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时间推移到1975年的夏季,超华,王欢怡、贾凌瑞三人,被推荐到公社中心小学,参加区少年班体育班考试,碰到了接待他们张老师。
王欢怡、贾凌瑞老远就和张老师打招呼,而孙超华却只是点点头而已。
张老师深知超华有心结,故意装作若无其事,自圆其说道,“到底是女该记性好,你们两个还记得我。”
星星还在闪亮,月亮还在转动,时间飞逝,转眼之间已是一九七八年,超华在学校就已经读初三了。
超华已是18岁的小伙子,而王欢怡和她的姐妹们也是17岁的瞄了少女。
一个周末的一天,王欢怡来到孙超华住处,没精打采,孙超华问其咋啦,只说头痛,孙超华摸了她额头,发现没有发烧,便说,“没发烧,咋头痛。”
“心痛,”王欢怡说完,气呼呼的瘫坐在椅子上。
“跟谁闹别扭了,”孙超华关心地问。
“你说气人不,我爸跟我妈说,想托人把我二姐,许配给你四舅老爷家的叔叔,还说两家关系不错,知根知底。”
孙超华听完一笑,对她说,“这不是好事吗?我舅爷家是大户,二舅爷是大队长。”
学校在初三设了两个班毕业班,大概有6o名学生,孙超华是所有代课老师们最看好、有望成为很可能考上初中专的四个尖子之一。
本村有位女生,也是四大优等生中的一个,名叫王欢怡,和孙超华在一个小队,相距5oo米左右,两家大人关系十分要好,向孩子们学习,交流既不干涉,还不限制。
王欢怡理化成绩,特别出众,孙超华数学,非常优异,学习上能相互帮助,平时接触机会就多了些。
孙老师是他们班的物理代课老师,又是超华的二叔,为让超华有个好学习环境,平时的晚上,周末的全天,就让孙超华住在自己的办公室,安心地复习功课。
无独有偶,王欢怡也住在亲戚家,当老师的办公室,好像事先和孙超华约好的一样。
还有孙超华的好同学崔大敏,也和王欢怡是类似的情况。
女生贾凌瑞,住在当教师妈妈的办公室,而魏密华则和魏大妈一起住在学校专门为她准备的房间。
魏大妈是学校雇来的厨工,除了每天早上,给所有老师烧水外,还要给公办教师做饭。
两男三女同在初三,同住在学校,都为备战初中专而来,在这个半封闭环境里,不免接触多了一些,彼此交流也多点。
孙超华自小经历过张老师事件伤痛,心中留下阴影,性格变得腼腆、羞涩,不善在众人面前说话,外表给人一种孤傲自大的感觉。但本性善良,属于那种外冷内热型,只有当你熟悉了,才知道他的纯真秉性,这一点,可能继承载了老爸,孙老万厚道的基因。
王欢怡热情、大方、善谈,在众人面前说话从不掩饰,父亲是县城缝纫机制造厂技工,优越的家庭环境,使得她从不拘束,年龄虽小,却颇有心计,性格倔强、执着,属于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类型。
贾凌瑞,人长得漂亮,表面孤冷,也许是父母都是公办教师,属于吃着商品粮那类,优越感让她成为,对未来工作、生活不用发愁,学习成绩一般。
魏密华不善言语,但心细如发,性格内敛、敏感;崔大敏,心口直快,做事比较直接,过脑子的时候较少,是个比较感性外向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