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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天狼(第1页)

天狼城距离风庭尚有百余里,距离不算远,只是再行便是风沙居多,车马难劳,易潇等人经过协商,选择在此处歇脚,稍作休整。

北魏有四王三十七城,天狼王宁风袖乃是春秋年间最年轻战功最煊赫的大将,北魏称帝据北,宁风袖被授封天狼之号,北魏南域九城便在宁风袖辖内,其中天狼城便是四大王城中最为繁华,商人来往最为密切之城。

只因南北虽然分据,却立下淇江之约,经济合流,南商北上,多是不愿意赴远北交易,一般又多在安定有序的王城立足,故而都选在了天狼城。

可以说,无论是江湖客,还是朝廷人,在天狼城都有一足之地。天狼王宁风袖风采卓越,城下风气肃然,麾中高手无数,镇守方圆,在如今太平年间,更是无人敢闹事。定下的城规,更是没有一人敢挑衅。早年有洛阳皇室官宦子弟游至天狼城,见色起意,居然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掳民女,不幸被天狼王遇见,亲自一枪挑下马,以一颗头颅寄回皇都。

皇都那位不怒反喜,昭文北魏,以天狼王纠正北魏民风有功为名,对那位枪挑皇族的宁风袖居然是不罚反赏,反倒是将那位在天狼城惹事的皇姓大族一贬再贬,贬出洛阳。

此后天下皆知北魏天狼王圣眷无双。

这位被街坊百姓亲昵称之“白马银枪,清风素袖”的天狼王宁风袖不仅仅马上军功显赫,为人亲民,更令人称道的是宁风袖用情专一,北魏多有纳妾习俗,堂堂天狼王却只有一妻,令人遗憾的,是至今膝下依旧无子。

其实宁风袖曾有一子,只不过夭折尚早,此后夫人便是再无生育。如今尚算得年轻的天狼王坐拥天狼城,与齐梁洪流城遥遥相望,只要有一枪尚在,便是北魏门户紧收,齐梁难以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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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潇一行人入城后随意找了间客栈,入住了一宿。

倒也无事,只是一大早,宋知轻就被小殿下拉着出门,倒是看见大街热闹非凡,不知是何盛事,居然引得如此多的人出门来看。

“诶诶诶,我们这是要去哪啊!”

天狼城大街上人流熙熙攘攘,有位络腮胡子中年人拎着一位黑衣少年如鱼得水般穿行在人潮中,那黑衣少年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的年龄,面色有些病态苍白,穿得严严实实,街上有不少人已经穿着短袖露臂了,这位少年还穿着一件长袖实衫,后面跟着位青衫抱刀的年轻人,怀中那柄刀鞘大的臃肿,刀柄明显与之不是一个型号,他嘴里咕哝着,却是没有络腮胡子大汉那般好的身法,在人群中只能勉强行走,堪堪跟上前面二人的脚步。

易潇被老段拎着走,自然是轻松无比,回过头看着抱刀艰难的宋知轻,笑道,“入天狼城,自然是做了歇脚打算,不过今日是特殊日子。没发现街上人群几乎往一个方向去吗?”

宋知轻环顾四周,惊讶道,“嘿,这些人是赶着上集?我怎么不知道天狼城有什么习俗传统,能有这么多人急着上街。”

老段嗤笑一声,“就你小子还行走江湖,连天榜都不晓得的?”

易潇笑道,“天榜一年一换,中原为之瞩目,都巴不得知道第一手的消息。”言外之意异常明显,今日便是中原开榜之日。

宋知轻脸上一阵尴尬,讷讷道,“我又不是中原人,我怎么知道天榜什么时候开榜?”

易潇啧啧道,回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天榜时候的神情,“等到了空旷地方,你就明白了。”

宋知轻被卖了一手关子,眼前两人说完便不再理自己,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了,也不知道那神出鬼没的红衣儿在哪盯梢,想着想着,想到自己上车后就被那柄剑抵上眉心,差点被那人不讲道理地取了性命。

想到了这两天的遭遇,宋知轻开始后悔自己背刀出走。

宋知轻对这两天来的遭遇简直是不堪回忆到了痛心疾首的地步。

先是被逼着拿自己全部家产买了一把刀鞘,只是自己说什么也不肯扔那块裹刀青布,买了大一号的刀鞘将青布和刀一同收好。接下来的日子懵懵懂懂,不由分说被迫又是洗车又是喂马,挑担拎行李杂事儿几乎自己全包了,只要敢说一个“不”,那柄剑就会在三秒内递到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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