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苏沫是一盘美味的红烧肉,一连吃了十年也会腻的吧,难道陆恒阳从没想过换盘青菜尝一尝?男人都是喜欢新鲜感,喜欢寻求刺激的,朱灵坐在图书馆,胡乱地翻了几页剖析男性心理的教科书。她准备了三年,终于等来了要等的人,这个世界本就是优胜劣汰的,朱灵合上书,脑子里想的全都是陆恒阳。
在做出决定之前,朱灵躺在床上给自己催眠,可是她睡不着,因为她想着别人的老公。
如果,你非常喜欢一样东西,但是它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了怎么办?如果你喜欢的这样东西是你日日夜夜盼了许多年才找到的,但是它已经有主了怎么办?如果你喜欢的那样东西全世界独一份,但是所有权在别人手里怎么办?
朱灵一遍一遍地问着自己,怎么办?怎么办?最后终于有一个声音被压制久了,但它早已在她心底成形,最终冲破重重阻碍,到达她的脑海:抢过来!陆恒阳是人,他的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哪怕那个女人是他老婆,也不代表她会拥有他一辈子。把他占为己有,你就是陆太太,到时候北京城里会有你的一席之地。带着这样的男人回老家见父母,不知道得有多风光!
可是,她不就成了众人唾弃的小三了吗。小三又怎样,爱情是不分先后的,倘若陆恒阳真爱他老婆,又怎么会给你可趁之机?!你只是爱上了一个男人而已,同样是女人,你应该给自己的爱情一个机会。苏沫守不守得住是她自己的问题。等你成了陆恒阳身边的女人,最终将苏沫取而代之,到时候谁会记得你是不是破坏别人婚姻的第三者?!
朱灵从小就知道,这个世界是守恒的,你想要得到某些东西的时候总要付出点什么去交换。她想要的就压在心底,那么明确,现在正是实现的绝佳机会。那个男人那么耀眼,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冲动之下到底是为了他的人,还是他的财。
如果能够成为陆恒阳的女人,如果得到他要以灵魂作为交换条件,那么那一刻,朱灵做出了决定。哪怕出卖灵魂,她也要得到自己想要的。
后来的一段时间,她没有再去听苏沫的课,现在她的目标只是接近陆恒阳,还没有进展到与大房斗智斗勇的阶段。
陆恒阳似乎很忙,听人说他现在来s大接送苏沫的次数少了,因为苏老师自己考了驾照,她现在自己开车上下班,接送孩子。于是,朱灵几乎没有再在学校里见到过陆恒阳。
她来到陆恒阳的公司楼下,想要制造跟他偶遇的机会,但是都失败了。陆恒阳一般都是开着车从公司直接离开,除非她迎着他的车头撞上去,不过这样的桥段实在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肯定会被他看穿。
后来,在有意识地观察了陆恒阳一段时间后,她发现每个周五晚上,陆恒阳都会在回家的路上去一家包子铺打包一份小笼包回去。
在寻找机会的人眼里,即便没有生机,创造机会也要上。
朱灵是个十分聪明的女孩,就在陆恒阳像往常一样提着打包好的笼包准备回车里时,一个女孩儿朝他奔了过来,“先生,麻烦你救救我!救救我!”
朱灵就是那个向陆恒阳求救的女孩儿,而迫害她的人是被她用钱收买的三五个小混混。小混混提着酒瓶,满嘴酒气地冲到陆恒阳这边来。朱灵立即躲在了陆恒阳身后,瑟瑟发抖地说道:“我根本不认识他们,他们非得让我陪喝酒,还……还撕我的衣服。”
陆恒阳高大挺拔,身上有好闻的古龙水气息,他回过头去安抚性地看了朱灵一眼,“不要怕,有我在,他们谁都不能把你怎么样的。”
明明是朱灵自导自演的一出戏,她却因为陆恒阳的一句话完完全全入了戏。
那几个小混混也挺尽职尽责的,走上前来警告陆恒阳不要多管闲事,说着就要去抓躲在他身后的朱灵。
这是一座鱼龙混杂的大都市,尤其是到了晚上,像朱灵这样四处求助的姑娘总是很多。陆恒阳根本不可能多想,二话不说就对着上来抓朱灵的混混打了一拳。被打的人趴在地上哀嚎着,骂骂咧咧得爬起来后没有再上去找打。其他几个人也都上去领了一拳,最后东倒西歪地“落荒而逃”了。
其实陆恒阳以前练过散打,大学的时候还是散打武术社团的会长,那几个人在他看来根本不值一提,瘦弱得像是小鸡仔,更何况还是被灌醉了的小鸡仔。
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是有英雄情结的,尤其是充满着各种不切实际的浪漫想法的二十岁。朱灵看着陆恒阳,愈发坚定了自己的眼光。他不仅是她的白马王子,更是她的英雄。
朱灵低垂着头,捂着身上被撕裂得有些衣不蔽体的裙子,说道:“谢谢,谢谢你。”
“不客气,女孩子在晚上最好不要一个人出门,实在有事也该找个男同学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