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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页(第1页)

他是不会把女人当一回事的,浮珠再好,不过是一个听话的手下,小乔再和他亲近,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徒弟。顾思陌道:“我知道她喜欢我,但我不喜欢她。”小乔问:“那我呢?”如果我喜欢你,你也是不是一样。他疑惑地盯着她的眼睛,不确定她究竟是什么意思。直到她踮起脚来,轻轻地在他的脸颊上吻了一下,犹如蜻蜓点水一般。手抚上了他薄薄的嘴唇,她的声音软软的:“师父,还记得上次,我抱住你亲你这里吗?虽然后悔,惹你生气,但我想明白了,我……”顾思陌抓住了她不安分的手:“够了,时候不早了,你好好休息。”她勃然大怒:“你敢走我就不去参加英雄大会,我回去找宫主!”“白小乔——!”他又惊又怒,刚想打她,就被她狠狠地吻住。他猝不及防,被她逼到了墙边,没有退路。她不像上回那般小心翼翼,而是重重地啃咬,把所有无情的话都吞掉。浮珠等了那么久没等出结果,她一点也不想等。死就死吧。反正要被踢走了,没什么大不了的。顾思陌抓着她的肩膀,用力推她,突然,身体一软,险些站不稳。若有似无的甜味在嘴里蔓延,他忍不住想汲取更多。小乔搂着他的腰,紧紧地闭着双眼,豁出去了似的,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两瓣小巧的红唇在他的唇上来回摩挲,气息越来越烫,她在他的嘴里横冲直撞,并不熟练,却义无反顾,悲壮得让她想哭。这是最后一次了,最后一次在他面前放纵。“呜……”嘴角牵出的银丝,她望着他迷惘的脸,心跳如鼓。香甜的气息在舌尖回荡不散,他回过神来,怒道:“你竟然带着这种药!”“一点点化功散而已。”她方才趁他不注意,用把裹着糖衣的药丸送入了他的嘴里,“师父说过江湖上危险重重,小乔铭记在心。”若不是带着这个,洛回风怎么会被她轻易地用发簪刺伤?顾思陌说的对,她不是一个听话的人,小时候她是一个不乖顺的小孩,总有一日,她会脱离他们的掌控。想不到,她会用她私藏的东西来对付师父,还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很悲哀啊,师父。谁让你连话都不让我说完呢?小乔一脸悲哀地点了他的穴,再一脸悲哀地拉上了床帏:“师父,陪我一起睡吧,就当我还没有长大。以后,就再不会这样了……”“你最好死心,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他冷冰冰地说着。没有回应。“我不会留你下来,更不会爱上你。”“别让我彻底厌恶你,白小乔。”“……”没听到没听到,我都没听到。她枕在他肩膀上,回忆起她在他床上打滚不肯下去的情景,忍不住笑了。还有第一次来月事的时候,蹭了他一床单的血迹,叫素有洁癖的他暴跳如雷,又不好为这种事用鞭子抽她——可就是从那次以后,他坚决不再和她睡在一起,哪怕是她着凉生病。“师父,我喜欢你,所以,让我再睡一会儿吧。”“我看你是欠打,滚起来练功!”“你背我去校场,我就好好练功……”呵呵,真是幼稚的纠缠。她的头发蹭得顾思陌脸上痒痒的,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清香。努力地寻找恶毒的话来刺伤她,他发现她无动于衷,只好和她讲道理:“小乔,自从方池死后,宫主对我一直都不放心——”别说你要走,我在宫里恐怕也留不长了。“师父,你眼睛真漂亮。”完全没有在听他说。……她念着几乎快要遗忘的歌谣:桑林幽兮,兰佩琼琚。桑林远兮,与子同车。桑林美兮,清风。桑林芳兮,与子同梦。有没有人期盼永远不要天亮?天亮意味着梦醒,就像长大意味着失去,得到了耀眼的阳光就将告别温暖的被褥,获得自由的纸鸢就会从高空坠落,万劫不复。晨风吹进床帐里,小乔睁开了眼睛,身旁已空无一人。这是她意料之中的,不需要顾思陌的提醒。她用药的时候就知道,事情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不认识的丫鬟叩门进来,打了一盆热水:“小乔小姐,这是大护法让准备的水。”她笑着接过,胡乱擦把脸。打开窗户透气,隔着一个院子,可以听到凝香院的伶人在练嗓子。冗长的唱词,只有一句话最清楚不过:愿得永连暝,不复曙,一生只一晓。她忍不住骂道:“全他娘的狗屁。”天总会亮,她总会失恋。这是不可避免的。作者有话要说:桑林幽兮,兰佩琼琚。桑林远兮,与子同车。桑林美兮,清风。桑林芳兮,与子同梦:朋友雳火写的。愿得永连暝,不复曙,一生只一晓:原句出自《乐府》:愿得连冥不复曙,一年都一晓。意思是和爱的人睡在一起,希望享受着无尽黑夜,永远不要天亮。022虐恋情深?虐心伤身刀,是一种霸道的兵器,单面开刃,有一股决绝的意味。焚凰宫创立之初便以刀法闻名,不论男女,皆是人手一刀,作风狠厉,久而久之,就脱离了正道。魔刀的事情一出,焚凰宫更是沦为了异端邪教。在暗部和护法们的支持下,魔宫毫不避讳地四处立威,乌衣使们自称出关厉鬼,饮血为生,杀人为乐,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加上他们衣服上逆天的焚凰图案以及稀奇古怪的配饰,一般人看上一眼就会主动退避三舍,末了,少不得感慨一番:奇装异服乃是亡国之象,如今群魔当道,不祥之兆也。说归说,没有人否认过魔宫的实力,成魔的必备条件是强大,甚至有人说,焚凰刀才是真正的王者之刀,其余的刀法不过是徒有虚名罢了,为此有一段时间少林的《达摩刀法》居然无人问津,出了家还不一定能学到,不如转投焚凰宫。如今,顾思陌就是魔宫的招牌,你可以不认识宫主上官奕,但决不能不认识顾大护法和他的破晓,但凡学刀的人,没有不幻想把他剁了挂在城门口向天下人宣布老子才是天下第一的。当然,幻想只是幻想。顾思陌的轻功到底好到了什么程度,没人能断言,只知道,那些追着他切磋刀法的武痴,连他的影子都踩不到。顾思陌的刀法到底好到了什么程度,没人能断言,只知道,那些试图把他从英雄台上打下去的人,再不会向他挑战第二次。顾思陌的内力到底好到了什么程度,没人能断言,只知道,那些被他用《焚云诀》打进棺材的人,根本没有留遗言来点评的机会。由此看来,他招人忌讳不是没有原因的,跑得快,打得狠,做事绝,不贪杯,不好女色,简直没有弱点。这样的人还是人吗?洛回风还和上官一样,风流得要死呢,怎么你顾思陌就无欲无求?无欲无求你杀什么人,干什么黑道啊!不带这样的!唯一的解释,那就是他喜欢见血,极端变态。其实,人们并不知道,顾思陌曾经重度晕血。有一段时间,他看见血就瞳孔放大,头脑发晕,旁的人见他不动,推他一把,他摇摇晃晃地走几步,整个人着了魔一般,被上官撞见,二话不说拎起来一顿好打。从那时候起,他就疯狂地、没日没夜地练习刀法,直到速度快到把刀人的身体里再,一滴血也不会流出来。杀人不见血说的就是他。时隔多年,他早已克服了晕血的毛病,却依旧忘不了凰宫深处,那个被血染成了暗红色的密室,想起一次吐一次,就是在那里,他杀了他的父母,走出来的时候,看到了顾思竹眼里露骨的憎恶。这件事是魔宫的禁忌,也是公开的秘密。正因为天理不容,江湖上有很多正义之士,随时等着要顾思陌的性命,但是,真正的侠者今天还剩下多少,有多少人是怀着私心来的,谁也说不清楚。为了保持清醒,不糊里糊涂地死在仇人剑下,顾思陌极少酗酒。他不觉得生命有多珍贵,只是,那是牺牲了双亲换来的东西,总不能随随便便就交代出去。然而此刻,顾思陌的身边码起了高高的酒坛。他坐在临街的酒铺,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酸涩的梅子酒,对面是一个笑得一脸和煦的青衣男子。“你是不是以为我不敢在这里动手?”长久的沉默,顾思陌终于不耐烦地开口。娘的,懒得理你你还来劲了,要说脸皮厚,真是没人能和你相提并论。萧枫微笑:“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没有什么仇恨是化解不了的。”顾思陌道:“我们以前不是一家人,以后更不是。”萧枫不以为逆:“我一直觉得你是个有趣的人,明明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当初又做下了那么绝的事……和自己过不去,何必呢。”“你千里迢迢追到苏州,就是为了亲自来讽刺我?”究竟是我有趣,还是你有趣?萧枫道:“不是讽刺你,只是通知你,从今天起,你和我是一伙的,你是我的人,属于青衣门。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我只不过知会你一声,你的意见根本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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