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菜都没了滋味,就连她最喜欢吃的糯米莲藕她都觉得难以下咽。饭后,丁希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她没有像平日那样散步消食,而是任性地躺在了床上。半夏在旁边待着,她也觉得一切发生得太快了,一时间不知道和小姐说些什么。
一个多月,刚好把上午两人在马车里捋过的节日过完,不,不能过年了。
一个多月,准新娘要做什么呢,给自己准备嫁衣?还有呢?丁希睿心乱如麻。
“半夏,陪我去后院。”丁希睿直起身。她的时间不多,她必须让自己尽快冷静下来,光是想不管用,干脆物理降温,洗把脸。
冰凉的井水扑到脸上,丁希睿一个激灵,大脑暂且冷静了。她在后院踱着步,脑海中一件件事情掠过:在娘家的各类节日,她的嫁妆,学习婚礼仪式,洞房……天哪,洞房!这个问题十分要命。丁希睿不停地攥着手,走路的速度越来越快,半夏忍不住说:
“小姐,你怎么啦?有什么事情我们一起想办法。”
“没事,半夏,不用管我。”丁希睿继续踱步。
结了婚,不管有没有感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洞房是必然的。那么,她就有可能怀孕,好可怕。纵使她拥有26岁的灵魂,对生孩子仍然是惧怕的。
“如果一个多月后就要怀孕,为了我和孩子的健康,那岂不是要赶紧备孕?”丁希睿的职业基因觉醒了。
“太可怕了。”她停下脚步,瘫坐在地上,半夏吓了一跳。
没错,对于一个从事健康管理行业的人来说,这时候应该考虑的不是愿不愿意结婚,礼服漂不漂亮,婚礼美不美,而是要调理身体,要备孕,真是太可笑了。
“半夏,我们去厨房。”丁希睿扶着半夏起身。
“张婶,我在家的时间不多了,这段时间就让我多到厨房帮忙,就当是为爹娘尽孝了。”丁希睿对张婶说。
“好,小姐。”张婶心中既高兴又难过。
第二天,丁希睿带着张婶和半夏去买菜。
补铁,需要红肉,那就买点牛肉吧;补钙,吃奶制品最好,但这里没有,那就用豆制品代替吧,买点豆腐;补碘,买些海带吧,煮汤用;还有非常重要的叶酸,这时代可没有叶酸片,只能通过食物来补充,哎,那就买些鸡肝吧。至于各种维生素,就通过果蔬来补,买完这些,她又买了点杂粮,平时煮在米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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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烹饪,发现家里用的油都是猪油,于是又返回市场,买了花生油和菜籽油。
愿不愿意和要不要命比起来,还是先要命。
丁希睿在厨房忙活,丁母和沉香着急忙慌准备嫁妆。四季衣物,床单被褥,各类用品,有的要到店里买,有的需要找人在家做,丁父则开始准备宾客名单,发出邀约。
而林家,此时也是忙忙碌碌,最闲的反而是新郎官林明轩,他除了量了量尺寸做衣服,看了看分给他的院子外,每日仍在医馆坐堂,他的小跟班南星很能干,每天会把婚礼准备到何种程度,需要他做什么,都告诉他。
林明轩对这桩婚事没有太大的感觉,虽然说他和丁家小姐小时候有过一面之缘,但已经过去很多年了,若说情愫,那也很淡了,更与爱慕扯不上关系。他印象深刻的就是人贩子说带着丁希睿回家,小姑娘问问题问个不停,那人贩子几次答不上来,这才让林明轩起了疑心,接着救下她。
“是个机灵的姑娘”,这是他对丁希睿的评价。
他突然想到曾经在河边救下的那位丁姓姑娘,他曾经好奇过是否是同一人,本想让南星确认一下,但那段时间祖母病情加重,一家人都紧张兮兮,他便忘了这事。
看到彼此不多说一句话的林老爷和林夫人,他觉得婚姻十分恐怖,但看到和睦的大哥和大嫂,他怀抱着一丝希望。况且结婚也有好处,比如有自己独立的小院,可以让他自由一些。这样一想,林明轩没有反抗,他也没有资格反抗,对于家人,他只有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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