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突出在它的&ldo;作内政而寄军令&rdo;的社会编制思想上,
这一思想是管仲辅助齐桓公创立霸业时首先提出来的。其基本精神就是寓兵于农,把百
姓的乡里组织和军队的编制结合起来。到战国时,管仲学派继承和发展了管仲的这一思
想,并结合当时齐国的具体情况,构思出一种具有特色的封建性的社会结构,它一方面
利用乡里组织中的宗法制成分作为加强团结的纽带,另方面又通过军队的编制实行由上
而下的集权。这样,它既不同于儒家照搬成周宗法制的那种模式,又与法家的那种全是
军队编制的社会结构区别开来。在《管子》一书的《立政》、《乘马》、《小匡》等篇
中,都谈论过这种社会编制。
《管子》的政治思想还体现在它主张以&ldo;礼法并用的统治术&rdo;。管仲学派设想出一
种不同于儒法两家的统治方术,而把中央集权与宗法制有机结合起来的封建体制,这就
是&ldo;礼法并用的统治术&rdo;。在《互辅》篇中,谈论了礼对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重大意义。
在《牧民》篇中把礼义廉耻看成是&ldo;国之四维&rdo;指出:&ldo;守国之度在饰四维&rdo;,&ldo;四维
张则君令行&rdo;。《管子》把维护国家统治的&ldo;四维&rdo;看成是四条绳索,其中一根绳索断
了,国家就要倾斜。与此同时,管仲学派也极力强调法的作用。在《法禁》、《重令》、
《任法》等篇中,都强调法的重要性。它指出,立法的是君上,执法的是臣下,遵守法
令的是老百姓。为了达到天下大治,必须&ldo;君臣上下贵贱皆发焉&rdo;(《任法》)。意思
是,君臣上下不分贵贱都要遵从法令。
管仲学派认为,礼与法二者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法是指国君掌握刑赏大权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统治术,礼则是指依赖于人们的宗
法道德自觉地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统治术。
我们应当看到,《管子》一书中的这种政治理想只是一种幻想而已,它是不能达到
的。但是管仲学派作为刚兴起的封建制的设计者,确是颇费一番苦心,而提出了一种不
同于儒法两家的封建制的图式。这种图式在战国时期虽然是做不到,但这种礼法并用的
主张却被汉以后的封建统治者所采纳了。
《管子》的政治及经济思想,还体现在它的争取民心和注重耕战的主张上。齐国的
兴起,原是靠收买民心起家的。这样,齐国的封建统治者和靠宗室贵族势力起家的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