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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大家伙(第1页)

小李飞刀有多么厉害,高明程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得更好后,不管是做什么,都上手很快。

他得了尖刀后,就开始练习投掷,他先是选了一棵树,然后由近及远,忽左忽右的进行练习,直到每一次出刀,都能够精准的刺中同一个地方。

在经过一番练习后,他在投掷飞刀时,有种得心应手的感觉,仿佛飞刀成了他用意念形成的一只手,能够随心所欲的掌控着方向、力度。

经过他仔细的观察,野猪群中的五头成年猪,有三头母猪,两头公猪。而高明程决定弄一头公猪。

怀胎产子后的母猪,肉质没有那么好吃,皮还厚,越是生的多,那肉质越不好,他们村的老母猪都没有人愿意吃。

被高明程盯上的那头公猪,稍稍远离了族群,在水洼边上的林子里翻找着虫子吃。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食谱非常的广泛,都是当季有什么,它就吃什么,除了植物,它还会吃虫子、鸡蛋、幼鸟、幼蛇、田鼠等。

三、二、一!

高明程在心中默数了一下,然后挥手,手中的尖刀成抛物线迅速的朝着那头野猪飞刺而去。

细微的破空声乍起,尖刀已经精准的扎在野猪的一只眼睛上。

野猪受惊吃痛,昂头嚎叫了起来,撒腿就慌不择路的跑了。

它发出的动静,也让其他的野猪受到惊吓,它们顾不得去查看危险是来自于哪里,本能的跑掉了。

啪啪啪的声响,野猪群如龙卷风般,迅速的隐入山林中。

在尖刀出手的那一刻,高明程就动了。

他朝着盯准的猎物追去,一路的用手横档住树枝,以免被树枝打到头。

深山里的树木没有遭到人为的破坏,长得很密,有些地方,高明程根本就进不去,只得绕了一下路。

野猪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但发出的声响,高明程还能够听得见,通过声音来判断野猪具体的位置。

前面长着一大片的藤蔓,挡住了他前进的路,高明程拔出匕首,刷刷刷的几下,就把藤蔓给割断了,只弄出够一个人通过的大小,他就收手不再割了。

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这是野猪受伤后流出的。它现在跑得越快,伤口处流出来的血就越多,扎在眼睛里的刺刀,也会持续的对野猪造成伤害。

但野猪的生命力实在顽强,高明程追了近十分钟,才看到它的身影。

之所以能看到,也不是野猪体力耗尽不能跑了,而是它掉坑里了!

那坑是自然形成的,但是在植被多年的生长之下,坑的表面都被各种藤蔓、枝叶给遮蔽了,肉眼看去,根本不知道底下还有一个坑。

这野猪也是慌不择路,于是就这么掉进坑里。

原本它要是没有受伤,倒也能够使劲蹬起,但它失血过多,体力消耗的差不多了,因此就难以逃脱困境。

“呼,真难搞!要是有条猎狗就好了。”高明程吐出一口浊气,也没急着上前,等自己休息好了,这才握着匕首上前。

先是割喉放血,然后再将那把插在眼眶里的尖刀拔出。

拔出时,他还稍稍用了一些力气,因为刀已经入骨了。

随手扯了把野草擦拭尖刀上的血迹,然后收回腰间。

野猪被割喉后,鲜血大量的涌出,但即使这样,它也还没有彻底的死绝,不停地发出轻微的哼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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