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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治愈系女生(第2页)

然而游牧民族的迁徙流动,却是不可追溯的,最终这段感情也只能无疾而终。

不过,当二十年后,当稚气未脱的阿依古丽找到了沈家的时候,沈老爷子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此时沈老太太已经身故,阿依古丽也就自然而然地住进了沈龙的房子,成了他同父异母的妹妹。

听到这里,洪少游不禁在电话里感慨道:“同样是泡妞,你和老爷子的水平差距也太远了。要是你当年学会了老爷子的一招半式,怎么可能像现在一样每天晚上与右手为伴,变成屠杀无数生命的刽子手?”

“所以你这个老司机可要带带我啊!”沈龙可怜兮兮地说:“我可不要做一条泡不到妞的可怜虫……”

洪少游立刻纠正他:“你绝对是不可能变成虫的!就算是要变,也是一只泡不到妞的可怜熊。”

“熊也很好啊!”沈龙赶忙说:“像什么泰迪、维尼熊什么的,不也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么?”

洪少游无奈地叹了口,遇到沈龙这种只长身体、不长脑花的蛮夫,就算是自己口灿莲花、口若悬河,也无法让他明白,泡妞这种事情,是无法刻意强求的。

首先,泡妞的方法只有一个字:帅!

但是如果不够帅的话,有钱就行了,不过要是有钱又不帅的话,就只能看命了。

命这个东西,绝大多数时候就像是用两块钱博双色球五百万大奖一样,充满了魔幻和未知。

尤其是像沈龙这样的极品男人,长着一张吊丝的脸,赚的工资只够那些富家大少零花钱的零头,还偏偏有着一种不抛弃、不放弃的逆袭白富美之心。

不得不说,勇气可嘉、智商堪舆。

沈龙是不可能变成维尼熊和泰迪熊的,最多变成熊猫,眼界太高,导致繁殖困难,最终成为一个稀有罕见的种群,俗称“单身狗”。

不过顾及到他的职业马仔形象,洪少游也只能忍着无奈劝道:“小龙啊,你也要看开一点,泡妞这种事,就像出门踩狗屎,也不是你做好了准备,狗就会拉屎的。”

“别太快反驳我的话!你这小子就是这样,说了你又不懂,不懂你也不问,不问你就去做,做了还错了,错了还不改,不改你还不承认,那你到底让我怎么帮你呢?”

沈龙也在电话那头深深地叹了口气、

自从洪少游住院以后,他就用其传授的泡妞三大招数试过多次,却无一成功,心中对洪少游愈加佩服,甚至有将其推上神坛,顶礼膜拜的想法。

只可惜,到目前为止像他这样的忠实信徒实在没有,不然洪少游倒可以考虑转行干个安利啥的,妥妥登上事业巅峰。

不过,洪少游立刻想起了自己到这里来的主要目的,立刻问:“对了,我的拉西呢?你到底把他怎么样了?我警告你,这家伙和我同吃同睡,早就和我亲如兄弟,你要是敢动它一根狗毛,我就嘿嘿嘿……”

不过总感觉这句话有点问题,尤其是亲如兄弟那个词,是不是有些不恰当。

不过洪少游已经管不了那么多,自从进门以后,他的视线就没有离开过阿依古丽的身上,虽然在心里骂了自己无数遍,但还是被她深深吸引住了。

“你说的是你那条狗?我怎么可能敢动它?当然是好吃好喝地伺候着,每天还带它洗澡、唱歌、逛大街了。”沈龙赶忙澄清道:“你不在的时候,拉西可真是听话,让它干什么它就干什么,从不捣乱,一看就知道是你教养有方。”

“你是在讽刺我么?”洪少游有点不高兴了。

毕竟自己养的狗自己知道,拉西要是听话老实的话,这世界上就没有坏人了,一定是这几天把沈龙弄得够呛,导致他出现幻觉幻听,现在开始说胡话了。

还有给它洗澡、唱歌、逛大街?

一想到沈龙这个虎背熊腰的家伙拿着莲蓬头,无比肉麻地给拉西唱着歌,洪少游忍不住就是一阵恶寒,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这个沈龙马仔当得这么职业,说谎却是这么业余,分明是个口是心非的矛盾体,也不知道这种人格分裂会不会传染,洪少游不自觉地紧了紧衣服。

忽然听见厨房内飘来一阵清亮动听的歌声,曲调热烈欢快,节奏活泼鲜明,和现在的流行歌曲大为不同。

“我们家乡好地方啊,天山南北好牧场,戈壁沙滩变良田,积雪融化灌农庄,葡萄瓜果甜又甜,煤铁金银遍地藏……”

洪少游听得呆了,却看见阿依古丽端着饭菜走了出来,笑靥如花地说:“你饿了吗?正好我们这里也要吃午饭了,那就一起吃吧。”

还没等洪少游回答,她就转过头,对着后面喊了句:“拉西,来吃饭了!”

一声犬吠,那只一向以不听话著称的神经犬拉西,竟然异常温顺听话地跑了出来,对着阿依古丽热情地摇着尾巴,吐着舌头舔着她的小腿,不时还发出欢快的叫声。

阿依古丽不堪其痒,微蹙着眉头弯着腰轻抚着它的头:“哎呀,你这个家伙,不是告诉过你不要这么调皮了么?好吧,开饭了!”

洪少游终于明白沈龙之前的话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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