透明的手指穿过芬格尔的金发,却只是单纯的穿过,没有一点实质。

“你不是喜欢大海吗?我在外面的话你就不用为了陪着我坐在里面了。”芬格尔头也不抬,左手却把本子放在了膝盖上,空出去握住了女孩按在甲板上的透明的手。

“可是你还是要注意身体啊。”女孩靠在芬格尔的肩上,“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让我感觉很可靠。”

“所以你可以一直依靠我。”芬格尔宠溺的笑,笑容是十年来从没有露出过的爽朗。就像是大海上的风,清爽温暖。

女孩没有再说什么,靠在这个十年都没有再敢奢望过的肩头,无声的流着泪。晶莹的蓝光摔落迸溅成萤火的颜色,大海起起伏伏,海风冷冽带着独有的气味,远处浓雾中隐约似乎可以看见的是连绵的海岸。

她知道那只不过是错觉,这里离着海岸还有很远很远。但是她愿意这样看着,看着那片幻象。因为身边有他在,所以就算是幻象也一样看起来觉得美妙。

“十年了,我们终于回来了。”

芬格尔伸手把女孩搂在怀里,“你也有整整十年没有见过大海了吧。把你从卡塞尔带出来,可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呢。”

“之后我们再找到那片海域,我还是想把他们从那片冰冷的海底带出来。就算是埋在土里也好,一直浸在海水里,就算不会死去也不会老去,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好,我听你的。”EVA抬起头来,北方的阳光就算是在春天也是带着寒意的,穿透云层,落在她半透明的脸上,十年没有见过阳光了呢。虽说每次提到这个的时候,自己都会说什么“阳光只是各种光线罢了,不论不可见的还是可见光线,对于人体来说是有些好处,可对于虚拟人格就有点狗尾续貂了。”但是,心里还是渴望着啊。

“我想,我想带回全部的你。”芬格尔说,“我没想过会失去你们,也没想过还有机会能够把你们夺回来。既然机会在我面前了,我不会放弃的。”

“那,这是你之前想找的信,我从邮箱里给你拿来了。”小魔鬼抽出一封平整的信件递给路明非,“好好看看,我可没给你拆封,他们能给你说什么有意义的事情么真是。”

“难怪那天我找遍了也没找到,原来是在你这里啊。你能不能改改老是乱拿我东西的毛病。”路明非一边撕封口,一边还不忘去教育教育小魔鬼。

“好好好,一定改。那这个大包裹呢?我扛上来可真的是费了劲了,要不再给你原位放回去?”小魔鬼使劲点头表示听话,同时也故意往右移动了几公分示意自己身后露出的那个大包裹。

说是大包裹真的是很贴合它,整个东西被白色的不知名金属包成了球形,虽然没有小魔鬼一半身高高,但是单看重量的话,小魔鬼可能没这个东西沉。

路明非原本是想做个楷模立一个好的开端的,可是比较了一下包裹的重量和再度搬上楼来的难度之后,他还是选择了大手一挥,留了句“下不为例”。至于节操?那东西和他的底线一样都被芬格尔带到负三米去了。

说起来芬格尔,那家伙可真是好久不见了呀,来了中国后莫名其妙的就走了。

怕什么,鼻子下面是嘴巴,除了吃饭还能去问路。芬格尔一口中文说的也不错,也挺会讨人欢心。是最终沦落风尘再度成为某位的干儿子还是站在风口路边靠张嘴来卖艺。路明非都不担心他会饿死。

世界上只有两种生物饿不死,食物本身和芬格尔。前者饿疯了还啃自己,如果芬格尔肯定早就把自己吃掉了……

叔叔婶婶都不在家,真是安静的下午呢。阳光从白色窗帘的边角透过来,带着朦朦胧胧的温柔,小魔鬼也不说话,乖巧的捧了一本书靠在阳台上的椅子上。

这种熟悉又安心的安静,好多年没有出现了呢。

路明非把信封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全部倒在茶几上,东西不多,一串钥匙,一个暂时无法确定是什么东西的黑色卡片,然后就是两封信了。

“亲爱的明非,我是妈妈,很抱歉今年我们又没办法陪你过生日了。但是妈妈是爱你的。你在卡塞尔学院的成绩单昂热校长都已经寄给我了,我和你爸爸都觉得只要你过得开心就好,挂科什么的并不重要,很高兴我们的工作终于要接近尾声了,那恐怕会颠覆所有人的观点吧!不过我和你爸爸相信它是正确的。虽然之前擅自定下来等到你毕业我们就回去看你,但是能够提前见到你我会更加开心的。每年我都只能看着你的照片,知道你又长高了一点,看着你越来越像你爸爸的脸,妈妈就特别想回到你身边去,可是妈妈做不到。现在,你收到信的时候我们大概已经抵达中国了,我们还是住回以前那家老房子里吧,钥匙已经寄给你了,你不要忘了去打扫哦。

明非,妈妈爱你。

PS:你爸爸坚持要把那封信也给你寄去,如果你觉得没必要的话就不要打开了。”

路明非看完短短的一封信,以为妈妈会有很多话和自己说,没想到才这么少,字里行间如此温柔似水,可总是有种脑海中浮现出宫野艾莲娜俯在书桌上写信的感觉……

摇摇头,觉得肯定是因为自己熬夜对身体不太好。放下乔薇尼写的那封信,路明非又拿起来了路麟城的信。

路麟城的信很长,长到路明非以为这应该是他妈妈写的信而不是他爸爸,

总的来说和他妈妈写的内容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无非是表达“明非爸爸爱你”的方式太过于曲折幽深,最后还是在第三张信纸的结尾看了出来。

路明非对爸爸妈妈的印象也不是很深刻了,但是在婶婶的嘴里,爸爸是个很护妻的神秘厉害男人,和叔叔完全没不一样;妈妈就是一个超级显摆超级爱把她比下去的女人……虽然这一条不是很靠谱。校长的嘴里爸爸还是护妻,妈妈则超级温柔超级温柔。看照片也有这种感觉。

只是没想到原来爸爸是一个“不善于表达感情”的人?

最后的最后标记了一个浅浅的“DKNY5423”,不像是水印或者什么的,倒像是阴刻。用手指才能摸出来。

路明非想了半天,也没有像出人什么意思,他英语只是比其他科目好而已,并不是比其他人好,更谈不上学霸,只是和英语废还有点优势罢了。想不出来他就放弃了。反正如果是留给他的他总归会再遇见,不是的话他也没有必要去钻那个牛角尖。

那样很傻!路明非某些时候很有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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