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刘易身上某处震动了一下,刘易放下筷子,走到厕所,摸出那个微型卫星电话来放在耳边。
“老大,我是白雕。”
“我是鹰眼,说。”
“老大,查到了……”
刘易将卫星电话挂断,然后掏出手机来,拨通了王志军的电话号码。
“志军,你在哪?”
“我在体育中心,展位上。”
“你等着,我马上来接你。”
刘易从厕所走出来,将碗里的饭吃完后,对着丁煜说道:“走吧,有活儿干了。”
开着车子来到体育馆,王志军这会儿已经在体育馆的门口等着了。
刘易探出脑袋喊了一声上车,王志军就拉开车门钻了进来。
“志军,要去和上次那个狙击手他们干一仗,你去不去?”刘易直截了当的问道。
王志军没有丝毫的犹豫就回答道:“去,万一我牺牲了,替我照顾我母亲,她现在正在住院。”
“什么?狙击手?真的是杀手吗?”丁煜听到刘易的话后,惊讶的问道。狙击手这种角色,他只在电视或者小说中见过。
“你可以选择不去,我会给你好消息的。”刘易淡淡的说道。
“去,干他娘的!”
丁煜说完,一脚油门就踩了出去。
“往北走,开出城区。”
车子一路往北开了出去,刘易一边抽烟,一边默默的注视着后视镜内,这一路开来,刘易也发现了有两辆车子一直在交替跟踪。
“果然不出我所料,他们来了。后面一两福特猛禽,一两丰田酷路泽,你这车子能不能行?”刘易一边盯着后视镜一边问道。
“呵呵,开玩笑。”丁煜翘起嘴角冷笑一声,一脚油门踩到底。
这是一两两千年左右的老款林肯城市,老旧的柴油发动机发出跟捷达车一样的响声。当转速提升到三千转以后,引擎声突然改变了,变得狂躁起来,车子的速度节节攀升。
“这车改装的不错,我喜欢。”
车子驶入郊区后,后面两辆越野车看到前面的林肯老爷车突然加速,于是再也不交替跟踪,双双轰着油门追了上来。
丰田车中,是那两个金发碧眼的年轻男女,男人一只手拎着一个酒瓶子,一只手把着方向盘,跟着车子中的DJ音乐不断的摇摆着。
“哈尼,将鹰眼干掉后咱们能拿到的钱,足以够咱们挥霍一辈子了,耶耶耶~!”男人兴奋的摇摆着。
“噢麦迪尔,鹰眼可是相当厉害的,你就那么有把握干掉他妈?”女人也是一脸的兴奋,盯着前面的林肯轿车,就像盯着自己的猎物一样。