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家也算书香门第,一世英名就此付之东流了。
齐宣先是一愣,随后脸上浮起一层愠色。这江州知府将女儿教得如此没有廉耻,也不知是名符其实,还是名不副实。
还不如她旁边的婢女,更像小姐。
而且,单凭一眼,一个江州知府的女儿,就能把他准备认出来。
看来,江州知府对于他这个王爷,可是防备得紧。
夏雪鸢看到齐宣不说话,以为自己说的还不够明白,又接着道:“王爷今日英雄救美,小女子见识到了您的风采,往后怕是看不得别的男人了,小女子是真心实意,愿以身相许。”
齐宣本不欲与夏雪鸢一般见识,但她这一而再、再而三拿这个说事,也不由心头火起。
“夏小姐此言差矣,本王刚刚所救,乃是这位元瑾汐元姑娘,要说以身相许,也应该是她才对。”说罢,齐宣目光一转,直指元瑾汐。
“不如,就让这位姑娘跟本王回府可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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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脱身
“不如,就让这位姑娘跟本王回府可好?”
齐宣话音一落,在场众人全都愣住,唯有元瑾汐心里叫苦不迭。
这话一出,除非齐宣会带走她,否则,以夏雪鸢的性格,前脚齐宣离开,后脚她就会被打个半死,然后被卖进教司坊。
不,教司坊还算好地方,以夏雪鸢那种善妒而恶毒的性格,会把她卖到窑子里去的。
可是害怕归害怕,元瑾汐此时却不能一口应下,只能跪地磕头。
“奴婢万万不敢做非分之想。”
若是换成旁人,再蠢再笨,也能听出齐宣的怒意,但偏偏夏雪鸢一遇到齐宣,兴奋得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这话听在耳朵里,只觉得齐宣真要带元瑾汐入府。
“那怎么行,她一个屠夫之女,哪里配得上您这般高贵的人。”
屠夫之女?齐宣的心中一动,他犹记得,在他发烧迷迷糊糊的时候,小镇纸为了不让他睡着,给他讲过许多趣事。其中一条,就是说她的爹爹很厉害,会杀猪,还会用猪的尿泡给她做皮球。
这一点,程雪遥可从未说过。而且十年前,程雪遥的父亲程敬宗是江州知事,怎么看,都与杀猪不沾边。
在这之前,齐宣一直觉得,是自己当时高烧记错了,如今听到元瑾汐的父亲是屠夫,才又觉得,或许不是记忆出错了,而是认错了人。
“你今年多大?”齐宣强忍着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