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雄掌管的夏娃夜总会位于省城闹市区北京大街的中部。这条南北贯通,离火车站只有一里之遥的商业街,那可是这个城里弯下腰就捡钱最好的商业地段。过去在没有搞经济改革开放之前,这里就是繁华的商家云集的地方。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这条街上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但聚集了南北各地的商人,所经营的门类也更齐全了,除原来的服装鞋帽日用品外,什么歌舞餐、卡拉ok厅、游戏厅丶录相厅丶台球厅等文体娱乐行当,都纷纷挤了进来,一时间,街上除人声鼎沸外,强节奏的流行音乐声、叫卖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一浪高过一浪。
随着金街商业的繁荣,这里的门店的房价也扶摇直上: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铺面,每月租金就已经突破了万元,这在当时已经是天价了。
尽管这样,那些租下房子开店的人由于买卖兴隆,什么东西都有人买,所以也都发了大财。
在这些发财的买卖人中,咪咪是下手早收益比较大的一个。
咪咪看好这条金街是在外地商人大批涌入之前。那时的房价还很便宜。她只用了区区10万块钱就盘下了一个上下二楼,总面积达500百平方米的店堂。
这个店堂原是市二商局的一个旧物信托旧物商店,也就是所说的寄卖店。
实行改革开放之后,朱总理提出企业与经营彻底剥离,要求政府半年内必须与所经营的企业脱钩,所以寄卖店解体,职工下岗。为筹钱买断十多名店里职工工龄,所以便对该房产进行公开挂牌拍卖。
说是公开拍卖,谁都知道那只不过是掩人耳目而已,所以咪咪就盯住了这房子,花钱打通了关节,便顺利地拍下了这套房产。
有了这块地盘,咪咪可就有了收银子的本钱了。
且不说那房子现在给200万买不走的暴利增值。就她当时用这套房开的那个歌舞餐厅,每天的净收入也突破了四位数。
所谓歌舞餐厅,是在那个年代新生的一种娱乐形式。客人们可以在这里一边就餐,一边欣赏歌舞表演,还可以参与其中,这对于刚刚接受这种餐饮加娱乐形式的北方人来说,那吸引力可就很大了,所以咪咪的巨额经营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餐厅的乐队和歌手的服务带来的。
当年咪咪开餐饮店的时侯,还没有后来的“卡拉ok”自娱自乐形式,但就已经流行就餐点k歌了:
餐厅里一般都会有矮矮的一个小舞台,它是乐队和歌手表演的地方。一般乐队都很小,多数都由四五个人组成:一把电吉他;一把小提琴;一台电子琴;或一个长笛。唱歌的一般-位就行了,往往都是一些不入流的歌手,或者是学校的音乐教师等。
表演的程序是这样的:
首先,乐队和歌手在这小舞台上免费表演唱歌,随着客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便开始收费服务。
服务的方式是由客人点歌。
客人点什么歌,歌手就唱什么,一般客人每点一首歌收费标准从十几到几十元不等。
客人点歌很少是自己欣赏,绝大多数都是送给一同就餐的食客,比如送给某某同伴或朋友,比如祝某某新婚快乐丶生日快乐等等,而更多的是生意人坐在一起的互相吹捧:祝某总经理如何如何…这时,歌手就会走下台来,站在被祝福的食客身边一边唱一边搔首弄姿握手…这样,歌手就会得到那位食客的小费和鲜花。
消费自然有多有少,像被祝寿的老人十块二十,但被称为商业老总的自然就少不了了。
既然李某为张某点了歌,那张某也得回敬李某吧,所以这歌一点来可就进入高潮了,你教我一支我回敬你一支,甚至到高潮时,有的竟然拍下一摞钱来命令歌手:"唱,唱一个小时!"
关于这里边的详细故事,我们在后边会有详细的介绍。
总之,这一顿餐下来,那点歌费的收入可要比餐费多多了。
所以说,咪咪在餐厅赚到的钱,大多数都是餐厅这个“副业"收入带来的。
就咪咪这个餐厅,最火的时候,一天纯利润竟然达两万之多。
两万元,这在八十年代,那可是个天文数字,一般人连想都不敢想的,后来,为扩大经营,咪咪专门去了一趟南方考察,回来后他又捷足先登,在这个城市第一个“引”进了“公关小姐陪客人吃喝,每个小姐一次收费一百元,并且在楼上还备有供客人休息伯房间。
这样一来,“夏娃”歌舞餐厅(这时餐厅已给重新装修改建并改名为夏娃)的可就火得不得了,成为大小老板政人物所向往和推崇的谈资,一时间,前来消费的人都需要提前预约。可谓无“腕”不到了,就连电影厂,歌舞团的乐手和歌手们也托人前来走关系,想到这里来演出赚钱。
最令咪咪得意的创意,是那一次别开生面的演唱活动:
那是由长影的一部电影《复仇大世界》引发的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