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日晚11点。
碧城。
大雨滂沱。
元东升晚上有应酬,一早让司机下班了,此时他自己开车穿行在因为遮天夜雨而不复平常喧嚣的空荡荡的城市中心。
他晚上喝了一点酒,不多,但也在娱乐会所待到最后一丝眩晕散尽这才驱车离开。
他一路车都开得很慢,哪怕路上一个行人也看不见。
所以当那个大雨中只能看见一团黑影的人疯了一样从街边冲过来并在他紧急刹车的瞬间砰的一声撞上他车头的时候,他几乎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这人就是存心来找死。
极为火大的熄火下车,他几乎在跨出车门的一瞬间浑身就被大雨浇了个通透,往前走两步,他见到那个委顿在他车底下此刻也不知是死是活的人。
把人从地上拽起来翻过正脸对着自己,元东升这才真的惊讶起来。
因为不要命的用自己的身体来强行跟他制造车祸现场的竟然是个女孩儿。
还是个极为年轻乍眼也看不出成年没有的小女孩儿。
此时那女孩儿双眼紧闭,显见已经昏死过去,苍白的脸上却还残留着痛苦到近乎扭曲的神色。浑身被大雨冲刷,一时看不出究竟哪里被撞伤,但那一圈圈混入雨水中迅速变淡的血迹元东升总不会认错。
尽管一百万个肯定这场事故自己绝对不需要付一毛钱的责任,尽管很确定以自己刚才的车速以及刹车刹得及时这女孩儿就算想死也死不了,但他到底做不出在这种天气把小姑娘扔在路边又或者强行把她弄醒质问她为什么让自己“被车祸”这种事。
干!
骂了一句脏话,下一刻元东升毫不怜惜单手拎起女孩儿扔进车后座,再驾车一路狂飙向离这里最近的医院,,再没有之前半点的小心谨慎。
五分钟后,黑色的奥迪停在碧城市一医院急诊大楼的门口。
浑身湿透却掩盖不了一身匪气的男人单手提着昏迷的女孩儿闯进急诊部时,值班的医生护士齐齐抬头然后齐齐呆住,直到紧皱着眉头明显神色不愉的男人淡淡说了句“救人”,这才赶紧将病人抬上了病床。
*
“姓名?”
“不知道。”
“年龄?”
“不知道。”
“受伤原因?”
“她撞我。”
“……”
*
十分钟之后,元东升为这句“她撞我”付出了代价。
*
被请进派出所喝茶的时候元东升特意看了眼时间,晚上11点40。
而等到测试完他并非酒驾、又将监控调过来证实这一晚上的闹剧的的确确是听上去匪夷所思的“人撞车”而后放他离开,已经是4月2日凌晨1点。
很好。
干得漂亮。
他人生第三十二个生在愚人节的生日终于被人首次成功的愚弄了一把还顺便局子二日游。
可喜可贺。
他转头就再次去了医院。
想好的一百种让罪魁祸首悔不当初的方法,却在踹开病房门看见那个拔掉输液针站在大大打开的窗户口再一次被浑身淋透的发抖的人影时全部偃旗息鼓。
他险些忘了这个浑身散发着生无可恋气场的家伙是自己来找死。
他跟一个不想活的人计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