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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第1页)

因为他在那些送来的尸首中,发现了他的青梅竹马。

现今提起这件事,虎背熊腰的男人眼神依然是迷茫的,似乎对这样一个事实无法接受。

他反复地搓着自己的手指,低头喃喃着:

“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我那么不要良心地弄钱,就想……早点攒够了钱,娶她。”

他呢喃地看着自己的手指,仰头看向银止川:“可怎么会……她死了。”

“……我不要良心地弄来的钱……都没有用了。”

第133章客青衫87

这世上活着的人,总得有点盼头。

有些是为别人活,有些是为自己活。

候尚活在这世上的一冀希望,就是弥补自己少年时那最不可原谅的一次失误,把他心爱的人找回来。

“我和她是一起从沧澜逃过来的。”

候尚哑声说:“她叫格尔玛,在我们当地,就是星星的意思。”

当初沧澜城破,镇守沧澜的银家军全军覆没,这不仅给银止川带来了冲击,也同样让无数沧澜的居民变成流民。

候尚和格尔玛就是其中的一个。

他们迫不得已背井离乡,来到了盛泱最繁华的星野之都。

一方面是想找朝廷讨个公道;另一方面,也是觉得在这被誉为“中陆心脏”的地方,更容易谋条生路。

然而,来自边陲远镇的平民不明白,越是富贵权势的地方,也越是危机四伏。

贸贸然接近一个遍地是权贵的地方,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事情。

——因为你不知道,在哪一个瞬间你会被当做上位者无聊时的消遣,随便磋磨你一下。

而对他们来说只是无伤大雅的一次戏谑,或许就是你的一生。

“我记得……那天我们是在一间茶楼外吃饭。”

怔怔地,候尚低声说。

虽然远道而来,跋涉了很久,但是他还是变卖了身上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想叫心爱的女子吃点好一些的食物,稍作休整。

他买了一只叫花鸡,深巷子里找的。尽管已经是星野之都最便宜的价格,但还是花尽了候尚身上最后一串带着体温的铜钱。

跑了很远的路,候尚笑着回来,拉着小青梅蹲在一个后街的水沟旁,一起吃那只干瘦发瘪的鸡。

那实在是一只小的有些可怜的烧鸡,只有姑娘的半个巴掌大。

候尚不舍得吃,就蹲在青梅身边闻香。

他想说点什么来给彼此打气,例如到了星野之都会越来越好的,明天我就去码头找活儿干等等……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他话还没说出来呢,就听一声女子的惊叫,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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