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由于美国是世界毒品重灾区之一,所以,联邦政府的法律对毒品犯罪分
子是最严厉无情的。
50年代初,美国国会就分别通过了第258号法令和第728号法令,对使用毒品者进行
严惩。
进入刀年代,联邦政府又颁布了(全面预防和控制滥用毒品法),以立法的形式对
毒品犯罪处以重刑。美国政府甚至允许军队介入缉毒工作,以提高打击力度。
就在美、哥总统签订&ldo;引渡条约&rdo;的同时,美国芝加哥毒枭吉安卡纳的助手约翰&iddot;
莱塞斯卡利因走私可卡因,被联邦最高法院判处182年徒刑,并不得保释,同时还有吉
安卡纳的18名部下被判终生监禁。
对于美国的这些法律和打击毒贩的有力措施,哥伦比亚的毒贩都是有目共睹的。尤
其是麦德林贩毒集团的首脑们,更是极力反对两国签订的&ldo;引渡条约&rdo;。他们知道,如
果某一天被政府抓获,一旦引渡到美国,那么下场将不堪设想。因此,这些人当中流行
的口号是:宁进哥伦比亚坟墓,不进美国监狱!
麦德林贩毒集团大头目埃斯科瓦尔得知&ldo;引渡条约&rdo;签订之后,感到十分惶恐,他
当时准备筹办一家报纸,叫(引渡论坛报),以此来打倒夸尔塔总统。
埃斯科瓦尔认为,&ldo;引渡条约&rdo;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卖国条约,是哥伦比亚政府屈服
于美帝国主义的压力,出卖国家主权,丧失司法独立性的无耻行为。
一些为他所收买的政客也对他说,目前国际上认可的(蒙得维的亚条约脚走,凡是
他国的&ldo;引渡法&rdo;只有同本国法律一致时才能生效,而哥伦比亚目前尚无&ldo;引渡法&rdo;,
因此,哥伦比亚总统夸尔塔先生签署的这一&ldo;引渡条约&rdo;是非法的。
这位出谋献策的政客是哥伦比亚议会的一个议员,此人资历深厚,又深知哥伦比亚
各种法律。因此,他对埃斯科瓦尔建议说:
&ldo;巴勃罗先生,我们可以把总统先生签署的这个条约,作为他出卖国家主权的铁证,
由此迫使他下台。&rdo;
&ldo;那么,该由谁来接任总统呢?&rdo;
埃斯科瓦尔对此建议很感兴趣。
那位议员先生又进一步投其所好地说:
&ldo;你可以利用手中的金钱,在麦德林和恩维加地区广为布施,为当地人做些有益的
好事,取得人民的信任,然后在下次大选中进行竞选,进入议会,然后……&rdo;
&ldo;然后竞选总统,入主波哥大。&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