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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1页)

一直以来,汤家都被视为名流圈里的一股清流,摒弃了那些所谓名流的高调做派不说,汤老爷子更是开明,自家拥着这城里城外数一数二的资产,居然还能大度地鼓励两个儿子去追求他们自己所热爱的事业。于是乎,家大业大的汤氏培养出了一名才华洋溢的音乐家,以及一位出色的外科医生。婚宴将在八点钟正式开始。快到七点半的时候,守在酒店门外的记者想着晚宴马上就要开始了,应该所有的人都到齐了,便稍微懈怠下来,有的甚至撑着三脚架跟同行聊起了天。就在这时候,一个端正挺拔的身影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记者们还未来得及看清他的面貌,他已经快步从侧门走了进去,只给众人留下一道远去的背影。明决到场的时候,已经有一小部分的宾客入座了。其他的,要么是端着香槟在进行社交,要么是坐在高脚桌前孤芳自赏。他出现的那一瞬,几乎获得了在场所有人的关注。许多人放低了声音,纷纷开始交头接耳,目光闪闪烁烁,装作不经意的,频频往他这边看过来。角落里,施世朗正坐在酒吧台前,在他面前的古典杯里,装盛着酒保新倒进去的伏特加。他已经喝过一杯了,晚宴太无聊,宾客太无趣,所以餐前酒喝多点也没关系。这边的灯光没那么亮,昏昏暗暗,在他的皎洁容貌上落下了点稀疏的光影。施世朗刚抿了一口酒,忽然感觉有人轻轻拍了拍自己的手臂。他回过头来,面前站着一个穿西装的圆鼻子男人。施世朗不认识他,但还是对他微笑了下,肘关撑在吧台上,修颀的手指微微分开,虚虚拄着下颌边,缓缓地开口。“你好,先生。”那个男人在施世朗脸转过来的时候,眼睛放大了少许;在他对自己笑了以后,默默地吸了一口气,再有些笨拙地将它呼出,以压下胸间忽来的骚动。他过去只听说施世朗是一名才貌俱佳的艺术家,本来以为只是外界对他的恭维,却没有想到他居然真的长得这么漂亮。他不是同性恋,但施世朗的风流落拓,是雅俗共赏,是男女皆慕的。“你好,施先生。”男人从名片夹里取出一张名片来,递到他的面前。“敝姓余。”施世朗接过他的名片,低头微微弯唇,佯装很认真地看了一眼。随后徐徐抬起头,正想要把他应付过去时,瞥见了从门外走进来的明决。明决今晚和平日里很是不同,换上了一套高雅精制的烟灰色西服,手工缝制的面料考究工巧,是永远都不会过时的款式。虽然他已经从明氏公馆搬出来好几年了,也鲜少与名流圈里的人往来,但那种老式贵族的气质,独独能在他身上显现出来。他那么不张不扬地站在人群当中,也仍旧无法避免鹤立鸡群的效应。但他与这个圈子的大部分人是格格不入的,他们也深知这一点——因为你从来都不能从他那平淡的面容里看出多余的情绪来。说实在的,世朗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明决这么正式着装出现在公众场合了,这不由得令他想起了自己十三岁时第一次遇见明决的场景。那时恰逢公学夏季开学,他刚刚入学,在高年级的带领下,与其他新生一起参观宿舍楼。在公学里面,每座宿舍楼都是独立的,但楼与楼之间又有空中廊桥彼此衔接。那时他们正跟着高年级的学生,在宿舍楼层之间有序穿行。还在较远的地方,施世朗已经看见前方的廊桥上有个人在读书。在经过那条廊桥时,前面带路的高年级学生忽然停了下来,转身往廊桥上面喊了一个名字。站在廊桥上的人从手上的书里抬起头,掉转身来,隔着一段距离,与喊他名字的人讲话。施世朗注意到这是一个很高很瘦的男生。他站在高处,穿着笔挺规制的黑色燕尾服,修长的脖颈被拘在浆硬的衬衫立领之下,站姿和他的眼神一样高傲。事实是,这套华而不实的绅士校服并不稀罕。当施世朗走在公学的校道上,放眼望去,皆是穿着同一装束的男学生:上身黑色长礼服和白色衬衫、圆领扣加上黑色马甲,下|身配长裤以及皮鞋。在这里,全部的人都大同小异,施世朗惟独记住了他。男生眉目透彻,神色内敛,自有一种清定的气质。在施世朗眼里,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男生跟高年级学生的交谈寥寥几句便结束了,他准备回转过身的时候,不知是不是施世朗的目光太过明目张胆了——作为一名新生来讲,他缓缓看了过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施世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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